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调查局国际执行局局长Thomas V. Fuentes最近对《中国青年报》表示,针对余振东这样的腐败官员,美国会在中国方面提出要求的情况下,“来一个,查一个,遣返一个”。对此,各方人士认为,虽然中美之间在引渡嫌犯的配套问题上仍有一段长路要走,但此说法对于启动引渡程序无疑提供了新的可能性。
与美国相邻的加拿大,由于在司法及移民制度上的设置,近年来成为一些贪官潜逃的热衷地区。单是2001年至今,已有多名来自中国的贪官涉嫌挪用公款潜逃到加拿大。厦门远华走私案的主犯赖昌星,一直寄希望于利用加司法及移民制度来逃避回国受审的现实。
加拿大警方于同年11月23日把赖昌星夫妇逮捕。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委员会(Canada 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的裁判团于2002年6月公布一份长达294页的决定书,裁定赖氏夫妇“不可信和有严正理由去考虑赖昌星犯下走私及贿赂罪名”,拒绝赖昌星的政治难民申请。2004年2月,加拿大联邦法庭在处理赖昌星的上诉时决定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