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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错杀一千绝不放过一个。 无忌哥哥 发表于 2012-2-29 23:05
滑稽~ 申请赔偿精神损失费 山蛟龙 发表于 2012-2-29 16:4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想,我们只是不习惯这个程序吧?身体移民多年,甚至数十年,但思维还是中国方式。 老杰克 发表于 2012-2-29 21:01
没看出有什么问题. 学校和警察的做法都很正确啊. 学校觉得发现了问题, 不能确认, 所以报告警察. 警察采取行动, 证实没有问题. 他们做错了吗? 至于教师和警察的相对高薪, 也是他们应该的. 如果羡慕, 你也可以申请加入. 不过大多数中国人都不想自己的小孩做警察:太危险. 只希望别人去冒险, 还嫉妒别人的"高薪",是中国人普遍的思维. 住在多伦多 发表于 2012-2-29 15:57
听说多伦多的一个地铁站售票厅,被同一个人抢了3次,到现在没破案. 都卖 发表于 2012-3-1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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