你真勇敢,敢说这一当事。 Dontcare 发表于 2011-12-28 13:2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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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二娃 发表评论于 2011-12-26 13:07:03]转自文学城:男的太厚脸皮了。抛弃了发妻,回上海娶了小三。小三病了,在加拿大又不肯花钱。上网哭穷,求捐钱。极品 weifeng 发表于 2011-12-28 11:50 刚看到这条新闻。本来除了这种事情应该表示同情,但是我正好知道这个男的,这个男的就是个极品。上面胡二娃说的一点没错。 这个男的外派中国工作,找个个小了二十几岁的小三,被原配发现,彻底闹翻。该极品回来休假,因为还没办好离婚,这个极品不顾原配的强烈反对,还坚持要住到原配家,就为了省酒店费用!!! 一点不奇怪他现在为了省钱,不肯叫救护车。小三上位落到这个地步,也是识人不清啊。 KatherineR 发表于 2011-12-28 23:22
回复 xlpz 买束鲜花,去医院去看寿先生以表不虚伪?这还需要你提。 大家都去,那病房装得下? 病人和家人需要安静。 他们需要的只是大家同情, 理解, 而不是滥骂。 astj 发表于 2011-12-28 23:31
真的吗?不要胡说八道,我反感是他把重病老婆放上网,你说的如果是假的,你在人身攻击。第一个帖子说他们住在房东家里,我以为事主租房住,省钱。 8号 发表于 2011-12-28 23:3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切,我说的当然是真的,那不过两三年前的事而已。他的小三老婆,我不了解,不予置评。 KatherineR 发表于 2011-12-28 23:43
不相信你。为了这个帖子你注册新马甲??? 如果你说真话,他绝对会把小三扔在加拿大。 20万加币,对任何人都是很多钱,挣20万不难,存20万要多少年啊。 就算他有多成功,他也是打工的,会为个植物人砸20万???? 8号 发表于 2011-12-28 23: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注册的时间比你还早好不好? 另外你爱信不信。就象我前面提到的,本来出了这种事,应该表示同情,不过我对这个人的人品太不齿了,说说罢了,至于其它更多内情,不想多提了。 KatherineR 发表于 2011-12-28 23:59
回复 KatherineR 就是,人家注册是在2005-9-25,8号注册的是在20108-15。没注意看,就妄下结论了吧?我是今天刚注册的,但不是新马甲,是新成员。 赞同#130楼的,谁说在国外的我们越呆越傻,通过这件事,就说明我们学精了。在对病人抱以同情心的同时,也对该捐还是不该捐有了新的认识。我相信每一位多伦多华人的心都是善良的,如果真是该捐的,相信大家都会慷慨解囊。但我们在捐之前,也学会了多打几个问号,尤其感谢那些做了搜索功课的网友,现在要感谢Katerine,相信事情会越来越清晰。 当然,还是那句话,病人是无辜的,还是要位她祈福,愿她尽快好起来。 愤怒的拳头 发表于 2011-12-29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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