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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原公安厅长丁鑫发落马 中央批示称其太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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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5-2-28 00:09: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时间:2005年02月28日10:15  来源:南方都市报

丁鑫发落马后 江西公安免职风暴

  这位前任公安厅长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前后1个多月,江西政法系统3名厅级、10名处级干部先后被免职

  一场前所未有的大风暴刚刚掠过江西政法系统。

  风暴中心集中在公安部门。随着曾任江西省公安厅厅长、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的丁鑫发的落马(本报曾作详细报道),一批被认为与丁来往密切的江西政法系统要害部门(多集中在公安部门)的负责人纷纷免职,其中个别已进入司法程序。

  他们包括1名正厅、2名副厅、9名正处和1名副处。被免职的时间均发生在丁鑫被中纪委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前后1个多月的时间里,即2004年11月、12月间。

  眼下,正在进行中的江西政法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丁鑫发”的名字常被引用。围绕他违法犯罪案件的警示教育活动也在持久展开。

  然而风暴似乎没有因此结束。此间一些政法人士说,他们正在观望下一场风暴的来临。

  骤降免职风暴

  虽然早有预想,但当风暴突然降临时,江西省公安厅一名人士还是“无法料想会有这么多人涉案”,“用地震来形容也丝毫不为过”

  2004年7月2日,丁鑫发在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办公室里,被中纪委副书记夏赞忠宣布“立案审查”,直接带往北京。12月,丁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

  据2004年12月7日《江西日报》报道:丁鑫发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干预案件查处等手段,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子丁某某、其妻章某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307万元;利用职务之便为儿子经商办企业谋取巨额不正当利益;挪用公款210万元;打击报复举报人。

  中央纪委常委会认为,丁鑫发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徇私枉法,干预案件查处,收受贿赂;为儿子谋取巨额不正当利益;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情节恶劣,影响极坏。

  坊间则一直流传着中央有关领导对丁案的批示:“丁鑫发同志做得太过分了。”

  “丁出事后,大家就都在猜测,还会有谁谁谁可能牵涉进去。毕竟他在公安厅长的位置上坐了近10年,势力笼罩太大了,下面的人难以独善其身。”江西省公安厅一名人士说。

  但当风暴突然降临时,这名人士还是“无法料想会有这么多人涉案”,“用地震来形容也丝毫不为过”。

  2004年11月,在江西省公安厅一次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江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蔡安季宣布,因涉及丁鑫发案件,免去厅机关6名处级干部的职务。

  这6人分别是装备财务处处长、禁毒处处长、宣传处处长、两化办主任、交警总队总队长和一名副总队长。

  几乎同一时间,江西省检察院在全院中层干部大会上,以几乎同样的理由免去4名处长的职务,包括政治部副主任兼干部人事处处长、计财装备处处长、反贪局局长和控申检察处处长。

  这个大动作被普遍认为是“方便调查办案需要”。“绝大多数案件是调查清楚了,再去免他的职,但这次是先免职再说,一是说明此人可能有问题,二也表明案情复杂,调查存在困难。”

  实际上,自从丁鑫发被立案审查以来,办案人员就频频出现在公安厅和检察院,很多人被召去“谈话”,“紧张神秘的气息让大家感到都很压抑”。

  这种持续已久的气氛,在这10名处级干部被宣布免职时达到极致。“人心惶惶、人人自危”——两个单位的许多人士不约而同地用这两个词来形容。

  此时,一种说法在江西政法系统悄悄流传:上级纪检部门掌握了53人的涉案大名单,大多是省公安厅人员,其余是省检察院和地市公安局人员。

  据省公安厅权威人士透露,丁鑫发案发后,这个厅纪委一直在全力以赴协助中纪委和省纪委工作,另外还从厅其他部门和地市公安局纪委抽调人员,分成几个组,对本厅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至今仍未结束。

  12月底,一个惊人消息再次传出:经江西省委研究决定,省政法委一名正厅级副书记、省公安厅一名副厅长和南昌市公安局局长同时被免去职务。至于为何免职,虽然省委的有关文件上没有说明,但外界舆论普遍把他们和丁鑫发联系在一起。

  省政法委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说,这两批干部的免职只是一种组织措施,不是最终处理结果,可能要等到丁鑫发案件完全查清后再作了断。究竟最后怎么处理,这名官员不作乐观估计。

  “事情没有结束,风暴还会来临。”政法界多名采访对象如是说。

  他们都是丁鑫发的人?

  1个多月的时间,十多名厅级、处级干部被免职,在江西政法系统从来没有过。从他们的官场活动背景看,大多隐约可见丁鑫发的身影

  1个多月的时间里,1名正厅、2名副厅、9名正处和1名副处先后被免职,在江西政法系统从来没有过。有关部门至今尚未通报具体免职原因,但从他们的官场活动背景看,大多隐约可见丁鑫发的身影。

  丁鑫发的长子丁少华和丁少华的岳父张良琛,在赣州经营过一家豪华酒店——中顺国际会所。南昌市公安局一名分局长回忆,酒店开张那天,他刚好在赣州办案,被相识的张良琛请去吃饭,发现时任赣州市公安局局长的刘刚也来捧场。刘刚正是此次被免职的南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据2004年11月27日《羊城晚报》披露,这个中顺国际会所是丁鑫发助其亲家以港商的名义,仅用数十万元买下价值数百万元的位于市中心的市体育场改建而成的。“会所吃喝嫖赌一应俱全,违法赚取巨额利润”。

  这名分局长说,那个时候,中顺国际会所桑拿部的规模可谓全省最大、最豪华,并有色情服务藏身其中,为此酒店还辟有一条秘密通道。“显然,中顺国际会所离不开当地公安的背后支撑”。

  这次被免职的江西省政法委副书记荣某,恰好是刘刚在赣州的前任、赣州行署公安处处长,后升任省公安厅副厅长,与丁鑫发搭档共事,记者听到对他的评价是“谦逊务实”。

  相比之下,一同免职的省公安厅副厅长马某,和丁鑫发的关系则比较明晰:据说丁在武警江西总队任职时,马做过他的秘书;丁到省公安厅后,把马也带来了。在丁离任前的最后一次班子成员调整中,马被擢升为副厅长兼政治部主任,分管干部人事工作。

  丁鑫发用人喜欢用老部下,特别是自己圈子里的人。此次免职的处级干部中,许多就是丁担任江西省军区副参谋长和武警江西总队总队长时的贴身部下。丁升任省检察长后,也从省公安厅带了一批人去,担任重要部门负责人。比如免职的省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兼干部人事处处长,就曾做过丁的秘书。

  从这些免职干部所在的部门看,不难看出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的“人事”和“钱财”都被丁鑫发牢牢掌控,而交警总队、反贪局、控申检察处等要害部门也在丁的势力垄断范围之内,当地政法界不少人士把这种势力笼罩称为“丁家王朝”。

  目前,这些免职人员的岗位部分已被新人替代。从身居要位突然变为普通工作人员,很多人可能感觉脸上无光,自此很少公开露面。而被宣布免去省公安厅装备财务处处长职务的韩永明,则在丁鑫发带往北京接受审查后,很快也被带走,再也没有出现在办公室。记者得到的消息是,韩已被移送司法机关。

  韩永明进入省公安厅以前,在武警江西总队服役,据说也担任过装备处处长。装备处被外界认为是一个“很有油水”的处,不过韩给人的感觉非常低调,衣着朴素,“工人打扮,根本就不像个处级干部”。

  但有消息称,办案人员从他远在鄱阳县的岳父家地下,挖出了一捆已经发霉的纸币,有人说是60多万,有人说多达300多万。

  关于其他免职人员则说法多多,大致包括向丁鑫发行贿、挪用公款供丁使用、私建小金库等等。

  “丁家王朝”的建立和瓦解

  丁鑫发用权的家族化、圈子化在江西广为人知。“谁得罪他了,就别想晋升,而想再求上进,就得想方设法进入他的权力圈子”

  丁鑫发事发5个月后,其妻子章某也被中纪委带走接受审查。她是在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的位置上退休的。加上去年5月丁的儿子和亲家被中纪委立案审查,以及此次多名政法干部的免职,有人称,“丁氏家族”和“丁家王朝”终于土崩瓦解。

  丁鑫发用权的家族化、圈子化在江西广为人知。“谁得罪他了,就别想晋升,而想再求上进,就得想方设法进入他的权力圈子。”江西省公安厅多名人士如是说。

  一名资深记者则说,他下到各地采访,和当地官员聊天时,经常听到对方发牢骚:“丁鑫发又要安排人了。”

  丁的老家南昌县广福乡,许多年轻人没考上大学,最大的想法就是能当兵,提干,再当警察。事实上,南昌市公安局很多民警就是广福人,据知情人透露,他们大多得到了丁鑫发的“照顾”。

  在江西政法界,丁提携亲友、结党营私、打击异己的做法广遭诟病。有人说,省公安厅绝大多数的处级干部和重要岗位的科级干部,丁鑫发都要牢牢掌控其任命权。

  记者在南昌采访期间,公安厅一副厅长拍桌子的事屡屡被提及。因为在丁主张推行的干部公开选拔活动中,这名副厅长居然不是评委,而担任主考官的则是丁鑫发本人。据传,丁和他不和。

  权力圈子化监督难题

  南昌市公安局一名中层干部指出,在权力严重圈子化的单位,很多人身不由己,越陷越深,互相织就一张庞大而牢固的群体性保护网

  丁在公安厅主政近10年,是当时江西各厅局长中连任时间最长的,有人认为,这为他扩充势力、垄断干部任免大权提供了温床,但江西省社科院研究员王明美称,关键不在此,而在于现有干部任免制度的不健全和监督体制的不到位。

  “按理说,任免干部应遵循严格的组织程序,但关键流程都被一把手掌控,工作人员都听他的,最终在党委会上又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还是一把手说了算。而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性,很少有人乐意得罪一把手。干部的使用,结果还主要靠一把手个人的道德和职业素养,所谓组织考核根本就难达到应有之效。”

  南昌市公安局一名中层干部指出,一旦进入权力圈子,很多人想到的也不是感谢组织,而是感谢提携自己的关键领导,好像培养他的不是党组织,而是领导个人,逢年过节,不送些钱似乎就过意不去,而要继续往上爬,就得送更多的钱。在权力严重圈子化的单位,很多人身不由己,越陷越深,互相织就一张庞大而牢固的群体性保护网。

  “用人监督机制也不可谓不完善,党内有纪检,党外有人大,还有司法监督等等,但都有各自的致命缺陷,”王明美指出,“纪检和司法监督都是事后监督,带有明显的滞后性,而人大监督的质量还有待提高”。

  2000年6月,在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政府有关厅局长的投票选举中,丁鑫发意外落选,票数居然未过半。但丁仍以厅党组书记的身份主持工作。经过一番运作,他在下一次的选举中高票当选。

  “人大监督的信息显然不够完善,但我认为,人大不能独立任命官员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王明美说。

  几名当年的人大常委告诉记者,“尽管丁鑫发不好的名声早有耳闻,但在第二次投票前,有关部门一一做工作,再说他还是厅党组书记,所以最后还是投了他的票”。

  丁鑫发主政省检察院后,主抓了一批叫响全国的大案,开始让外界注意到检察权的力量。正是在此任上,丁鑫发阻扰了“白冰案”的侦查,并利用手中权力打击报复举报人。

  丁鑫发的落马,也引出了体制上“谁来监督监督者”的紧迫话题。“现在检察院的监督,是一种监督者对被监督者的单向监督,而作为检察长,接受外界监督的空间更显局促。

  今年1月26日举行的江西省人代会上,省检察院代检察长孙谦在该院工作报告中提到,已经加强了对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特别是检察长的监督。这种监督是指实行上级检察院检察长和纪检组长同下级检察院检察长“诫勉谈话”制度,以及上级检察院派员参加下级检察院民主生活会制度。

  但这种内部的、非体制上的监督,效果究竟怎样,尚需实践证明。

第一场风暴

  2004年11月,在江西省公安厅一次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江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蔡安季宣布,因涉及丁鑫发案件,免去厅机关6名处级干部的职务。

  几乎同一时间,江西省检察院在全院中层干部大会上,以几乎同样的理由免去4名处长的职务。

  第二场风暴

  2004年12月底,一个惊人消息再次传出:经江西省委研究决定,省政法委一名正厅级副书记、省公安厅一名副厅长和南昌市公安局局长同时被免去职务。

  第?场风暴

  围绕丁鑫发违法犯罪案件的警示教育活动眼下正在持久展开。但风暴似乎没有因此结束。江西一些政法人士说,他们正在观望下一场风暴的来临。

  南昌市公安局长刘刚被免职,一把手频陷“短命”怪圈

  8年换了6任局长

  去年7月,丁鑫发事发后,南昌市公安局党委也传达了省委的有关通报。在局有关会议上,时任南昌市公安局局长的刘刚侃侃而谈:“大家有问题要讲出来,要站稳立场,相信组织,向组织坦白。”

  但1、2个月后,刘刚就很少出现在办公室里。“实际上,中纪委一直在找他谈话。”南昌市公安局一名人士透露。

  2004年12月25日,星期六上午,南昌市公安局突然召开中层干部大会,刘刚被宣布免职。

  此前不久,刘刚还在一次中层干部大会上辟谣:“有人说我这问题那问题,我什么问题都没有,有人说我抓起来了,我不是好好地坐在这里开会吗?有人盼着我出事,说你这个×崽子也总算抓起来了,老天有眼,哈哈……”后一句话,刘刚学着用南昌话模拟对方语气,令不少人事后想来忍俊不禁。

  刘刚其人

  刘刚主张从严治警,经常提及他总结的6字方针“治安、治警、治己”。2003年4月上任南昌市公安局局长十多天后,他就在一次大会上阐明了他的这项主张,并说自己在赣州、吉安两地当局长时就免过几个分局长和派出所长。。

  一些与会者感受到的,却是他的“霸气”。刘刚劝被免职者不要去告状,并说:“我把你免了,上午你去中纪委告状,下午我就把你抓起来,因为你屁股上有屎。”

  1个多月后,刘刚果真让大家领教了他的厉害。

  2003年5月26日,南昌市公安局建立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第二天,青云谱区某储蓄所内发生储户被抢事件,刘刚大为震怒,扬言要罢免青云谱公安分局分管治安的副局长。这名副局长下午来到刘刚办公室,双方发生言语冲突。当天晚上,刘刚就召开紧急党委会,提议免掉这名副局长的职务。获通过后,当晚就发文通报。

  刘刚还免掉了某分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派出所长的职务。而最让大家震动的,莫过于他大力推行的中层干部“末位退让”制——在全局近150名副职中打分排名,后30名一概退让为普通民警。

  这项举措得到上级支持,为超编严重的南昌公安“消了肿”,但记者也听到了一些不同声音。

  有材料反映,南昌市公安局本有副职155名,按理本应都参加打分淘汰,但局办公室、团委、工会等部门的一些副职却没有参与,“出现了同级干部、两种政治待遇的严重错误,使被公开分数的干部遭到不平等待遇”。

  打分排名的做法也让很多人不解,“倒数第30名与倒数31名仅差0.07分,是否说明前者就差于后者呢?用数学问题来解决人的问题,在理论上是十分荒谬的”。

  打分前后,一些部门和分局则出现了集体发动打高分、单位领导全部100分、请客拉票等不正常现象。作为政策始作俑者的刘刚,在上述材料里被认为“不讲工作方法,政治上不成熟”。

  “做事雷厉风行,追求大气,面容威严,让人不敢接近。但他还算磊落,有意见就当面提,虽然话讲得挺难听,在局班子成员面前也是如此。”有人如此评价刘刚。

  据说,他的副手很多工作不敢定夺,全交刘刚拍板。刘刚使用的3部局里的车只能自己调配,分管后勤的副局长也无权调用。他免职前2个月,力排众议,提拔一名主持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转正,这也是他任上唯一提拔的中层干部。刘刚的“霸气”可见一斑。

  刘刚来南昌市公安局上任不久,在一次大会上谈到了任用干部的体会,引起哄堂大笑。讲话的大意是:“找我炒角(南昌话,花钱活动的意思)的干部也要用,不用的话,为他出面打招呼的人会强奸我,给我穿小鞋,但我用了你,你也不要乱来,否则我就强奸你。”

  刘刚的讲话充满市井味,生动形象,但也有人认为他“品味不高”。

  局长为何难当

  刘刚免职后,江西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胡焯接任了南昌市公安局局长的位置,公安局局党委书记则由南昌市政法委书记罗为民兼任。

  相对省级政法机关的大震荡,南昌市公安局显得平静得多。至少在表面上,这个局的机关仍旧照常运转。

  “自从原来的局长曾新民出事后,从1997年到现在,短短8年时间,我们已经换了6任局长,平均每任局长在位时间不到1年半,可谓全国罕见。对他们的频繁更换,我们早已麻木了,谁上谁下似乎都逃不脱‘短命’的怪圈。”南昌市公安局一名中层干部自嘲地说。

  1997年初,南昌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曾新民锒铛入狱,后因犯受贿罪、徇私舞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后来接任的5任局长,在位时间分别是:9个月,2年半,1年8个月,11个月,1年8个月。

  值得关注的是,继曾新民之后的第一个“短命”局长,就是此次被免职的省交警总队总队长。他和丁鑫发是同乡,还有人说他是丁鑫发的堂弟。他当局长时,和局党委书记斗得厉害,互不买账,为众人所知,“书记在党委会上主持部署工作,他就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另行一套”。

  据说,曾新民和时任省公安厅厅长的丁鑫发十分不和,一次会议上还出现过两人抢话筒的尴尬。但曾新民之后,至少有3任局长被认为和丁关系密切。

  这和后来地市公安局长的任命方法改革有一定关系。原来是以地方意见为主,报省公安厅同意即可,后则改由省公安厅提出人选,再征求地方意见。

  “省厅和地方的利益博弈不可避免,矛盾也就难免,当种种矛盾纠结一起不可调解时,只好局长走人。”江西省公安厅有关人士分析。还有一种意见认为,省城的公安局长重权在握,相对容易出问题,一有风吹草动立即走人,乃官场潜规则。

  南昌市公安局一些人士更倾向认为,是敏感的人事安排问题让这些局长焦头烂额,“只要涉及人事问题,谁都难当”。

  频换局长的恶果

  多年来,南昌市公安局存在一个怪现象,许多关键部门的内设机构负责人一直不能到位,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原因就在于权力纷争厉害,谁上谁不上都可能造成局领导班子的矛盾。

  但刘刚的前任局长在任时,一次性就突击提拔了副科级以上干部100多名,力度前所未有。新成立的一个分局,30多号人就有10名分局领导,最多的一个分局有11名领导,“开会时一只桌子都坐不下”。

  据说,这名局长在提拔干部时,“手里抓了几百张条子,其中很多就是丁鑫发批的”。因严重超编,人浮于事,怨声四起,巨大压力下,此人只干了11个月就转岗到省里一闲职部门。

  刘刚推行的“末位退让”制,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匆忙出台。

  由于局长们的非正常频繁调动,每个人各搞一套,南昌市公安局一直没有一个稳定的、可行的干部选拔任免政策。有局长大批提拔,也有局长按兵不动,出现了乱提干部和不提干部的两种极端现象。

  “局长一换,副手就调整分工,下面的就跟着变动,在这种情况下,局里的干部职工普遍感到无所适从,要么消极怠工,不求上进,要么跑官买官,投机钻营,极大地损害了公安队伍的形象和战斗力。”一名在公安战线工作了20多年的南昌老公安痛心地说。

  而就连一栋办公楼的建设,也承载了这种动荡局面带来的后果。某局长在任时,原想把昌北的地皮和老南昌市委置换,在老市委建楼。新局长来后,推翻了这项计划,仍主张在昌北建楼,光设计费就花去80万。刘刚上任了,另请一家公司重新设计,又花费几十万。

  几经变化的结果,就是时至今日,南昌市公安局还在外面借地办公。

  丁鑫发,61岁,江西南昌县人,先后担任江西省军区副参谋长、武警江西省总队总队长。1992年3月至2001年初,任江西省公安厅厅长, 2001年6月,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4年7月,丁鑫发因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被中纪委立案审查;12月,中纪委宣布开除丁鑫发党籍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丁鑫发落马后被免职干部名单:

  1正厅

  江西省政法委正厅级副书记荣某

  2副厅

  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马某

  南昌市公安局局长刘某

  9正处

  江西省公安厅:装备财务处处长

  禁毒处处长

  宣传处处长

  两化办主任

  交警总队总队长

  江西省检察院:干部人事处处长

  计财装备处处长

  反贪局局长

  控申检察处处长

  1副处

  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一名副总队长

采写:本报特派记者 袁小兵
沙发
发表于 2005-2-28 00:12:36 | 只看该作者

恭喜你五棵星了!

哦,不对,还差一点点!
板凳
发表于 2005-2-28 00:18:04 | 只看该作者
快到了, 不过五颗星有什么好处吗?
地板
发表于 2005-2-28 00:19:31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watertube]发布
快到了, 不过五颗星有什么好处吗? Nothing, just good looking!:laugh:
5#
发表于 2005-2-28 00:25:5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指路明灯]发布
Nothing, just good looking!:laugh:

发帖太累了.   
6#
发表于 2005-2-28 00:28:3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watertube]发布


发帖太累了.    看看,五颗了。恭喜!我睡觉了,good night.
7#
发表于 2005-2-28 00:50:03 | 只看该作者
多可惜呀!他们是些多好的革命干部啊!

 韩永明进入省公安厅以前,在武警江西总队服役,据说也担任过装备处处长。装备处被外界认为是一个“很有油水”的处,不过韩给人的感觉非常低调,衣着朴素,“工人打扮,根本就不像个处级干部”。

  但有消息称,办案人员从他远在鄱阳县的岳父家地下,挖出了一捆已经发霉的纸币,有人说是60多万,有人说多达300多万。

看看我们党培养出来的干部, 就是素质高, 艰苦朴素. 人家送给他的大捆人民币也舍不得花, 宁可埋在地下任其发霉. 世界上那个国家可以找到这么好的干部啊. 这两年我经常看到这样的报道: 最近被抓的苏州市腐蚀长也是这样的好干部. 被抓的时候从他家里挖出32公斤(没有开封崭新的)100元大钞.
我等平民百姓就做不到像这些干部那样蔑视金钱, 把大捆的百元大钞埋在地下发霉. 我做梦都想钱, 我最爱的一首歌是: if I have one million dol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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