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知道一点点,只觉得对精神上的伤痛有帮助 凡间 发表于 2014-2-16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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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是麻醉品,剂量恰当是治病的药;过量就是毒品。 SUPERFAN 发表于 2014-2-16 18:46
对精神上寻求上帝的人来说,信是必然。好像也不完全是因为精神上有伤痛,比方大部分西方国家的小孩,他们一生下来就被父母带到教会,这就让他们从小就有意识地寻找上帝。那么信也就自然而然了。圣经中神也说到:You seek, you will find me. 也就是说精神上寻找上帝的人会信。 齐力 发表于 2014-2-16 18:54
所以中国人信神比较难,如果信佛比较容易些 凡间 发表于 2014-2-16 19:03
有看过这类的电影,也许有一天会相信神 凡间 发表于 2014-2-16 18:21
月底将在北美上映的大片“Son of God ”是以圣经新约为基础,描叙上帝之子耶稣的生平事迹。这部影片以浩大的制作力图再现人类历史上最神秘,最具意义的年代。影片以史诗般的叙事方法给观众带来绝对震撼的视觉享受。奥斯卡的获奖者汉斯.齐默捉刀为影片创作了令人眩目的华丽管弦乐。葡萄牙藉演员笛奥戈莫尔加多的出色演绎将耶稣的一生从卑微的出生,教导,到他的受难和复活表现得淋漓尽致。是近十年来描写耶稣最大的一部制作,非常令人期待! 齐力 发表于 2014-2-15 22:29
齐力:你手里现在有这类影片吗?叫什么名字?我想看。 行走天下 发表于 2014-2-16 21:20
6,7年前,乘公车时,捡到一个DVD,一播放,原来是各种语言版本介绍圣经的,是拍的电影讲圣经故事,非常恢宏大气,就如好莱坞拍的大片一般,演绎得像真的一样,印象深刻! 俺不时拿出来信仰一下。 您说,这是不是一种引向信仰上帝的神迹? 可惜俺太愚顽,不为所动,安之若素啊! velocity 发表于 2014-2-16 21:32
这部电影看后,你立马改网名:“仙庭”了! velocity 发表于 2014-2-16 21:16
不想分辨是讽刺还是真话,就按字面照单全收 好名,如要改就改成“绿野仙踪”,之后第一个要感化的人就是你 凡间 发表于 2014-2-17 03:38
这是俺回帖的风格:调侃嬉虐,搞笑幽默,双关隐语,成语名言,随心所欲,实话实说! 俺不喜欢只讲好话,“你好,我好,大家好”之类的都是费话,浪费浏览者的时间和楼层 还有也不喜欢平淡无奇的回帖,宁愿少回帖,也要精炼,让人过目不忘,别人上网就搜索此类帖子 网络上只闻其言,不见其人,没有利益冲突,即使观点迥异,能有多少深仇大恨啊? 认识到这一点,是不是茅塞顿开,豁然开朗哉?! 这是我在白色百合的帖子:“秀一秀今天的晚餐”中回复费老对网络真言的看法: velocity 发表于 2014-2-17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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