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正常人使用正常的词语是一个正常的基督徒所为, 北京老匠 发表于 2014-5-26 13:3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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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加威胁、恐吓,以神的名义,以神的代表的名义。 墨子 发表于 2014-5-26 13:42
同感,所以,对不正常的人就用有非正常的词语,比如马路超速就是不正常,警察就截住你这不正常 纸纱窗 发表于 2014-5-26 13:44
外加威胁、恐吓,以神的名义,以神的代表的名义。 墨子 发表于 2014-5-26 13:4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用圣经的话,就是以神的名义?哪本书告诉您的啊? 当然,也见得您对上帝的畏而不惧 畏:你不敢冒犯神 不惧:谁向你传福音,就咬别人手指,就像老爸让宝宝吃药,宝宝连吐带闹,恨死老爸害苦他 纸纱窗 发表于 2014-5-26 13:47
对于已经超出正常范围的,是应该给予同情。 北京老匠 发表于 2014-5-26 13:4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愿神怜悯你,同情是不够的 因为连”愿神怜悯你“这句话,你都不懂,你的理解与外邦人没有不同,老墨不同,我不能怪他 唉,愿神怜悯你,口口声声称这句是基督徒的人 纸纱窗 发表于 2014-5-26 13:50
回复 北京老匠 说自己是基督徒的千千万万,不信,大马路上随便一个烂仔浑身刺青的,也多半会告诉你,他信上帝,他是天主教 没有人愿意跟你比成功,这里曾经有这么一个基督徒也像你这样,但比你的措辞凶狂的多————我相信他是信仰上帝的,因为最后,他忽然公开给我写了一个帖子,称自己从此不再现身————老实话,我对他莫名其妙,倒是他最后这一封信,我被感动————因为至少他知道也懂得,主内肢体,可以有分歧和不同观点,但不要在公开场合挑战对方\指手画脚,那样的结果,只是让外邦人笑话,更羞辱主名 愿神怜悯我们 纸纱窗 发表于 2014-5-26 14:12
这就跷蹊了,鬼来了,你害怕不?如果不是鬼,你怕啥呢? 如果怕上帝的声音,那你说说,你做了啥坏事啊? 纸纱窗 发表于 2014-5-26 12:50
圣经的话你也不能乱用,不是吗? 北京老匠 发表于 2014-5-26 13:4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指51网上的人,从小牧到一般网友,绝大部分“不正常”? 墨子 发表于 2014-5-26 13: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来这里已经多时了,没有看到别的任何一个比你更凶狂的基督徒了。 北京老匠 发表于 2014-5-26 14:2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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