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内,国际形势发展需求,根据上级的指示,我驻外使领馆拟逐步完善如下签证制度: 第一步:设签证中心敛财;2011年开始实施 第二步:国内必须出具邀请函 (附邀请人身份证明,街道居委会的证明信)2012 第三步:与国内亲属关系的证明,必须是省级以上公证处的公证,或到驻外使领馆指定的公证机构; 第四部:资产证明;2013 第五步:旅游保险,必须购买保额100万元人民币,保期不得低于所申请的停留时间(目前只有三个月,六个月可供选者(必须是使领馆指定的保险代理机构);2014 第六部:体检:必须到驻外使领馆指定的医疗鉴定机构做体检(收费250加元)。2015 第七部:即使你有所有的文件,每个华人必须有心理准备被拒签两次,因为我们每个月有定额要求,如达不到上级下达的收入要求,一定要通过多拒签几次来增加收入。2016开始实施 lakeontario 发表于 2012-5-10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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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感,今年六四要热闹了。 frankbaichuan 发表于 2012-5-10 11:11
回复 阿雷 还提意见,共产党专干狗屁倒灶的事,国内大多数人想移民,为什么? 不反思,先来个反制, 反制你们这些人加入外国籍.只要不加入外国籍,还是属于他们当官的管,如果当官没有人可管,他们也不用当官了,这是现阶段共产党制止中国公民加入外国籍手段,只要不加入外国籍,他们都可以慢慢折磨你. 建议有用吗?! 秋雨 发表于 2012-5-10 18:09
回复 阿雷 既然是一个主权独立国家,而且还讲什么与其他大国对等,那么请问加拿大和美国这些大国都可以发十年多次往返签证,中国为什么不能,有什么可怕的,如果他们也可以发十年多次往返签证,我想不会有人不理解要邀请函的条件,因为他们在效仿其他大国。这样多的移民宁可很辛苦也愿意留在这里,难道这不是一个有力的证据吗,如果我们的政府能够做到以人为本,为平民百姓着想,那时才是真正的大国,强国。 快乐中国人 发表于 2012-5-10 20:34
谁能组织一下,全体到中领馆抗议! 助人为乐! 发表于 2012-5-10 13:10
来自天涯的LINK: http://bbs.city.tianya.cn/tianyacity/content/333/1/94225.shtml "中华民国(台湾) 护照条例施行细则第18条说到: 第十八条 在海外之大陆地区人民,符合下列情形者,得经驻外馆处转请主管 机关依本条例第九条但书规定许可后,持用普通护照: 一、 已取得当地永久居留权;当地无永久居留制度,须取得长期 居留资格且能继续延长居留者。 二、 旅居海外四年以上;或已在取得该居留权国家连续住满二年 以上;或为台湾地区人民之配偶,结婚已满二年或已生有子 女。 (省略部分) 大陆地区人士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后,马上就可以向台湾驻外办事处申请中华民国海外护照,留学生或在海外劳务者只要连续居留两年以上(720天),或是离开中国大陆地区4年以上,均可申请,其申请的中华民国海外护照有效期为3年。 简而言之,就是拿了绿卡或者是在国外住了四年以上。。就可以了 我是拿了美国绿卡,然后把大陆护照送去台湾"经济文化交流中心"销毁后,申请台湾护照,然后向中国大使馆申请了台胞证,中华民人共和国护照(补发)。 但是旅游什么的,甚至去中国大使馆,我都用台湾护照。特别是大使馆,工作人员真是把同胞当狗看待啊。。 除非你是港澳台同胞或者外国人。 再过三年,我拿了美国护照就要放弃中国(大陆)护照了。 喷子们尽情地BS我吧。 为什么我要换护照?旅游什么的是其次。主要原因是,去大使馆,我才知道,爱国,原来只是单相思" 树儿 发表于 2012-5-10 13:23
中国政府对日本公民免签,但对海外华人设限阻挠,荒唐! “新加坡、文莱、日本三国持普通护照的公民,前来中国大陆旅游、经商、探亲访友或过境不超过15天者,从中国对外国人开放口岸入境时,可免办签证。” http://cs.mfa.gov.cn/wgrzh/lhqz/mbqz/ 相煎何急 发表于 2012-5-10 23:14
如果作为出生在中国的加拿大籍人员,想要回国探亲访友,被要求提供亲属的的邀请信件,其实很多人还是可以做到得。也就是麻烦了一点,心烦了一点,时间耽误一点,心里不爽了一点。而且也就仅此一点点。 但是,如果没有其他亲可探,友可访,就是想回去,看看那躺在地下七尺之处的老父母,就是想去烧支香,洒杯酒,还个愿,扫个墓,种棵树。 难道也一定求他们老人家再起来写一张邀请函? 羡慕很多人还可以让家人出具邀请函。 ???????????????????????????? !!!!!!!!!!!!!!!!!!!!!!!!!!!! ???????????????????????????? 清湖 发表于 2012-5-10 14:00
Now we have 2 brothers/sister email me! I think Sunday is better. It would be a big news if we do that at mother days. CBC may report titled like "Mainland Chinese are angry for being deprived their right to see Moms"! More please! Email : eggit 发表于 2012-5-10 14:05
友情提醒,更可怕的事情还在后面!(可能的话,赶快回趟中国) 大家不知道有没有往深里想邀请函新规定这件事情,正如网上一些贴子写的, 将来还要华人出具加拿大存款证明办签证的事,是领馆下一步要实施的签证规定, 不是开玩笑的。因为根据平等原则,出具存款证明也是许多国家办签证所需的。出具邀请函只是第一步而已。等这阵子大家闹够了,消停一些后(加拿大华人知识分子真是太老实了, 太简单了),估计明后年或很快就会实施出具存款证明的签证规定。这是迟早的,板上钉钉的,不信大家等着瞧。 出具存款证明的可怕意义在于中国很容易顺藤摸瓜地找到那些令他们怀疑的在国内贪款人士, 也可以通过我们的银行帐号掌握每一位华人的银行资料,以此来学习西方的双重征税法(如你在中国也有资产的话)。而另一方面则更可怕的是,像网上一些贴子写的很多人在中国有资产物业的话,随着邀请函这一象征缩紧海外政策的事件的发生,中国政府可能过几年突然宣布外国人不能在中国拥有资产物业, 故而所有资产物业全部归公。当然,现在中国政府肯定不这样规定,它要等你们把资金流入中国再说(现在美加存款没利息,中国存款利息高,房价也高。所以很多海外华人都在中国存款投资)。现在中国乐得接受用外籍护照存款,但这比有些国家不允许外国人存款还可怕。 一旦中国吸收够了你们的存款之后,就宣布外款一律充公,这比你在加拿大拿不到什么存款利息, 甚至于再交点税(如您的存款太多的话)还惨,分文尽失。我这不是危严耸听,凡是经历过文革或是在加拿大呆的时间还不长,还熟悉中国那一套的人,都知道我说的很可能会发生。故此,我在这里友情提醒大家一下,最近还是费点劲办个签证,回趟中国,把国内的资产物业处理一下,带在自己身边吧。我们现在已经里外不是人(中国和外国),不要再因为贪图那点利息而落得个一无所有。华人太惨了!唉! 小zhu 发表于 2012-5-10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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