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兄弟,就字面来说,我完全同意你说的话。只是你说的这些和我的原贴没有直接关系。“就是”兄弟更是聪明人,不会看不懂我原贴的意思吧。 “就是”兄弟高举法律大旗,没错。只是谁在违法,如何维护法律,“就是”兄弟该想一想。说反福特的这一出出丑剧是维护法律的话,就像听“文化大革命是人民民主运动“一样可笑。 西风纵 发表于 2013-11-24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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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西风纵 西风你现在完全是打架的节奏,我之所你跟你讲师以前看你在网上写的东西还是有思想的,觉得跟你还能沟通。 贵族工会会员和党棍的帽子。我都可以强,本来嘛,我也很羡慕人家。 我觉得我们族群的利益实在莫党之上的。所以谁对我们好听谁,胖福,8成死,不喜欢东方人,我叫什么啦,我说贵族工会里有几个华人就是利益点在华人整体上,如果这是忽悠人当炮灰,你赶紧退。 谁又不是没用过国内公厕,有那么为娘吗? 我说了我的逻辑是道服,有些人是A道服B到省长C电场事件D要回11亿。 这个逻辑我不懂 打蟑螂 发表于 2013-11-24 18:30
莽牛的文章我当然看了,正是因为那篇文章我才决心写这篇不能算是文章的文章。 我从没有给胖福定罪,我只是说他涉嫌违法犯罪。 虽然我不能100%肯定市议会是否违法,但是我觉着他们没有违法的可能性很大。 而且如果他们违法了,胖富也不会饶了他们的。你不能单纯从一个民选市长的权利被剥夺就断定这种行为一定违法。 民主国家的好处就是领导者没有绝对的权力,总是受某种限制(议会等)。 西风兄, 你太有正义感了! 你觉着胖福是个“弱者”,受媒体的穷追猛打,所以才曝光了他很多“违法”行为。 你的意思是如果媒体这样对其他政客,也会法相很多问题。 老兄,这个我真同意你的说法。 但问题是现在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 如果下一任市长同样被媒体穷追猛打的发现了很多“违法”问题, 我照样反他。 但是即使他真有很多“违法”问题,而大家都不知道,我们也就没法反他不是? 其实,大家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媒体监督。否则这里有权利的政客还不像中国的领导人那样胡作非为。 监督不是错的根本,监督的手段也不是问题的根本。 根本就是胖福做了不该做的事。 等一个人做了不该做的事后,就不该责怪别人说: 你是怎么知道的,你侵犯了我的隐私。。。 另外你也看看第68号帖,里面的观点我赞同。 就是不给你用 发表于 2013-11-24 19:08
我快笑的不行了,这个西风兄,您还有毅力加耐力读完他的帖子,那真不是一般的人能做到的 我们是害虫 发表于 2013-11-24 19:18
1)。这里争论的焦点是,媒体受否公正和为打击政敌服务。因为在此前后电厂搬迁浪费11亿并没有被媒体深挖和调查。在报道福特问题的同时,并没有把福特的政绩如实报道; 2)。还有,是议会开了个架空市长的先例,未来的市长只会俯首帖耳,不敢大胆维护纳税人的利益。如果真担心福特毁了多伦多名誉,可以走民主程序,只有选民把他选掉了,才能既保护民主又让各方心服口服。如果他们有信心福特会落选,为什么不敢让选民来决定? 家庭团队 发表于 2013-11-24 19:28
"我是51网上一名反福的活跃分子。 但是老实讲,我对政治是一窍不通,我分不清保守党和自由党的区别,至今也没搞清楚咱们的胖福市长到底属于那个党。然而我却坚定地反对他。这是为什么呢?" 既然你不懂政治, 就不要乱写政治文章, 大家误认为你脑残兼神经。 didongusa 发表于 2013-11-24 19:37
倒福的观点是:只要人品好,无不良嗜好,像麦秆地式的。 挺福的观点是:不管白猫黑猫论。务实派,现实主义。 哈簿 发表于 2013-11-24 15:02
作者能够用于表达自己观点的做法都是值得肯定的。 只是作者逻辑混乱,自己移民到加拿大的目的就是因为加拿大的司法独立,公民权益有法律保障。但从列举的一系列媒体,市议会倒福现象中都是在法庭未定罪的情况下攻击,削减福特权力的行为,这明明是违背了加拿大的司法独立,保障人权的做法,作者应该得出一个为这些倒福行为损害加拿大民主根基感到痛心的结论。福特即使承认吸毒,或者还涉嫌违法犯罪,但法庭未定罪前福特还是一位加拿大公民,其公民合法权利依旧被保障,这不是加拿大的法律精髓吗。 作者的结论是应该坚定地站在支持福特一边的呀。 莽牛 发表于 2013-11-24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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