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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了然于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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泣血长文:不承认双重国籍的三大恶果

 
286#
发表于 2014-8-18 02:27:3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Sanssouci

    你看你那无知丑陋的灵魂思维暴露无遗,我去你家当奴隶你敢要吗?既然这么多你不理解的,为什么要去中国呢?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不理解,是因为你轻易自动放弃了中国国籍,中国政府强迫你去中国了吗?中国政府强迫你加入外籍了吗?这都是你自己神圣的选择。中国政府尊重你选择国籍的意愿,不能理解吗?
ppianjinghong 发表于 2014-8-17 20:19


你很愿意来咱家当奴隶,很好啊,咱会给你饭吃的。咱说不定一高兴,就解放了你。省得你天天替别人背书。

中国政府违背他人意愿,剥夺中国国民身份或国籍,这就是强迫,是广大海外中国人深痛恶绝的。听说还有强迫国外出生的中国小孩退出中国籍,才给签证的事情,希望这是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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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
发表于 2014-8-18 02:33:34 | 只看该作者
10块钱引发的一场控诉和声讨
5 past 6 发表于 2014-8-17 22:12


10块钱不是进国库的,进了一个叫签证中心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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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
发表于 2014-8-18 02:41:18 | 只看该作者
忘了黎巴嫩难民的事了?保守党政府最近改革入籍法,51上的支持者们不就以黎巴嫩难民的事为例子,支持政府收紧入籍规定嘛。
西风纵 发表于 2014-8-17 22:49


收紧入籍规定和承认双重公民身份是两码事,不必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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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
发表于 2014-8-18 02:44:10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娇海涛先生,希望您继续为我们海外华人争取类似“回乡证”的签证便利。 请问东田这个你支持吗?
davidtjcn 发表于 2014-8-17 22:58


东田君是代表签证中心的。一旦中国国籍法和香港国籍法一样了,他们就得另谋出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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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发表于 2014-8-18 05:53:07 | 只看该作者
他被要求放弃绿卡,唯一原因就是没有满足在美国住满180天的规定。和他的护照没有一毛钱关系。

美国国务院的现行政策是,除非本人正式提出书面申请放弃美国护照,否则一律被视为美国公民,不管其拥有几本外国护照。
Sanssouci 发表于 2014-8-18 02:40



    一般情况下,永久居民(持绿卡者)只要离境时间不超过一年,便可凭绿卡重新入境,但若离境在一年以上者,其绿卡便不足以保证他能重新入境,绿卡在入境时可能被没收。持绿卡者在出境前若估计离境时间超过一年者,应先向美国移民局申请回美证。回美证自离境时起有效期可达两年,如两年内当事人仍没回美,则只有向美国驻海外领事馆申请“特别移民”签证,获准后方能返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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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发表于 2014-8-18 06:47:08 | 只看该作者
写到了海外华人的心坎上。应该想尽办法请习主席本人看到这篇文章。

- 此帖来自无忧论坛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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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
发表于 2014-8-18 06:48:47 | 只看该作者
让天朝承认双国籍~这不是一般滴难哪~~:che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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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
发表于 2014-8-18 06:55:45 | 只看该作者
让天朝承认双国籍~这不是一般滴难哪~~
oneweek7 发表于 2014-8-18 07:48


承认自己同胞的中国国籍或中国国民身份,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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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
发表于 2014-8-18 07:29:25 | 只看该作者
你这话说的就一点道理没有了。独裁的中国政府什么时候开始关心“国内13亿人民的意愿”了?又是怎么知道“国内13亿人民的意愿”的?如果真关心“国内13亿人民的意愿”,怎么公布官员财产的呼声都十几年了还是实行不了?呵呵,您太搞笑了......
西风纵 发表于 2014-8-17 22:42



    来,你去国内的论坛发帖问问,看看国内的“13亿”人怎么拍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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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
发表于 2014-8-18 08:02:3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0# david9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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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
发表于 2014-8-18 08:03:3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7# 路见不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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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
 楼主| 发表于 2014-8-18 08:03:4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00# ppianjinghong
老兄,你该改改你的逆来顺受的思维了。现在不是文革时期了,咱们也不是在中国大陆。不要一提警察政府你就发抖。一切不合理的法律法规都可以要求改,如果大家都不敢要求改变,如果共产党不是一次次地搞暴动,那么今天中国还是国民党统治着。我那个例子是不是太相似,我只是想说明跟黑社会讲道理是多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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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
发表于 2014-8-18 08:04:22 | 只看该作者
[quote]回复  矫海涛

感谢矫先生你不为余力的努力, 5000万海外华人会记住你的, 感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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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
发表于 2014-8-18 08:05:53 | 只看该作者
[quote]说得有理。如果能够搞清楚国籍是国民身份,不是公民身份,更不是居民身份,就会自然明白,只要生在中国或有中国血统,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和居民身份,照样还是中国国民或中国人,回祖国自由、探亲免签天经地义。国籍或者国民身份,是天生的、自然的,不存在要不要、给不给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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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发表于 2014-8-18 08:18:17 | 只看该作者
这话请最好对酒糟,大泡去说。
多羡鱼少结网 发表于 2014-8-17 23:1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一周前发了个帖子“5毛狗粮,你们都是SB!”
就因为有些人胡乱转贴,有些人信口雌黄,浪费大家时间。
结果叫小牧直接给封了,罪名是向某一群人叫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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