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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bovew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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颈动脉喉管被砍断 卢光霞没能熬到新年

 
16#
发表于 2012-1-1 10:49:33 | 只看该作者
又失去一位勇敢的烈士
tandr 发表于 2012-1-1 01:35


Wow! You are so pre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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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2-1-1 10:51:32 | 只看该作者
大姐来自青岛,我的老乡。独自一人在这打拼,供孩子在澳洲读完大学,今年毕业了。上次见面聊天时她还开心的说终于把孩子供出来了...
关于跟后厨的矛盾,那是由来已久了,双方都有责任。这次估计是闹大了。
无论如何,他乡死于非命毕竟不是人生一个好的结局。愿逝者安息,生者为鉴了...
一条暗龙 发表于 2012-1-1 08:55



同情死者!

看前几天的评论,有人讲,老板曾到医院陪死者丈夫一晚上,是一个人在这?还是两个人在这?

杀人者太过份了,一定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凡事必有原因,为什么杀人?为何被杀?所以做人不能太厉害!以和为贵,要是死了,什么也没有了,何必呢?
看开点,大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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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2-1-1 11:00:20 | 只看该作者
”由于卢女士身亡,她的后事殡葬费用将浮出水面,函需同乡会,社团以及有心人伸出援手“

发现咱们华人社区有一个现象,一出事,就向华人社区伸手,求帮助!感觉很不好。

看来保险真的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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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2-1-1 11:00:48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她是公民,这些费用政府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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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2-1-1 11:02:5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P90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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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2-1-1 11:35:21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人呀, 都是明争暗斗。 以前在制衣厂做,计件的, 管工是个香港婆,谁给她
擦鞋,谁就有工做,不会给她擦鞋的人,就会整天挨骂,如果这位女士就是那个香
港婆的话,颈动脉及喉管,食管全被砍断,我可高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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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2-1-1 11:59:15 | 只看该作者
杀死一个人才判6年半,这样会产生更多杀人犯。加拿大的法律太不公平!这些人渣留在这里只会浪费纳税人的钱!应该恢复死刑!这里的警察很多都是垃圾,大家都有目共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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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2-1-1 12:05:19 | 只看该作者
加拿大又欠一条中国人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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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2-1-1 12:07:50 | 只看该作者
冲动是魔鬼啊,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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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2-1-1 12:13:06 | 只看该作者
卢女士是一人在加拿大,至于为何一人,这是她的私人事情,没必要深究。她靠打工供养二十岁的儿子在澳洲读书。了解她的人都知道她是位待人极善良的人,并非有些人想像中的恶管工。由于她个人做事认真,所以也不排除,她因为对厨师做菜及工作态度上的要求,招致怨恨,然后有人失控将她砍死。
不管怎么样,人巳逝,接着就是后事安排,现在义务帮忙的都是她的朋友,我们的齐鲁同乡会是否应出面帮助山东老乡办好后事?雇主是否也应为自己忠实的员工在工作时遇害尽道义人情上的责任?出于为帮助大陆移民目的,并不是为了另立山头而成立的同乡会联合会是否也应该做一次他们成立以来的首次善举,帮忙为在加拿大孤家寡人的卢女士办后事?并没有任何人呼吁搞什么捐款,但我们的移民社团在此时刻难道不应主动出面,负起办后事的责任吗?还有那个什么紧急基金怎么此刻也没有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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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2-1-1 12:19:14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人呀, 都是明争暗斗。 以前在制衣厂做,计件的, 管工是个香港婆,谁给她
擦鞋,谁就有工做,不会给她擦鞋的人,就会整天挨骂,如果这位女士就是那个香
港婆的话,颈动脉及喉管,食管全被砍断,我可高兴了。
kimber 发表于 2012-1-1 11:3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菜刀砍人?男的砍女的?都是中国人?在多伦多他工作的餐馆里?这不是各大五十大板的事情!无论起因是什么,菜刀砍人者人渣!!你也是个爷们?好男不跟女斗,真有气,给两巴掌踢两脚还不行!更何况,“本是同根生”,在餐馆混口饭吃又谈何容易!你给来加拿大的移民在中国丢脸!你给中国人在加拿大丢脸!你让餐馆没了生意,你让员工在家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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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2-1-1 12:19:58 | 只看该作者
卢女士是一人在加拿大,至于为何一人,这是她的私人事情,没必要深究。她靠打工供养二十岁的儿子在澳洲读书。了解她的人都知道她是位待人极善良的人,并非有些人想像中的恶管工。由于她个人做事认真,所以也不排除,她因为对厨师做菜及工作态度上的要求,招致怨恨,然后有人失控将她砍死。
不管怎么样,人巳逝,接着就是后事安排,现在义务帮忙的都是她的朋友,我们的齐鲁同乡会是否应出面帮助山东老乡办好后事?雇主是否也应为自己忠实的员工在工作时遇害尽道义人情上的责任?出于为帮助大陆移民目的,并不是为了另立山头而成立的同乡会联合会是否也应该做一次他们成立以来的首次善举,帮忙为在加拿大孤家寡人的卢女士办后事?并没有任何人呼吁搞什么捐款,但我们的移民社团在此时刻难道不应主动出面,负起办后事的责任吗?还有那个什么紧急基金怎么此刻也没有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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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翻天 发表于 2012-1-1 12:13

这次完全赞成辣翻天的说法!句句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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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2-1-1 12:23:50 | 只看该作者

院方宣布卢女士死亡 其姐下周抵多办后事

本帖最后由 sooogood. 于 2012-1-1 12:54 编辑
”由于卢女士身亡,她的后事殡葬费用将浮出水面,函需同乡会,社团以及有心人伸出援手“

发现咱们华人社区有一个现象,一出事,就向华人社区伸手,求帮助!感觉很不好。

看来保险真的很重要。
fjfzzsj 发表于 2012-1-1 11:00


是的,是的. 出了事,就要捐款. 政府是有点福利的, 加上她还有老公在这里,自己有工作,小孩也读大学了.  又不 是单身一人.中国人都是精打细算的,存款多,开销小, 我就不信她户头里没1~2万的安排后事钱.
我觉得华人社团就是太有爱心了,捐的太多了. 出了事,就要捐款,而不是真的安排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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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2-1-1 13:04:25 | 只看该作者
楼上那位发贴动一下脑筋,人都不在了,就算户口有钱能取出来吗,敢情你知道密码?
卢女士是一人在加拿大,没有老公。网上曾有人留言:老板陪了她丈夫一天。这不准确。如果真得有陪,应该是陪她最亲近的朋友。不知发贴者是搞错了,还是有意混淆视听?
让同乡会出面操办丧事,这比朋友出面办更好。至于费用,移民紧急援助基金就可以想办法,如果雇主能负担全部丧葬费用就更好,相信人们对他的印象也会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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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楼主| 发表于 2012-1-1 13:11:50 | 只看该作者
愿逝者安息。 卢女士真的心地非常善良待人友善。
P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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