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友北美投资则认为,公民有其权利,但也有其义务,那就是必须遵守社会秩序,暴力挑战公共秩序,这不是公民的权利而是暴民作乱,对待这种蔑视公共秩序的行为,就应当坚决镇压,绝不手软。 ”
****
真的无语!是什么让“网友北美投资”变得如此冷血。
都年轻过,谁没有过愤世嫉俗?!如果那时那刻,你周围的人都像此猪毫无包容,无论什么器皿都用在你的身上,而且是往死里整你,北美投资,你现在还能发表你的大论吗?!
他才十九岁呀!只是没有好的缘遇,暂时走上了岔路。即使拿刀拿叉,可他那时那刻并无人质,连专制的大陆都知留人的生命权利,试问为什么这么尊重人权、民主的加拿大的国度里,却如此开了九枪,去草菅人命?
置换一下位置,北美投资:如果被杀的是你的儿子、你的弟弟等等,我绝不相信你还有此说!
FAST SERVICE 发表于 2013-7-31 12:36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