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南希那么爱罗杰,不辞而别有点不符合常理。。 费老 发表于 2014-5-18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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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希不是那种用怀孕逼婚的角色,如果她那样做,她就不是南希了。罗杰也不是那种为了爱情可以牺牲事业和家庭的人,如果他那样做,他也就不是罗杰了。” 可能越是爱一个人就越会为对方着想吧?正因为了解,所以才不辞而别。 白色百合 发表于 2014-5-18 21:25
回复 墨子 不好意思,绝对不是冲你。 白色百合 发表于 2014-5-18 20:55
我的意思是,基督徒也可以气愤,犯不着打完左脸给右脸(圣经是这样教导基督徒的,很多基督徒也做不到。),也犯不着在网上无目的地骂他“恬不知耻”。 要么一笑了之放下,要么去警告他一下,要么去告他。方式文明、文雅、有力、有效,比起网上随意地骂他一句,他还不一定看到。 墨子 发表于 2014-5-18 21:47
回复 白色百合 这几天没看见你,原来在写小说,很棒啊。赞一个! maobei 发表于 2014-5-18 22:01
还有一点,从你的文章里看,南希与罗杰之间的爱,既不浓也不深,更像是因寂寞与空虚而产生的爱,她竟然肯为他怀孕生子,这样的情节也让人难以理解。。 费老 发表于 2014-5-18 22:32
打完左脸给右脸,还真没到那境界。你说得不错,我已经留言了,希望她(她)能够尽快删除。 白色百合 发表于 2014-5-18 22:23
OK 墨子 发表于 2014-5-18 23:19
忍了,不跟TA一般见识。 白色百合 发表于 2014-5-19 11:54
好,有气度。但别忍,看开。忍,伤身。 墨子 发表于 2014-5-19 15:38
忍,伤身?以前没听说过,俺经常忍,身体也没麻达啊。。。。 费老 发表于 2014-5-19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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