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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evin K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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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对错:为了钱,我失去一位好朋友

 
31#
发表于 2012-3-22 12:59:30 | 只看该作者
多伦多教育局对海外留学生的收费好像是一年一万加币左右,看是哪个年级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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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2-3-22 13:28:42 | 只看该作者
你就是一分不收,最后也会失去这位朋友。
Luckman88 发表于 2012-3-22 08:3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Agree! What you lost is not a good friend but  a burden  --- so you should be hap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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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2-3-22 13:29:37 | 只看该作者

不知对错:为了钱,我失去一位好朋友

这次就这样吧,说啥都没用。你也别纠结,你没错,也没对,你糊涂。

看来你这个人是很容易被人求的。你还会遇到类似的事。我教你下次怎么说。

1. 我不知道这些事,不在这个圈子里,网络这么发达,你自己上网查查吧。不懂英文?没事,你找个人给你翻译翻译不就行了。

2. 我家没条件啊,想让咱孩子住在家里,可是。。你看。。。你看。。。没条件啊。等有条件了,我告诉你啊。

3. 让我去那个地方给你打听打听?你还不知道我的那两口英文,买菜都成问题,还打听这样复杂的事,不行不行(笑着说)。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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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2-3-22 13:31:00 | 只看该作者
最好回绝在萌芽阶段,长痛不如短痛;这种帮忙,根本行不通;非朋友也许还能考虑,当成business来做,朋友之间绝对不能做;韩国家庭不少人做这种business,8年前的价格是$1500包月(吃、住、接送、理发、服务费),学费另计;我认为现在收$2000都不为过,毕竟Host家牺牲还是很大的:给一间房、Share很多其他资源、精力的耗费、精神上的压力、没了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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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2-3-22 13:36:38 | 只看该作者
看来一切都是可以拿钱来衡量的
无忧了 发表于 2012-3-22 13:40


确实,别说朋友,有些亲戚也一样,十年八年的不见你不会想你,只要钱拿回来就行。

钱还得给的合乎他们的标准,每月得给,过年过节得加码,有大事的时候得及时的冲上。不然就和你断绝关系。你生活的好坏和她们无关。

让你总是感觉到无边无际的阴冷和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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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2-3-22 13:39:54 | 只看该作者
这种朋友失去就失去,有什么好值得婉惜的呢?

对于那种严于律人,宽以待已,做事看问题不能站在对方角度思考的人,就不要天天兄弟姐妹什么的,有什么意思呢?


唉,看了这样的贴,还是不得不感慨一下,真的是“谈钱伤感情,谈感情伤钱”呀!这样的事情可能有相当多的人都遇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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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2-3-22 13:56:22 | 只看该作者
做得对,早断早利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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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2-3-22 14:57:44 | 只看该作者
孩子家长肯定永远站在孩子一方。无论你如何尽心尽责,都无济于事。最后结局不可能好。
BESSARION 发表于 2012-3-22 11:5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不同意这观点,同样作为家长的我,没有偏向孩子这边,而是时常劝道她。女儿是朋友帮忙联系学校才来到加国上高中的,并且住在他家里。之前朋友父母(在国内)说不收房租,但我们坚持要付,后来朋友收了每月900加元(含伙食费,学费车费我们自己付的),被子和一些日用品是国内带过去的,床和柜子之类的是朋友帮着买的(入加时先给了朋友10万人民币)。第二年的收费是950加元,第三年我办好了陪读手续,也住他家,收费是1200加元,我包揽了他家的家务活。孩子大了有自己的见解,认为叔叔的收费高了,(有同学住homestay才750,而且带午饭水果等去学校,她则是自己买午饭),我却认为是应该的,我们在国内安心工作,而叔叔担起了监护人的责任,没有他的照顾,我们花再多的钱也买不来“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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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2-3-22 15:30:23 | 只看该作者
你没有失去朋友,更没有失去好朋友,他/她为了钱失去了你这个好朋友。这种人不值得一理,更不值得一交。你没有做错,不要内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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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2-3-22 16:05:04 | 只看该作者

不知对错:为了钱,我失去一位好朋友

本帖最后由 厄运 于 2012-3-22 17:14 编辑

不只是钱的问题!住在你家不是几天,几个星期,而是几个月几年!生活习惯的不同,家教的不同,家庭的隐私等等,这些才让你更伤脑筋!举个简单例子,朋友的小孩(18+)住你家,你家所有人都是进家后只穿袜子或光脚,你朋友的小孩就是怕脚弄脏总穿着拖鞋,你叫不穿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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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2-3-22 16:12:21 | 只看该作者
数年前,我不听智者忠告,以为我那朋友是特禀,“豪情”了借了钱她。结果从此纠结。朋友之间千万不要有钱瓜葛。普通礼尚往来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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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2-3-22 16:13:18 | 只看该作者
你没错。你开的价钱太低了。亲兄弟明算账。何况朋友。你的朋友才是财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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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2-3-22 16:16:54 | 只看该作者
数年前,我不听智者忠告,以为我那朋友是特禀,“豪情”了借了钱她。结果从此纠结。朋友之间千万不要有钱瓜葛。普通礼尚往来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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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2-3-22 16:20:31 | 只看该作者
数年前,我不听智者忠告,以为我那朋友是特禀,“豪情”了借了钱她。结果从此纠结。朋友之间千万不要有钱瓜葛。普通礼尚往来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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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2-3-22 16:38:00 | 只看该作者
一開始就說明白好一些,我感覺應該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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