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heleng 于 2012-1-15 02:03 编辑
无论是中华民国,还是共和国,不同的是政权更迭,主权重来就没有变过,联合国承认的是主权,所以共和国可以合法继承民国的遗产。政权和主权在很多时候貌似同一,但本质上来说是不同的,主权是与生俱来地存在,和人民、土地血脉相连,密不可分,而政权是人为地附着在主权之上,一个就像身体,一个就像衣服,当政权出卖国家利益的时候,政权就背叛了主权,当政权欺骗人民的时候,政权就愚弄了主权。所以当我们反对一个政权的时候,要搞清楚对象,你可以为了人权反对一个政权,也可以在某些场合只强调人权,但是我真的想不出在什么情况下要去反对自己的主权,除非你真的认为自己是“生错了地方的美国人”。如果这样,那你是个“美国人”,你的主权在美国,请不要干涉中国的主权。人权和主权也根本就不是一对矛盾,不存在孰高孰低的问题,只存在特定场合下对特定对象的强调,"人权高于主权"这种无源而论根本就是来的莫名其妙,人权和政权的关系才值得去探讨。
头发乱了 发表于 2012-1-14 11:44
你很有理论水平(也很会玩文字游戏)! 绝大部分的论述都挺有道理. 我呢,才疏学浅, 因为对你这段关于主权的解释有些“糊涂”,所以查看了一些资料。特意向你虚心求教:
根据<<辞海>>对主权的解释: 1) 古谓君主的权利. 2) 国家独立自主处理对内和对外事物的最高权利.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 主权是一个国家在其领域内拥有的最高权利.根据这种权利, 国家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对内对外政策, 处理国内国际一切事物, 而不受任何外来干涉.
这就是说: 主权是一种权利, 是君主(在古代)或国家(现代)对内对外按照自己意志处理一切政务的权利.这个定义至少包括两层意思: 1) 它肯定是国家的权利, 但不一定是人民的权利。 因此也就存在着这个国家的权利有时会符合人民的权利, 有时会违背人民的权利。也因此说明你的“人权和主权也根本就不是一对矛盾”的看法是片面的;他们是可能产生矛盾的。2) 它不是“与生俱来地存在,和人民、土地血脉相连,密不可分”,不是的。它是在人类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的附属于国家的产物。 而这个产物(权利)由谁来行使呢?当然是掌握这个国家的政权。政权控制国家行使主权,所以,主权和政权是捆绑在一起共同附着在国家之上的,几乎可以视为一体。基于这一点,人们说主权就是国家的政权也无大错,仅仅是一种简略的称谓,近似于“借代”的笔法。一定要把这两个概念掰开,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 因此也没必要嚼这个字眼儿。我想你心里是很明白的。
简单来说: 主权是国家的权利; 人权是人民的权利. 彼此之间可能产生矛盾冲突, 当然有时也是利益一致的.
所以人们呼吁“人权高于主权"是有一定道理的,应该不是什么“无源而论根本就是来的莫名其妙”。你说呢?
另外,你要说:政权是人为地附着在国家之上,那我同意;但你说“政权是人为地附着在主权之上”,我确实觉得值得商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