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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克虏伯大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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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就“版规”某项内容,与安省法院工作的一位朋友聊了一会。

 
46#
发表于 2013-11-18 09:56:29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楼主说的有道理,民主法制国家首先要遵守这个国家的的法律,言论自由、信仰自由是符合宪法的,而在加拿大搞仇恨、攻击污蔑他人信仰则是违法行为,论坛上为什么不可以心平气和的讨论事情?为什么总有一些人用那些肮脏的语言攻击他人?对待被迫害的百姓为什么没有一点良知和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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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3-11-18 12:36:0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东西我觉得51没有违宪。
你去清真寺里弘扬大法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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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3-11-18 13:07:2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pencilbox 于 2013-11-18 13:16 编辑

楼主说认真提起法律程序的话,可能需要经济成本,个人承担的话......

不过,好象有的案例是可以适用于走提起公诉的程序的,这时候的费用....

总之,一个论坛如果老是把歧视的做法公开的在论坛上做的话,好象使得任何人、任何机构在任何时间地点都可以取得证据(甚至亲自注册了用户名上去测试),而且还可以找到任何多人数的证人来看到这些证据。而人家一旦准备好了充分证据的话,要不要起诉,好象时间表就掌握在人家手里。

我觉得有些华人做事情真的很存侥幸心理,这是一种什么习惯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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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3-11-18 13:19:04 | 只看该作者
各路神仙如果对自己的功法深信不疑,
不妨同51研究设坛布道,看有多少人去听。
这样,没兴趣的人们也清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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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3-11-18 13:22:3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Tomm008 于 2013-11-18 13:23 编辑

建议51开宗教板块,
在板块内言论绝对自由,
出了板块不许发和宗教有关的帖子,讨论政治的也不许去宗教板块发贴。
那是一幅多么祥和宁静的境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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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3-11-18 13:25:20 | 只看该作者
刚才看了一圈前面的跟贴,好象有人问《大纪元》广告要不要收费。我觉得这不用争论,华人超市有大纪元的报点,取一份报纸看看,上面有大纪元办公室的电话,你打电话过去,转广告部,你看他们给不给你免费做广告,还是会给你一个广告的报价。这有什么可争论的?难道在自由的土地上还能造成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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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8 13:28:16 | 只看该作者
你觉得——51是清真寺?
你不仅不懂法律为何物,好象连常识都有点问题?

这个东西我觉得51没有违宪。
你去清真寺里弘扬大法试试看。
WTTO 发表于 2013-11-18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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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3-11-18 13:28:51 | 只看该作者
是这样的。但也看有没有人和他们较真。

你如果以其他理由排斥练法轮功的人,不一定能被抓住把柄,这有一些灰色的,你可以自己解释的东西。但是你明白地讲——因为你是法轮功弟子,所以我要将你区别对待,那就等着吧。

就看有没有人和你较真。

网上找到一个美国的案例,

10月2日,美国纽约州人权委员会向位于纽约法拉盛的"十里香菜馆"发出意见裁决指令(Opinion and Decision and Order),要求这家"违反人权法律"的中餐馆停止在公共场所的歧视行为,并向曾被其赶出门外的三位法轮功学员各赔偿七千美元。该店还被要求在店内显眼的位置张贴"歧视真的造成伤害"(DISCRIMINATION REALLY HURTS)等字样的通告,并在工作环境中建立反歧视培训及程序。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3-11-18 00:52


如果自己研究一下法律和案例,DIY如何?那样成本就比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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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3-11-18 13:29:4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pencilbox 于 2013-11-18 13:38 编辑
你去清真寺里
WTTO 发表于 2013-11-18 12:3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清真寺就公开说它是清真寺。51网没公开说它是清真寺,在法律上就没法把它当作清真寺。

另外一方面,要是那个清真寺表示愿意听别人谈论别的合法话题,在自由的土地上,也没人可管。

有些话题已经不是信仰话题了,而是人权话题了。一群在大陆的中国人的人身自由、人身安全被剥夺,在社会上的名誉被污蔑,经济上被侵犯,生活受到极大的威胁,这些是人权。另外一些海外华人要关心这些在大陆的中国人的基本生存权利,却连谈论人权、澄清事实的权利也被干扰,这又侵犯了海外华人的语言权利。可见,是有的人故意混淆概念,是想避开人权话题、舆论打压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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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8 13:34:03 | 只看该作者
我和您解释了一下,似乎阁下没有got the point。。。

ok,我打个比方,不一定精确,但大体上是这个意思。有一座building,可能中国人会去、也可能不去。就假定去这座building的人绝大部分是老外吧,大部分中国人也不知道这座building的存在,也没有意思要去。

但这座building上挂出一块牌子,是关于这座大楼的的规定。其中有一条是“不准中国人入内,楼内不准讲中文”。

它仍然是一个典型的歧视的做法,是offense and humiliation. See that? 就看有没有人去告你、有没有人和你较真。

好些华人朋友来加拿大应该也有年头了,好象还是没有法律意识,sigh...




各路神仙如果对自己的功法深信不疑,
不妨同51研究设坛布道,看有多少人去听。
这样,没兴趣的人们也清净些。
Tomm008 发表于 2013-11-18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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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8 13:41:05 | 只看该作者
可以试试,毕竟要花个人的时间和精力,只要没把人惹毛到那个份上,中国人还是喜欢息事宁人的。但如果有网友是退了休了,又很热心公义,想在这事上用心,我是相当支持的。
这种事对加拿大华人圈的舆论环境会很有好处,对提高加拿大华人的法律意识也有好处

如果自己研究一下法律和案例,DIY如何?那样成本就比较小。
酒中仙 发表于 2013-11-18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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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8 13:45:15 | 只看该作者
有些人就是胡搅蛮缠了。
51网时事论坛版块,是个public forum,不是清真寺,甚至不是私人场所,是个公共场所。
我不是贴了吗,纽约法拉盛有个餐馆,因为顾客中有法轮功弟子,歧视对待,被人告到纽约州的人权仲裁委员会,被判赔那几位法轮功弟子每人7000块,而且判决书被要求在餐馆显著位置公开张贴。

餐馆是不是私人所有的啊,但它是对公众开放的地方,就是公共场所,你要搞歧视,被人较真了,你就等着挨罚吧

清真寺就公开说它是清真寺。51网没公开说它是清真寺,在法律上就没法把它当作清真寺。

另外一方面,要是那个清真寺表示愿意听别人谈论别的合法话题,在自由的土地上,也没人可管。

有些话题已经不是信仰话题了,而是人权话题了。一群在大陆的中国人的人身自由、人身安全被剥夺,在社会上的名誉被污蔑,经济上被侵犯,生活受到极大的威胁,这些是人权。另外一些海外华人要关心这些在大陆的中国人的基本生存权利,却连谈论人权、澄清事实的权利也被干扰,这又侵犯了海外华人的语言权利。可见,是有的人故意混淆概念,是想避开人权话题、舆论打压人权。
pencilbox 发表于 2013-11-18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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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3-11-18 13:46:0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Tomm008 于 2013-11-18 13:51 编辑
我和您解释了一下,似乎阁下没有got the point。。。

ok,我打个比方,不一定精确,但大体上是这个意思。有一座building,可能中国人会去、也可能不去。就假定去这座building的人绝大部分是老外吧,大部分中国人也不知道这座building的存在,也没有意思要去。

但这座building上挂出一块牌子,是关于这座大楼的的规定。其中有一条是“不准中国人入内,楼内不准讲中文”。

它仍然是一个典型的歧视的做法,是offense and humiliation. See that? 就看有没有人去告你、有没有人和你较真。

好些华人朋友来加拿大应该也有年头了,好象还是没有法律意识,sigh...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3-11-18 13:3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理解你关于其实的最基本的解释。

合法的东西也不一定就可以不分场合,适当的规范应该是可以的;
比如划分讨论区,话题越区必删,什么话题都一样。
这样更有助于大家心平气和讨论各自的主题,否则很多帖子到最后就是一场骂战。
这是我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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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3-11-18 13:48:24 | 只看该作者
我和您解释了一下,似乎阁下没有got the point。。。

ok,我打个比方,不一定精确,但大体上是这个意思。有一座building,可能中国人会去、也可能不去。就假定去这座building的人绝大部分是老外吧,大部分中国人也不知道这座building的存在,也没有意思要去。

但这座building上挂出一块牌子,是关于这座大楼的的规定。其中有一条是“不准中国人入内,楼内不准讲中文”。

它仍然是一个典型的歧视的做法,是offense and humiliation. See that? 就看有没有人去告你、有没有人和你较真。

好些华人朋友来加拿大应该也有年头了,好象还是没有法律意识,sigh...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3-11-18 13:34


51这个building并没有说"不准xxx入内",只是某个房间规定"不准讲中文”,这个可以理解.ESL教室常常说"不准讲中文”,也没有人说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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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8 13:51:21 | 只看该作者
涉及宗教、信仰、气功的也可能是时事问题。比如:上周我贴的那篇cnn的报导,谈马三家劳教所的奴工产品的。美国有个女士买万圣节礼物时,发现里面藏有一封求救信,这事在西方影响很大

几周前cnn在中国的记者找到了这封求救信的作者,就是一位曾被关押在马三家的法轮功弟子,这是一件时事,但就牵扯到什么是法轮功、法轮功弟子为什么被关押在劳教所、在劳教所的遭遇又是什么。
http://bbs.51.ca/viewthread.php?tid=504538&highlight=


理解你关于其实的最基本的解释。

合法的东西也不一定就可以不分场合,适当的规范应该是可以的;
比如划分讨论区,话题越区必删,什么话题都一样。
这样更有助于大家心平气和讨论各自的主题,否则很多帖子到最后就是一场骂战。
这是我的建议。
Tomm008 发表于 2013-11-18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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