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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律师还是地产公司,定金都是放在信托账户上的,即使公司倒闭这笔钱也不能动,不存在卷钱跑路的问题。上百年的行业,不会有这么低级的漏洞。 老爹 发表于 2014-4-8 14:25
在加拿大想攒出五万块真的很难。大实话. 加拿大老百姓的税务自由日, 都到6月多了, 快半年的收入, 交税给政府了. 再去掉吃穿住行的支出, 5万元是真要攒很多年.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4-4-8 14:39
去年,我一个客人由于必须迅速卖房,找到我,要求抢Offer。我把这个市场价格约74万的房子标到了69.9万。当时,来了5个Offer。在第二轮,已经有一个有点名气的华人女经纪出价74.8万,而且没有条件。卖方在没有和我沟通的情况下轻轻点了点头,我当即打断,但是,这个动作已经非常明显的透露出了卖家的心态。 51.CA 加国无忧 我暗暗替卖家悔恨失去了一次卖更好价格的机会,没想到买方经纪居然表示可以要求把价格提高到75.9万,但是前提是要求卖家额外付出7000元作为奖金,因为,她解释因为买方要求1%的现金佣金返还!最终结果是这个房子以超过76万的价格成交,并给了买方经纪5500元作为额外的酬劳。这个deal 成交后,看着买家感激买方经纪的‘努力’,看着买卖双方的握手言欢,我却没有一点点快乐!我在试图安慰自己,却还是隐隐的为同胞难过。作为那位同胞女经纪,也坦然的告诉我华人市场很多都是这样。作为卖家,多拿了几千块的好处,偷偷乐就是了。作为买家,貌似从经纪那边拿到了7000元的好处,占了便宜,却不曾想,在额外缴纳HST 之后,自己其实为此付出了几乎一倍的代价,这就是典型的贪小便宜吃大亏啊!为自己的卖方客户争取到了利益,把房子卖到了好价格,想着这些,似乎好受了些! 上述内容是我粘贴过来的。谢谢行业中人透漏这样的细节! 加国风云 发表于 2014-4-8 12:54
返佣是违反地产法的,为什么有这么多人知法犯法?还好意思在这里讨论? - 此帖来自无忧论坛手机版 洋博士 发表于 2014-4-8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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