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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onceniner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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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是二十世纪的伟大辩证法家”(转贴)

 
151#
 楼主| 发表于 2015-1-19 21:43:23 | 只看该作者

《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六)--- 毛泽东(转贴)

  说到这里,认识运动就完成了吗?我们的答复是完成了,又没有完成。社会的人投身于变革在某一一定发展阶段内之某一一定客观过程的实践中(不论是关于变革某一自然过程的实践,或变革某一社会过程的实践),由于客观过程的反映与主现能动性的作用,使得人的认识由感性的推移到了理性的,造成了大体上相应于该客观过程之法则性的理论、思想、计划、或方案,然后再应用这种理论、思想、计划或方案于该同一客观过程的实践,如果能够实现预想的目的,即将预定的理论、思想、计划、方案于该同一过程的实践中变为事实,或大体上变为事实,那末,对于这一具体过程的认识运动算是完成了。例如,在变革自然的过程中,某一工程计划的实现,某一科学假想的证实,某一器物的制成,某一农产的收获,在变革社会过程中,某一罢工的胜利,某一战争的胜利,某一教育计划的实现,某一救国团体的成立,都算实现了预想的目的。然而一般说来,不论在变革自然或变革社会的实践中,人们原定的理论、思想、计划、方案,毫无改变地实现出来之事,是很少的。这是因为从事变革现实的人们,常常受着许多的限制,不但常常受着科学条件与技术条件的限制,而且也受着客观过程表现程度的限制(客观过程的方面及本质尚未充分暴露)。在这种情形之下,由于实践中发现前所未料的情况,因而部分地改变理论、思想、计划、方案的事是常有的,全部地改变的事也是有的。即是说原定的理论、思想、计划、方案,部分或全部不合于实际,部分错了或全部错了的事,都是有的。许多时候须反复失败过多次,才能纠正错误的认识,才能到达于同客观过程的规律性相符合,因而才能够变主观的东西为客观的东西(即在实践中得与预想结果之正确的认识)。但不管怎样,到了这种时候,人们对于在某一一定发展阶段内之某一一定客观过程的认识运动,算是完成了。
  然而对于过程之推移而言,人的认识运动是没有完成的。任何过程,不论是属于自然界的与属于社会的,由于内部的矛盾与斗争,都是向前推移向前发展的,人的认识运动也应跟着推移与发展。依社会运动来说,所贵于革命的指导者,不但在于当自己的理论、思想、计划、方案有错误时须得善于加以改正,如同上面已经说到的,而且在于当某一一定的客观过程已经从某一一定的发展阶段向另一一定的发展阶段推移转变的时候,须得善于使自己及参加革命的人员在主观认识上也跟着推移转变,即是要使新的革命任务与新的工作方案的提出,适合于新的情况的变化。革命时期情况的变化是很急速的,如果革命党人的认识不能随之而急速变化,就不能引导革命走向胜利。然而思想落后于实际的事是常有的,这是因为人的认识受了许多限制的原故。许多人受了阶级条件的限制(反动的剥削阶级,他们已无认识任何真理的能力,因而也没有改造宇宙的能力,相反地,他们变成了阻碍认识真理与改造世界的敌人),有些人受了劳动分工的限制(劳心、劳力的分工,各业之间的分工),有些人受了原来的错误思想的限制(唯心论与机械论等多属于剥削份子;但也有被剥削份子,由于剥削份子的教育而来),而一般的原因则在受限制于技术水平与科学水平的历史条件。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应该利用自己天然优胜的阶级条件(这是任何别的阶级所没有的),利用新的技术与科学,利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与方法论,紧密地依靠革命实践的基础,使自己的认识跟着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变化,使理论的东西随历史的东西,平行并进,达到完满地改造世界的目的。
  我们反对革命队伍中的顽固派,他们的思想不能随变化了的客观情况而前进,在历史上表现为右倾机会主义。中国1927年的陈独秀主义,苏联的布哈林主义,都属于这一类。这些人看不出矛盾的斗争已将客观过程推向前进了,而他们的认识仍然停止在旧阶段。一切顽固派的思想都有这样的特征。他们的思想离开了社会的实践,他们不能站在社会车轮的前头充任向导的工作,他们只知跟在车轮后面怨恨车轮走的太快了,企图把它向后拉,开倒车。
  我们也反对“左”翼清谈主义。中国1930年的李立三主义,苏联在尚可作为一个共产主义派别看待时的托洛斯基主义(现在则已成最反动的派别),以及世界各国的超左思想,都属于这一类。他们的思想超过客观过程的一定发展阶段,有些把幻想看作真理,有些则把仅在将来有现实可能性的理想,强迫放在现时来做,离开了当前大多数人的实践,离开了当前的现实性,行动上表现为冒险主义。
  唯心论与机械论,机会主义与冒险主义,都没有唯物辩证的认识论的根据,他们都是以主观同客观相分裂,以认识与实践相舍离为特征的。以科学的社会实践为特征的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不能不坚决反对这些错误思想。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在绝对的总的宇宙发展过程中,各个具体过程的发展都是相对的,因而人的认识也在绝对的真理中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之认识只有相对的真理。客观过程的发展是充满着矛盾与斗争的发展,人的认识运动也是充满着矛盾与斗争的发展。一切客观世界的辩证法的运动,都或先或后地能够反映到认识中来。实践中之发展与消灭的过程是无穷的,人的认识之发生、发展与消灭的过程也是无穷。根据于一定的理论、思想、计划、方案以从事于变革客观现实的实践,一次又一次地向前,人对客观现实的认识也就一次又一次地深化。客观现实世界的变化运动永远没有完结,人在实践中对真理的认识也永远没有完结。马克思主义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地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我们的结论是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知与行的具体历史的统一,反对一切离开具体历史的“左”的或“右”的错误思想。
  大宇宙中自然发展与社会发展到了今日的时代,正确地认识宇宙与改造宇宙的责任,已经历史地落在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肩上。这种根据科学认识而定下来的改造世界的实践过程,在世界、在中国均已到达了一个历史的时节——自有历史以来未曾有过的重大时节,这就是整个儿地推翻世界与中国的黑暗面,把它转变过来成为前所未有的光明世界。无产阶级及革命人民改造世界的斗争,包括实现下述的任务:改造客观世界,也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改造自己的认识能力,改造主观世界同客观世界的关系。地球上已经有一部分实行了这种改造,这就是苏联。他们还正在为自己为世界推进这种改造过程。中国人民与世界人民也都正开始或将要通过这样的改造过程。所谓被改造的客观世界,其中包括了一切反对改造的人们,他们的被改造,须通过强迫的阶段,然后才能进入自觉的阶段。世界到了全人类都自觉地改进自己与改造世界的时候,那就是世界的共产主义时代。
  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与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形式,循环发展以至无穷,而实践与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唯物辩证法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唯物辩证法的知行统一观。(第二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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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参见《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第2版序言》:“逻辑不是关于思维的外在形式的学说,而是关于“一切物质的、自然的和精神的事物”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关于世界的全部具体内容的以及对它的认识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对世界的认识的历史的总计、总和、结论。”(《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55卷,第77页)
[2] 出自《自然辩证法》中《[辩证法作为科学]?辩证法》。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3版,第3卷,第907页:“自然界、社会和思维的发展的一个一般规律”。
[3] 出自《卡尔?马克思(传略和马克思主义概述)》中《辩证法》。参见《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26卷,第55页:“最全面、最富有内容、最深刻的发展学说。”
[4] 出自《卡尔?马克思(传略和马克思主义概述)》中《辩证法》。参见《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26卷,第55页:“把自然界和社会的实际发展过程(往往伴有飞跃、剧变、革命)弄得残缺不全。”
[5] 出自《黑格尔辩证法(逻辑学)的纲要》。参见《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55卷,第290页:“不必要三个词:它们是同一个东西。”
[6] 出自《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第2部分。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3版,第2卷,第12页:“黑格尔的思维方式不同于所有其他哲学家的地方,就是他的思维方式有巨大的历史感作基础。形式尽管是那么抽象和唯心,他的思想发展却总是与世界历史的发展平行着,而后者按他的本意只是前者的验证。”
[7] 出自《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第2部分。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3版,第2卷,第13页:“历史常常是跳跃式地和曲折地前进的,如果必须处处跟随着它,那就势必不仅会注意许多无关紧要的材料,而且也会常常打断思想进程;并且,写经济学史又不能撇开资产阶级社会的历史,这就会使工作漫无止境,因为一切准备工作都还没有做。因此,逻辑的方式是唯一适用的方式。但是,实际上这种方式无非是历史的方式,不过摆脱了历史的形式以及起扰乱作用的偶然性而已。”
[8] 出自《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第2版序言》。参见《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55卷,第75页:“逻辑的范畴是‘外部存在和活动的’‘无数’‘细节’的简化”。
[9] 出自《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第2版序言》。参见《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55卷,第78页:“范畴是区分过程中的梯级,是帮助我们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
[10] 出自《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主观逻辑或概念论?第2篇 客观性》。参见《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55卷,第160页:“人的实践活动必须亿万次地使人的意识去重复不同的逻辑的式,以便这些式能够获得公理的意义。”
[11] 出自《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主观逻辑或概念论?第3篇 观念》。参见《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55卷,第186页:“人的实践经过亿万次的重复,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式固定下来。这些式正是(而且只是)由于亿万次的重复才有着先入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
[12] 原文如此,恐为“论理”(即“逻辑”)误。
[13] 出自《自然辩证法》中《[物质的运动形式以及各门科学的联系]》。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3版,第3卷,第943页:“每一门科学都是分析某一个别的运动形式或一系列互相关联和互相转化的运动形式的,因此,科学分类就是这些运动形式本身依其内在序列所进行的分类、排序,科学分类的重要性也正在于此。”
[14] 出自《自然辩证法》中《[辩证法作为科学]?[认识]》。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3版,第3卷,第939页:“‘物质’和‘运动’这样的词无非是简称,我们就用这种简称把可感知的许多不同的事物依照其共同的属性概括起来。”
[15] 出自《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第3章第5节。参见《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18卷,第180页:“世界上除了运动着的物质,什么也没有,而运动着的物质只能在空间和时间中运动。人类的时空观念是相对的,但绝对真理是由这些相对的观念构成的;这些相对的观念在发展中走向绝对真理,接近绝对真理。正如关于物质的构造和运动形式的科学知识的可变性并没有推翻外部世界的客观实在性一样,人类的时空观念的可变性也没有推翻空间和时间的客观实在性。”
[16] 出自《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主观逻辑或概念论?第3篇 观念》。参见《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55卷,第165页:“矛盾的发生和解决的永恒过程中”。
[17] 出自《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主观逻辑或概念论?第1篇 主观性》。参见《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55卷,第152页:“认识是人对自然界的反映。但是,这并不是简单的、直接的、完整的反映,而是一系列的抽象过程,即概念、规律等等的构成、形成过程”。
[18] 即波格丹诺夫。
[19] 出自《自然辩证法》中《[辩证法作为科学]?[认识]》。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3版,第3卷,第938页:“对自然界的一切真实的认识,都是对永恒的东西、对无限的东西的认识,因而本质上是绝对的。”
[20] 出自《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主观逻辑或概念论?第3篇 观念》。参见《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55卷,第183页:“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它不仅具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
[21] 出自《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主观逻辑或概念论?概念总论》。参见《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55卷,第142页:“物质的抽象,自然规律的抽象,价值的抽象以及其它等等,一句话,一切科学的(正确的、郑重的、非瞎说的)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着自然。”
[22] 参见前注。
[23] 出自《俄国社会民主党人的任务》以及《怎么办?》第1章第4节。分别参见《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2卷,第443页;第6卷,第23页:“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
[24] 出自《论列宁主义基础》第3部分《理论》。参见《斯大林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99—200页:“离开革命实践的理论是空洞的理论,而不以革命理论为指南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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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发表于 2015-1-19 22:10:55 | 只看该作者
你又错了,谁喊你回去找谁去。
往哪瞄啊你?
单枪匹马 发表于 2015-1-19 08:33


一个复印机, 你能指望它有多大的精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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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楼主| 发表于 2015-1-19 22:22:55 | 只看该作者
一个复印机, 你能指望它有多大的精确度
默存 发表于 2015-1-19 22:10

你真的很可笑
你对复印机的精确度了解多少
知道3d copy machine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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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0 20:44:22 | 只看该作者

《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七)--- 毛泽东(转贴)

第三章 唯物辩证法
(一)两种发展观
(二)形式论理学的同一律与辩证法的矛盾律
(三)矛盾的普遍性
(四)矛盾的特殊性
(五)主要的矛盾与主要的矛盾方面
(六)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
(七)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
  前面简述了“唯心论与唯物论”及“辩证法唯物论”两个问题。关于辩证法问题,仅有概略的提到,现在来系统地讲这个问题。
  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或叫宇宙观),是辩证法唯物论,不是形而上学的唯物论(或叫机械的唯物论)。这一点区别,是一个天翻地复[1]的大问题。世界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从古至今有三种主要的答案:第一种是唯心论(不管是形而上学的唯心论,或辩证法的唯心论),说世界是心造的,引申起来又可说是神造的。第二种是机械唯物论,否认世界是心的世界,说世界是物质的世界,但物质是不发展的,不变化的。第三种是马克思主义的答案,推翻了前面两种,说世界不是心造的,也不是不发展的物质,而是发展的物质世界,这就是辩证法唯物论。马克思主义这样地看世界,把世界在从来人们眼睛中的样子翻转了过来,这不是天翻地复的大议论吗?世界是发展的物质世界,这种议论,在西洋古代的希腊就有人说过了,不过因为时代的限制,还只简单地笼统地说了一说,叫做朴素的唯物论。没有(也不可能有)科学的基础,然而议论是基本上正确的。黑格尔创造了辩证的唯心论,说世界是发展的,但是心造的,他是唯心发展论,其正确是发展论(即辩证论),其错误是唯心发展论。西洋十七、十八、十九三个世纪,法德等国的资产阶级唯物论,则是机械观的唯物论。他们说世界是物质世界,这是对的,说是象机械一样的运动,只有增减或位置的变化,没有性质上的变化,这是不对的。马克思继承了希腊朴素的辩证唯物论,改造了机械唯物论与辩证唯心论,造成了从古以来没有过的、放在科学基础之上的辩证唯物论,成为全世界无产阶级及一切被压迫人民的革命的武器。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论,是认识的方法,是论理的方法,然而它就是世界观。世界本来是发展的物质世界,这是世界观。拿了这样的世界观转过来去看世界,去研究世界上的问题,去想世界上的问题,去解决世界上的问题,去指导革命,去做工作,去从事生产,去指挥作战,去议论人家长短,这就是方法论。此外并没有别的什么单独的方法论。所以在马克思主义者手里,世界观同方法论是一个东西,辩证法、认识论、论理学,也是一个东西。
  我们要系统地来讲唯物辩证法,就要讲到唯物辩证法的许多问题,这就是它的许多范畴、许多规律、许多法则(这几个名词是一个意思)。
  唯物辩证法究竟有些什么法则呢?这些法则中那些是根本法则,那些是附从于根本法则而又为唯物辩证法学说中不可缺少不可不解决的方面、侧面或问题呢?所有这些法则,为什么不是主观自造的,而是客观世界本来的法则呢?对于这些法则的学习、了解,是为了什么呢?
  这个完整的革命的唯物辩证法学说,创造于马克思与恩格斯,列宁发展了这个学说。到了现在苏联社会主义胜利与世界革命时期,这个学说又走上了新的发展阶段,更加丰富了它的内容。这个学说中包含的范畴首先是如下各项:
  矛盾统一法则;
  质量互变法则;
  否定之否定法则。
  以上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法则。除古代希腊的朴素唯物论曾经简单地无系统地指出了这些法则的某些意义,及黑格尔唯心地发展了这些法则外,都是被一切形而上学(所谓形而上学,就是反发展论的学说)所否定了的。直到马克思、恩格斯,才唯物地改造了黑格尔的这些法则,成为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与方法论之最基本的部份。
  唯物辩证法所包含的范畴,除了上述根本法则外,同这些根本法则联系着,还有如下各范畴:
  1.本质与现象;
  2.形式与内容;
  3.原因与结果;
  4.根据与条件;
  5.可能与现实;
  6.偶然与必然;
  7.必然与自由;
  8.链与环、等等。
  这些范畴,有些是从来形而上学及唯心辩证法所着重研究过的,有些是从来哲学片面地研究过的,有些则是马克思主义新提出的。这些范畴,在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理论家与实践家手里,揭去了从来哲学唯心的及形而上学的外衣,克服其片面性,发现了它们的真实形态,并且随着时代的进步,极大地丰富了它们的内容,成为革命的科学方法论中重要的成份。拿这些范畴同上述根本的范畴合在一起,就形成一个完整的深刻的唯物辩证法的系统。
  所有这些法则或范畴,都不是人的思想自己造出来的,而是客观世界本来的法则。一切唯心论都说精神造出物质,那末,在他们看来,哲学的法则、原则、规律或范畴,自然更是心造的了。发挥了辩证法系统的黑格尔,就是这样的去看辩证法的。在他看来,辩证法不是从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中抽取出来的法则,而是纯粹思想上的论理系统。人的思想造出了这一套系统之后,再把它们套到自然和社会上去。马克思、恩格斯揭去黑格尔的神秘的外衣,丢弃了它们的唯心论,把辩证法放在唯物论的地位。恩格斯说;“辩证法的法则,是从自然和人类历史抽取出来的,但他们并非别的,就是这两个历史发展领域的最普遍的发展法则,就实质论,可以归纳为质量互变,矛盾统一,否定之否定这三个根本法则”[2]。辩证法法则是客观世界的法则,同时也是主观思想里头的法则,因为人的思想里头的法则不是别的,就是客观世界的法则通过实践在人类头脑中的反映。辩证法、认识论、论理学是一个东西,前面已经讲过了。
  我们学习辩证法是为了什么呢?不为别的,单单为了要改造这个世界,要改造这个世界上面人与人、人与物的老关系。这个世界上面的人类,大多数过着苦难的日子,受着少数人所控制的各种政治经济制度的压迫。在我们中国这个地方生活着的人类,受着惨无人道的双重性制度的压迫——民族压迫与社会压迫,我们必须改变这些老关系,争取民族解放与社会解放。
  要达到改造中国同世界的目的,为什么要学习辩证法呢?因为辩证法是自然同社会的最普遍的发展发展,我们明了它,就得到了一种科学的武器。在改造自然同社会的革命实践中,就有了同这种实践相适应的理论同方法。唯物辩证法本身是一种科学(一种哲理的科学),它是一切科学的出发点,又是方法论。我们的革命实践本身也是一种科学,叫做社会科学或政治科学。如果不懂得辩证法,则我们的事情是办不好的。革命中间的错误,无一不违反辩证法。但如懂得了它,那就能生出绝大的效果。一切做对了的事,考究起来,都是合乎辩证法的。因此,一切革命的同志们,首先是干部,都应用心地研究辩证法。
  有人说:许多人懂得实际的辩证法,而且也是实际的唯物论者,他们虽没有读过辩证法书,可是做起事来是做得对的,实际上合乎唯物辩证法,他们就没有特别研究辩证法的必要了。这种话是不对的。唯物辩证法是一种完备的深刻的科学,实际上具有唯物的与辩证的头脑之革命者,他们虽从实践中学得了许多辩证法,但是没有系统化,没有如同已经成就的唯物辩证法那样的完备性与深刻性,因此还不能洞察运动的远大前途,不能分析复杂的发展进程,不能捉住重要的政治关节,不能处理各方面的革命工作,因此仍有学习辩证法的必要。
  又有人说,辩证法是深奥难懂的,一般人没有学会的可能。这话也是不对的。辩证法是自然、社会与思想的法则,任何有了一些社会经验(生产与阶级斗争的经验)的人,他就本来了解了一些辩证法。社会经验更多的人,他本来了解的辩证法就更多些,不过还处在零乱的常识状态,没有完备的深刻的了解。拿着这种常识辩证法加以整理与深造,是并不困难的。辩证法之所以使人觉得困难,是因为没有善于讲解的辩证法书,中国许多辩证法书,不是错了,就是写的不好或不大好,使人望而生畏。所谓善于讲解的书,在于以通俗的言语,讲亲切的经验,这种书将来总是要弄出来的。我这个讲义也不是好的,因为我自己还在开始研究辩证法,还没有可能写出一本好书,也许将来有此可能,我也有这个志愿,但要依研究的情形才能决定。
  以下分述辩证法的各个法则。
矛盾统一法则
  这个法则,是辩证法最根本的法则。列宁说:“就根本意义上来讲,辩证法就是研究客体本质中的矛盾”[3]。所以列宁常称这个法则为辩证法的实质,又称之为辩证法的核心。因此,我们的辩证法,就从这个问题讲起,并且把这个问题讲得比其他问题详细一些。
  这个问题中,包含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就是:
  1.两种发展观;
  2.形式论理学的同一律,与辩证法的矛盾律;
  3.矛盾的普遍性;
  4.矛盾的特殊性;
  5.主要的矛盾与主要的矛盾方面;
  6.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
  7.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
  下面逐一说明这些问题。
(一)两种发展观
  人类思想史中,从来就有关于世界发展的两种见解,一种是形而上学的发展观;一种是辩证法的发展观。这两种发展观的区别何在呢?
  形而上学的发展观
  形而上学,亦称玄学,在历来的思想中,占着统治的地位,这种哲学的内容,是说明他们所谓处于经验以外的事物,即论绝对体、论实质等等的学说。在近代哲学中,所谓形而上学,是用静的观点去观察事物的一种思想方法,把世界一切事物的形态和种类看成是永远不变化的。这种思想,统治于十七十八世纪的欧洲。由于阶级斗争和科学发展的结果,到了现代,即十九、二十世纪,辩证法的思想就一日千里地走上了世界舞台,但形而上学却又以庸俗的进化论(庸俗的、即谓鄙陋的、简单的)的形态,顽固地对抗着辩证法。
  所谓形而上学的与庸俗进化论的发展观,概括说来,是说发展就是数量的增减,外力的推动,场所的变化。一切事物及这些事物在人的思想上的反映,都是永远如此的。事物的特性,是事物原来就有的,不过开头取萌芽状态,后来进到显著的地步而已。说到社会的发展,他们就认为是某些永远不变其性质的特点之增长和反复。这些特点,例如资本主义的剥削、竞争、个人主义等等,就是在古代奴隶社会,甚至原始野蛮社会,都可以找得出来。说到社会发展的原因,就用社会外部的地理、气候条件去说明它。这种发展观,从事物外部去找发展的原因,反对事物因内部矛盾引起发展的学说,它就不能解释事物之质的多样性,不能解释一种质变化到他种质的现象。这种思想,在十七、十八世纪是自然绝对不变论(机械唯物论),在二十世纪是庸俗进化论(布哈林的均衡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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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发表于 2015-1-20 20:59:07 | 只看该作者
你真的很可笑
你对复印机的精确度了解多少
知道3d copy machine吗
onceninerfan 发表于 2015-1-19 22:22


还有更可笑的, 我是SEAWEED

祝你万寿无疆, 早日当上千年的王八, 万年的龟 :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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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楼主| 发表于 2015-1-20 21:05:28 | 只看该作者

《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八)--- 毛泽东(转贴)

  辩证法的发展观
  主张从事物自己里头,从一事物对他事物的关系里头,去研究事物的发展,即把事物的发展看做是事物内部必然的、独立的、自己的运动,即事物的自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在外面而在内面,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任何事物内部都有这种矛盾性,因此引起了事物的运动与发展。
  这样看起来,辩证法的发展观,反对了形而上学的与庸俗进化论的外因论,或被动论。这是清楚的,单纯的外部原因只能引起事物之机械的运动,即范围之大或小,数量之增或减,不能说明世界上事物何以有性质上的千差万别。事实上,即便是外力推动的机械运动,也要通过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植物动物之单纯的增长,也不只是数量的增加,同时就发生性质的变化,单纯增长也是矛盾引起的发展。至于社会的发展,同样主要地不是外因而是内因。许多国家在差不多一样的地理气候条件下,各个国家发展的差异性和不平衡性,却非常之大。设同一个国家罢,在地理气候并没有变化的情形下,社会变化却是很大的。地球各国都有此种情形。旧俄帝国变为社会主义的苏联,单纯封建的闭关锁国的日本变为帝国主义的日本,封建的西班牙正在变化到人民民主的西班牙,这些国家的地理气候并没有变。几千年封建制度的中国是变化最少的,然而近来却起了大变动,正在变化到自由解放的新中国去,难道中国今天的地理气候同数十年前的有什么两样?很明显的,不是外因而是内因。自然界的变化,由于自然界事物内部矛盾的发展。社会变化,由于社会内部矛盾的发展。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阶级之间的矛盾,推动了社会的前进。辩证法排除外因吗?并不排除的。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鸡蛋因得适当温度而变化为鸡子,但温度不能使石头变为鸡子,因为内的根据不同。帝国主义的压力加速了中国社会的变化,也是通过中国内部自己的规律性而起变化的。两军相争,一胜一败,所以胜败,皆决于内因,胜者或因其强,或因其指挥无误,败者或因其弱,或因其指挥失宜,外因通过内因而引起变化。1927年资产阶级战败了无产阶级,是通过了无产阶级内部的(共产党内部的)机会主义而起作用的。一个阶级或一个政党要引导革命归于胜利,依靠自己没有政治路线的错误,依靠自己政治上组织上的巩固。中国东北沦亡,华北危急,主要由于中国之弱(1927年革命失败,政权不在人民手里,造成了内战与独裁制度),日本帝国主义乃得乘机而入。驱逐日寇,主要依靠民族统一战线执行坚决的革命战争。“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人必先疑也,而后谗入之”,这是苏东坡的名言。“内省不疚,夫何忧何惧”,这也是孔夫子的实话。一个人少年充实,他就不容易感受风寒;苏联至今没有受日本的侵袭,全是因为他的强固;雷公打豆腐,拣着软的欺了,全在自强,怨天尤人,都没有用,人定胜天,困难可以克服,外界的条件可以改变,这就是我们的哲学。
  我们反对形而上学的发展观,主张辩证法的发展观。我们是变化论者,反对不变论,我们是内因论者,反对外因论。
(二)形式论理学的同一律与辩证法的矛盾律
  上面说了形而上学的发展观与辩证法的发展观,这两种对于世界观上面的斗争,就形成了思想方法上面形式论理与辩证论理的斗争。
  资产阶级的形式论理学上有三条根本规律,第一条叫做同一律,第二条叫做矛盾律,第三条叫做排中律。什么是同一律呢?同一律说:在思想过程中概念是始终不变化的,它永远等于自己。例如原素永远等于原素,中国永远等于中国,某人永远等于某人。它的公式是:甲等于甲。这一规律是形而上学的。恩格斯说它是旧宇宙观的根本规律。它的错误,在于不承认事物的矛盾与变化,因而从概念中除去了暂时性相对性,给与了永久性、绝对性。不知事物同反映事物的概念都是相对的变化的,某一原素并不永远等于某一原素,各种原素都在变化着。中国也不永远等于中国,中国在变化着,过去古老封建的中国同今后自由解放的中国是两个东西。某人也不永远等于某人,人的体格思想都在变化着。1925—1927年的蒋介石不等于1927年以后的蒋介石,现在以后的蒋介石又将不等于以前。思想中的概念是客观事物的反映,客观事物在变化,概念的内容也在变化。事实上永久等于自身的概念,世界上一个也没有。
  什么是矛盾律呢?矛盾律说:概念自身不能同时包含二个或二个以上互相矛盾的意义,假如某一个概念中包含了二个矛盾的意义,就算是论理的错误。矛盾的概念,不能同时两边都对,或两边都不对,对的只能是其中的一边,它的公式是:甲不等于非甲。康德曾举出如下四种矛盾思想:世界在时间上是有始终的,在空间上是有限度的;世界在时间上没有始终,在空间上亦无限度。这是第一种。世上一切都是单纯的(不可再分的)物性组成的,世上没有单纯的东西,一切都是复杂的(可以再分的)。这是第二种。世上存在着自由的原因,世上没有任何的自由,一切都是必然的。这是第三种。世上存在着某种必然的实质,世上没有必然的东西,一切都是偶然的。这是第四种。康德把这些不可调和的,互相反对的原理,名之曰“二律矛盾”。但是他说这些只是人的思想上的矛盾,实际世界里是并不存在的。依照形式论理学的矛盾律,这些矛盾乃是一种错误,必须加以排除。但是实际上思想是事物的反映,事物无一不包含着矛盾,因之概念也无一不包含矛盾。这不是思想的错误,正是思想的正确。辩证论理的矛盾统一律,就在这个基础上面建立起来。只有形式论理排除矛盾的矛盾律,乃是真正的错误思想。矛盾律在形式论理学中只是同一律之消极的表现,作为同一律的一种补充,目的在于巩固所谓概念等于自身,甲等于甲的同一律。
  排中律是什么呢?排中律说:在概念之两相反的意义中,正确的不是这个就是那个,决不会两个都不正确,而跑出第三个倒是正确的东西来。它的公式是:甲等于乙,或不等于乙,但不会等于丙。他们不知道事物同概念是发展着的,在事物同概念的发展过程中,不但表现其内部的矛盾因素,而且可以看见这些矛盾因素的移去、否定、解决,而转变成为非甲非乙的第三者,转变成为较高一级的新事物或新概念。正确的思想,不应排除第三者,不应排除否定之否定律。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矛盾着,照排中律说来,正确的不是前者,就是后者,不会是没有阶级的社会;然而恰好社会进化的过程不是停止于阶级斗争,而要走到无阶级的社会中去。中国同日本帝国主义矛盾着,但我们不但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也不赞同中国独立后同日本处于永久敌对的地位,而主张经过民族革命及日本国内的革命,把两个民族进到自由联合的阶段去。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同无产阶级的民主主义的对立也是一样,它们的更高一级是无国家无政府的时代,经过无产阶级民主去达到它。形式论理的排中律,也是它的同一律的补充,只承认概念的固定状态,反对它的发展,反对革命的飞跃,反对否定之否定的法则。
  由此看来,整个形式论理学的规律,都是反对矛盾性,主张同一性,反对概念及事物的发展变化,主张概念及事物的凝固静止,是同辩证法正相反对的东西。
  形式论理家为什么这样做?因为他们在事物的联系以外,在事物不间断的相互作用以外去看事物,即在静止中看事物,不在运动中看事物;在割断中看事物,不在联系中看事物。所以他们以为承认事物及概念中的矛盾性及否定之否定的关系,是不可能的,而主张了死板凝固的同一律。
  辩证法则不然,在运动中联系中看事物,和形式论理学的同一律针锋相对,主张了革命的矛盾律。
  辩证法认为思想上的矛盾不是别的,乃客观外界矛盾的反映。辩证法不拘泥于两条原则外表上似乎相冲突的情形(例如康德所举的四条矛盾原理及上面我所举的许多矛盾思想),而透视到事物内部的本质中。辩证法家的任务,在于做那些形式论理家所不做的工作,向着研究的对象,集中注意于找出它的矛盾的力量、矛盾的倾向、矛盾的方面、矛盾的定性之内部的联系来。客观世界与人的思想都是动的、辩证的,不是静的、形而上学的。革命的矛盾律(即矛盾统一法则)在辩证法中所以占据着最主要的位置,理由就在这个地方。
  全部形式论理学只有一个中心,就是反动的同一律。全部辩证法也只有一个中心,就是革命的矛盾律。辩证法是否反对事物或概念的同一性呢?不反对的,辩证法承认事物或概念之相对的同一性。那末,辩证法为什么要反对形式论理学的同一律呢?因为形式论理学的同一律,是排除矛盾的绝对的同一律。辩证法承认事物或概念的同一性,说的是同时包含矛盾,同时又互相联结;这种同一性就是指矛盾之互相联结,它是相对的、暂时的。形式论理的同一律既然是排除矛盾的绝对的同一律,它就不得不提出反对一概念转变到它概念,一事物转变到它事物的排中律。而辩证法却把事物或概念的同一性看作暂时的、相对的、有条件的,而因矛盾的斗争引导事物或概念变化发展的这种规律,则是永久的、绝对的、无条件的。因为形式论理不反映事物的真相,因此辩证法不能容许其存在。科学的真理只有一个,这真理就是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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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 19:23:38 | 只看该作者

《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九)--- 毛泽东(转贴)

(三)矛盾的普遍性
  这个问题,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一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这就叫做矛盾的普遍性或绝对性。
  恩格斯说:“矛盾就是运动”[4]。列宁对于矛盾统一法则所下的定义,说它就是“承认(发见)一切自然(社会和精神也在内)现象和过程中的相互排除的对立倾向。”[5]这些意见是对的吗?是对的。一切事物中包含的矛盾方面之相互依赖和相互斗争,决定一切事物的生命,推动一切事物的发展。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因此,这一法则,是最普遍的法则,适用于客观世界的一切现象,也适用于思想现象。它在辩证法中,是一个最根本的、最具有决定意义的法则。
  为什么说矛盾就是运动?恩格斯的说法,不是有人反驳过了的吗?这是因为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论矛盾的学说,变成无产阶级革命之最重要的理论基础,因此,引起了资产阶级理论家之拼命的攻击,总想推翻恩格斯这个“运动即矛盾”的定律,举起了他们的反驳,并且搬出了下述的理由。他们说:实在世界中运动的事物,是在各个不同的瞬间,经过各个不同的空间点,当事物处于某一点时,它就占据那一点,到另一点时,又占据另一点。这样,事物的运动是在空间和时间上分成许多段落的,这里没有任何的矛盾;如有矛盾就不能运动。
  列宁指出这种说法的全部荒谬性。指出这种说法,事实上把不断的运动,看成在空间和时间上的许多段落,许多静止状态,结果是否定了运动。他们不知事物处于某一个新位置,是因为事物从空间的某一点走到另一点的结果,即运动的结果。所谓运动,就是处于一点,同时又不处于一点。没有这一个矛盾,没有这个连续和中断的统一,动和静,止和行的统一,运动就根本不可能。否定矛盾,就是否定运动。一切自然、社会和思想的运动,都是这样一种矛盾统一的运动。
  矛盾,不只是简单的运动形式(例如上述的机械性的运动的基础),而且也是世界一切复杂的运动形式的基础。
  生的过程,同它相反的死的过程,不可分的联系着,这不仅在各种有机体的生命中,或有机体内细胞们的生命中,都是如此。新与陈之代谢、生与死之更迭,这一矛盾统一的运动,是一切有机体的生活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如果没有这种矛盾,生命现象是不能想象的。
  机械学中,任何一种“动作”,都带着内部的矛盾性,引起“反动作”,没有反动作,动作就无从说起。
  数学中,任何一个数量都带有内部的矛盾性,都可能成为正数与负数,整数与零数。正数与负数,整数与零数,组成了数学的矛盾运动。
  化学中分化化合的矛盾统一律,组成了化学变化的无量的运动,没有这一矛盾,化学现象就不能存在。
  社会生活中,任何一种现象,都带有阶级的矛盾性,劳动的买卖如此,国家的组织如此,哲学的内容也是如此。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的根本规律。
  战争中的攻守、进退、胜败,都是矛盾现象。失去一方,他方就不存在,双方斗争而又联结,组成了战争的总体,推动了战争的发展。
  人的概念之每一差异,都应把它看作客观矛盾的反映。客观矛盾反映人主观的思想,组成了概念的矛盾运动,推动了思想的发展。
  党内不同思想之对立与斗争是经常发生的,这是社会阶层的矛盾在党内的反映。党内没有矛盾和解决矛盾的思想斗争,党的生命也就停止了。
  不论是简单的运动形式,或复杂的运动形式,不论是客观现象,或思想现象,矛盾是普遍地存在着,矛盾存在于一切过程中。
  说到这里,有人要说:可以承认恩格斯同列宁的原则,矛盾即是运动,矛盾存在于一切过程中。但是所谓每一过程中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那就未必然罢?不是德波林等人明明说过,在每一过程中并无所谓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吗?按照德波林的说法,矛盾是存在的,但只存在于过程发展之一定阶段上,不是一开始就在过程中发现。根据德波林,过程的发展循着如次的阶段:开始是简单的差异,随后发生对立,最后成为矛盾。这种公式究竟是对的,还是错的呢?
  这是错的。所谓矛盾的普遍性,不但存在于一切过程中,而且存在于每一过程之一切发展阶段中,这才是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的矛盾律。根据德波林一派,矛盾不是一开始就在过程中出现,须待过程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那末,在那一瞬间以前,过程发展的原因不是由于内在矛盾即过程的分裂,而是由于外在原因了。这样,德波林回到形而上学的外因论、机械论去了。拿这种见解去分析具体问题,他们就看见在苏联的条件下工农之间只有差异,并无矛盾,完全同意于布哈林的意见。在分析法国革命时,他们就认为在革命前,工、农资产阶级合组的第三等级中,也只有差异,并无矛盾(郭列夫[6]的说法)。他们不知道世上的每一差异中就已经包含着矛盾,差异就是矛盾。劳资之间,从两阶级发生的瞬间起,就是互相矛盾的,仅仅没有激化而已。工农之间,即使在苏联条件下,他们的差异就是矛盾,仅仅不会激化成为对抗,不取阶级斗争的形态,不同于劳资间的矛盾,这是矛盾的差别性,而不是有无矛盾的问题。矛盾是普遍的、绝对的,存在于一切过程中,又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新过程的发生是什么呢?乃是旧的统一和组成此统一的对立体,让位于新的统一和组成此统一的对立体,新过程就代替旧过程而发生,新过程包含着新矛盾,开始它自己的矛盾发展史。
  过程之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列宁指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模范地应用了这个原则。他指出,这是研究任何过程所必须应用的方法,列宁自己也正确地应用了它,贯彻于他的全部著作中。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首先,分析资产阶级社会(商品社会)之最单纯的、最普遍的、最根本的、最经常的、最日常的、数十亿万回被人亲眼看见的关系——商品交换。在这最单纯的现象之中(资产阶级社会的细胞之中),暴露了现代社会之一切矛盾(或一切矛盾的胚芽)。从那里开始的叙述,把这个矛盾的发展(成长及运动),这个社会的发展,在其个别部分的总和上,自始至终地指示于我们。”
  列宁说了上面的话之后,接着说道:“这正是辩证法的一般的叙述方法或研究方法。”[7]
  好,我们不用读桐城派的古文义法了,列宁告诉了我们更好的义法,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研究法。
(四)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存在于一切过程中,矛盾贯串于每一过程之始终,这是矛盾的普遍性与绝对性,前面已经说过了。现在说的,是关于矛盾的特殊性与相对性。这个问题,应从几种情形中研究它。
  首先是各种物质运动形式中的矛盾,都带特殊性。人的认识物质,就是认识物质的运动形式,因为除了运动的物质以外,世界上什么也没有。对于每一种运动形式,应当注意它和其它各种运动形式的共同点。但尤其重要的,成为我们认识事物的基础的东西,乃是注意它的特殊点,就是说,注意它同其它运动形式之质的区别。只有注意这点,才有可能区别事物。唯物辩证法指明:任何运动形式,其内部都包含着本身特殊的矛盾。这种特殊矛盾,就构成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之特殊的质。自然界存在着许多运动形式,机械运动、发声、发光、发热、电流、化分、化合等等都是。所有这些物质的运动形式,都是互相依存的,又是本质上互相区别的。每一运动形式所具有的特殊的本质,为它自己的特殊矛盾所规定。这种情形,不但自然界,社会现象和思想现象也是一样。每一社会形式和思想形式,都有它的特殊矛盾和特殊本质。
  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领域所特有的某种矛盾之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例如数学中的正数与负数,机械学中的作用与反作用,物理学中的阴电与阳电,化学中的化分与化合,社会科学中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阶级斗争,军事学中的攻击与防御,哲学中的唯心与唯物、形而上学观与辩证观等等,都是因为具有特殊矛盾与特殊本质,才构成了不同的科学研究的对象。固然,如果不研究矛盾的普遍性,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普遍原因;但如果不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就无从确定一事物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特殊原因.也就无从辨别事物,无从区分科学研究的领域。
  不但要研究每一大系统的物质运动形式之特殊的矛盾性及其所规定的本质;而且要研究每一物质运动形式在其发展的长途中,每一过程的特殊矛盾及其本质。一切运动形式之每一发展过程内,都是不同质的,天下没有同型的矛盾,研究要着重一点。
  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例如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用社会主义革命的方法去解决;人民大众与封建制度的矛盾.用民主革命的方法去解决;殖民地与帝国主义的矛盾,用民族战争去解决;无产阶级与农民的矛盾,用农业社会化去解决;共产党内的矛盾,用思想斗争去解决;社会与自然的矛盾,用发展生产力去解决,过程变化,旧过程与旧矛盾消灭,新过程与新矛盾发生,解决矛盾的方法也因之而不同。俄国二月革命与十月革命,所用以解决矛盾的方法是根本不同的。用不同的方法去对付不同的矛盾,这是原则。
  为要暴露过程中的矛盾在其总体上、在其相互联结上的特殊性,就是说暴露过程的本质,必须暴露过程中矛盾各方面的特殊性,否则暴露过程本质为不可能,这是研究问题要十分注意的。
  一个大过程中包含着许多矛盾。例如在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过程中,有整个中国社会对帝国主义的矛盾,在中国社会内部有封建制度同人民大众的矛盾,有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有农民小资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有各个统治集团间的矛盾等等,情形是非常复杂的。这些矛盾不但各个有其特殊性,不能一律看待,而且每一矛盾的两方两,又各有其特点,也是不能一律看待的。我们从事中国革命的人,不但要对各个矛盾总体即矛盾之相互联结,了解其特殊性,而且只有从矛盾的各个方面着手研究,才能了解其总体。所谓了解矛盾之各个方面,就是了解它们每一方面各占何等特定的地位,各用何种具体形式同对方发生依存关系,在依存中及依存破裂后又各用何种具体方法同对方作斗争。研究这些问题,乃是十分重要的事情。列宁主义的主要特点,就是研究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作斗争之各种具体形式的科学。
  研究问题,忌带主观性、片面性与表面性。所谓主观性,就是不知道客观地看问题,也就是不知道用唯物的观点去看问题。这一点,第二章中已经说过,本节末尾也还要说。现在来说片面性与表面性。所谓片面性,就是不知道全面地看问题。例如只了解中国一方、不了解日本一方,只了解共产党一方、不了解国民党一方,只了解无产阶级一方.不了解资产阶级一方,只了解农民一方、不了解地主一方,只了解顺利情形一方、不了解困难情形一方,只了解正人君子一方、不了解奸巧狡诈一方,只了解现在一方。不了解将来一方,只了解自己一方、不了解他人一方,只了解骄傲一方、不了解谦逊一方,只了解缺点一方、不了解成绩一方,只了解原告一方、不了解被告一方,只了解秘密工作一方、不了解公开工作一方,如此等等。一句话,不了解矛盾各方的特点。这就叫做片面地看问题,或叫做只看见局部,不看见全体,是不能找出解决矛盾的方法的(是不能完成革命任务的,是不能做好所任工作的,是不能正确发展党内思想斗争的)。孙子论军事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他说的是矛盾的双方。唐太宗也说:“兼听则明,偏听则暗。”也懂得片面性不对。可是我们的同志看问题,往往带片面性,这样的人就往往碰钉子。乡下两家或两族相争,做和事老的,须熟识双方争论的原因、争点、现状、要求等等,才能思出和解的办法来。乡下有那种善于和事的人,遇有纠纷,总请他到,这种人实在懂得我们说的要了解矛盾各方面特点这一条辩证法。水浒传上宋公明三打祝家庄,两次都因情况不明,方法不对,打了败仗。后来改变方法,从调查情形入手,于是熟悉了盘陀路,拆散了李家庄、扈家庄与祝家庄的联盟,并且布置了藏在敌人营盘里的伏兵,第三次就打了胜仗。水浒传上有很多唯物辩证的范例,这个三打祝家庄,算是最好的一例,列宁屡次说到对问题要全面去看,坚决反对片面性,我们应该记得他的话。表面性,是说对矛盾总体与矛盾各方的特点,都不去看,否认深入事物里面精细研究矛盾特点的必要,仅仅远远地望一望,粗枝大叶地看到一点矛盾的形相,就想动手去解决矛盾(答复问题,解决纠纷,处理工作,指挥战争)。这样的干法,没有不出乱子的。不但全过程中矛盾运动在其相互联结上,在其各方面情况上,应该注意其特点;过程发展的各阶段,也有特点,也应该注意。过程的根本矛盾及为此根本矛盾所规定的过程之本质,非到过程完结之日是不会消灭的;但是过程的各个发展阶段,情形又往往互相区别。这是因为过程之根本矛盾的性质及过程的本质虽没有变化,但根本矛盾在各个发展阶段上采取逐渐激化的形式,并且,为根本矛盾所规定的许多大小矛盾中.有些是激化了,有些是暂时地局部地解决了,或缓和了,又有些是发生了,因此过程就显出阶段性来。
  例如帝国主义之别于自由资本主义,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这个根本矛盾的性质及这个社会之资本主义的本质,并没有变;但是两阶级的矛盾激化了,独占资本与自由资本之间的矛盾发生了,各独占集团之间的矛盾发生了,资本输出与商品输出的矛盾发生了,宗主国与殖民地的矛盾激化了,各资本主义国家间的矛盾,即各国不平衡发展状态激化了,因此形成了帝国主义的特殊阶段。
  拿从辛亥革命开始的中国民主革命过程的情形来看,也表现了若干特殊阶段。直到这一革命完成为止,也许还要经过若干阶段,虽然整个过程中根本矛盾的性质及过程之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的本质(其反面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本质),并没有变;但中间经过辛亥失败,北洋军阀统治,第一次民族统一战线建立与大革命,统一战线的破裂与资产阶级的转入反革命,军阀战争,苏维埃战争,东四省丧失,苏维埃战争停止,国民党政策转变,第二次统一战线建立等等大事变,过去二十多年间已经通过了四五个发展阶段。这些阶段中,包含着有些矛盾激化(例如中日矛盾),有些矛盾部份地暂时地解决(例如北洋军阀的消灭,苏区没收地主土地),有些矛盾又重新发生(例如新军阀之间的斗争,苏区丧失后地主又重新收回土地)等等特殊的情形。
  研究过程各阶段上矛盾的特性,不但在其联结上、在其总体上去看,也同样要从各个方面去看。
  例如国共两党。国民党方面,在第一次统一战线时是革命的、有朝气的,它是各阶级的民主革命联盟。1927年以后,变到相反的方面,成为地主资产阶级的反动集团。西安事变后,又开始向新的方面转变。这就是国民党在三个阶段上的特点。形成这些特点,当然有种种的原因。共产党方面,第一次统一战线时期,它是幼年的党,对于革命的性质、任务、方法等等的认识,均表现了它的幼年性,因此发生了陈独秀主义;但是它领导了第一次大革命。1927年以后,领导了苏维埃战争,在同国际国内敌人斗争中锻炼了自己,创造了苏区与红军,但它也犯过一些政治上军事上的错误。1935年以后,它又领导了统一战线,提出了抗日民族战争与民主共和国的口号。这就是共产党在三个阶段上特点。形成这些特点,也有种种的原因。不研究这些特点,就不能了解两党在各个发展阶段上的特殊的相互关系(统一战线,统一战线破裂,再一个统一战线)。不但两党间,而且更根本的,还有这两个党向其他方面形成矛盾的对立。例如国民党同国外帝国主义的矛盾(有时取妥协形态),同国内人民大众的矛盾。共产党同国外帝国主义的矛盾,同国内剥削阶级的矛盾。由于这些矛盾,所以造成了两党的斗争,又造成了两党的合作。不了解这些矛盾方面的特点,不但不能了解这两个党各个同其他方面的关系,也不能了解两党之间的关系。国民党为什么有与共产党重新合作之可能?就是因为国民党受了日本压迫与人民不满而发生了自己内部变动的原故。
  由此看来,不论研究何种矛盾的特性——各个物质运动形式的矛盾,各运动形式在各个发展过程的矛盾,各个发展过程的矛盾之各方面,各个发展过程在其各个发展阶段上的矛盾,以及各个发展阶段上矛盾之各方面,研究所有这些矛盾的特性,都不能带主观随意性,必须以对它们的具体分析为前提。离开具体分析,就决不能认识矛盾的特性。
  这种具体分析,马克思、恩格斯给了我们以很好的模范。
  当马克思.恩格斯把这一矛盾统一法则应用到社会历史过程的研究时,他们看出社会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阶级斗争的矛盾,以及由这些矛盾所产生的经济基础同政治及思想的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
  马克思把这—法则应用到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的研究时,他看出这一社会的基本矛盾在于生产的社会性和占有的私人性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表现于在个别企业中生产的有组织性和在全社会中生产的无组织性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的阶级表现则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
  马克思、恩格斯对于应用辩证法到客观现象的研究时,是这样不带任何主观随意性,而从客观现象的实际运动所包含的具体条件,去看出这些现象中的具体矛盾,矛盾各方面之具体的地位,矛盾之具体的相互关系等等。这种研究态度,是我们应当学习的,舍此便没有第二种研究法。
  矛盾的普遍性与矛盾的特殊性之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与个性之关系。其共性是矛盾存在于一切过程中,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矛盾即是运动,即是事物,即是过程,即是世界,也即是思想。否认矛盾就是否认了一切。这是共通的道理,古今中外,概莫能例外。所以它是共性,是绝对性。然而这种共性,即包含于个性之中,共性表现于一切个性之中,无个性之存在,也就不能有共性之存在。假如除去了一切个性,还有什么共性呢?因矛盾之各各特殊,大宇长宙,无一同者,变化无穷,其存在也暂,所以是相对的。苏东坡说,“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照现在的意思来说,可以说他说的是矛盾的特殊性,相对性。“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说的是矛盾的普遍性,绝对性。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矛盾学说的精髓,懂得了它,就可以一通百通。古人所谓闻道,以今观之,就是闻这个矛盾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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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发表于 2015-1-21 19:32:58 | 只看该作者
毛泽东是好马,你就是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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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发表于 2015-1-21 19:54:1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8# 和者盖寡A


这位垃圾读的太多了,已经不能自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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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发表于 2015-1-21 20:27:49 | 只看该作者
一个复印机, 你能指望它有多大的精确度
默存 发表于 2015-1-19 22:10


复印机已经自动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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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 20:48:33 | 只看该作者

《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十)--- 毛泽东(转贴)

(五)主要的矛盾与主要的矛盾方面
  在矛盾特殊性问题中,有两种情形应该特别提出研究的,这就是主要的矛盾与主要的矛盾方面。
  在复杂的过程中.有许多矛盾存在,其中一个是主要矛盾,由于它的存在与发展,规定或影响其他矛盾的存在与发展。
  例如资本主义社会中,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是主要的矛盾;其他如残存的封建势力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农民小资产者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无产阶级与农民小资产者的矛盾,自由资产阶级与金融资产阶级的矛盾,资产阶级民主主义与法西斯主义的矛盾,资本主义国家相互间的矛盾,帝国主义与殖民地的矛盾,以及其他矛盾等等,都为这个主要矛盾所规定、所影响。
  半殖民地的社会如中国,其主要矛盾与非主要矛盾的关系呈现着复杂的情况。当半殖民地没有遭受帝国主义压迫时,其主要矛盾是封建或半封建制度与人民大众的矛盾,一切其他矛盾都受这个主要矛盾所规定。但当这种社会遭受帝国主义压迫时,内部的主要矛盾能够暂时地转化到非主要地位,而帝国主义与整个或差不多整个半殖民地社会之间的矛盾,能够占据主要的地位,规定一切其他矛盾的发展。这种时候,依帝国主义压迫及半殖民地人民革命的程度,而变化着或主要或非主要矛盾的地位。
  例如当帝国主义向这种国家举行侵略战争,这种国家的内部各阶级,能够暂时地团结起来进行民族战争去反对帝国主义。这时,帝国主义与这种国家之间的矛盾成为主要矛盾,而这种国家内部各阶层的一切矛盾(包括封建制度与人民大众之间这个主要矛盾在内),便都暂时地降到次要与服从的地位。中国的鸦片战争,义和团战争,甲午中日战争,目前的中日战争,在外国,有美国的独立战争,南非洲同英国的战争,菲律宾同西班牙的战争等等,都是如此。
  然而在另一种情形,则矛盾的地位起了变化。当着帝国主义不用战争压迫而用政治、经济、文化的形式进行比较温和的压迫,半殖民地国家的统治阶级就向帝国主义投降,二者之间结成同盟,由二者的对抗变成二者的统一,共同压迫人民大众。这时,人民大众往往采取用国内战争的形式,去反对帝国主义与封建阶级的联盟,而帝国主义则往往采取秘密援助国内的统治阶级压迫国内的革命战争,而不直接行动,显出了内部矛盾的特别尖锐性。例如中国的太平军战争,辛亥革命,1925—1927年的大革命,1927年以后的苏维埃战争。在外国,则有俄国的二月革命与十月革命(俄国也带了若干半殖民地性),中美洲南美洲若干带革命性的内战等等的情形,都是如此.还有半殖民地各统治集团之间的内战,也表现了内部矛盾尖锐的情况。在中国,在中南美,也是很多的,也属这一类。
  当着国内战争发展到根本威胁帝国主义及其走狗国内统治者的存在时,帝国主义就往往采取上述方法以外的方法,企图维持其统治;或者分化革命阵线的内部,例如1927年中国资产阶级的叛变,或者直接出兵援助国内统治者,例如苏联内战的末期,今日的西班牙战争。这时,帝国主义与国内封建阶级乃至资产阶级完全站在一个极端,人民大众则站在另一极端,这时帝国主义与全殖民地之间这个外部的主要矛盾,封建势力与人民大众之间这个内部的主要矛盾,就几乎合并起来,成为一个主要矛盾,而规定其他矛盾的发展地位,情形是非常明显的。
  然而不管怎样,过程发展之各个阶段中,只有一个主要矛盾起着领导的作用,是完全没有疑义的。
  由此可知,任何过程如果有多数矛盾的话,其中必定有一个是主要的,起着领导的、决定的作用,其他则处于次要与服从的地位。因此,研究任何过程,首先要弄清它是单纯的过程,还是复杂的过程。如果是存在着二个以上矛盾的复杂过程的话,就要用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捉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这是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告诉我们的方法。列宁研究帝国主义时,列宁和斯大林研究苏联过渡期经济时,也同样告诉了我们这种方法。万千的学问家、实行家,不懂得这种方法,结果如堕烟海.找不到中心,也就找不到解决矛盾的方法。
  不能把过程中的矛盾平均看待,应把它们区别为主要的与次要的两类,着重于捉住主要矛盾,既如上述。但是矛盾之中,不论主要的或次要的,矛盾着的两个方面或侧面又是否可平均看待呢?也是不可以的。无论什么矛盾,也无论在什么时候。矛盾的方面或侧面,其发展是不平衡的。有时候似乎势均力敌,然而这是暂时的与相对的情形,基本形态则是不平衡,就是在似乎平衡之时,实际上也没有绝对的平衡。矛盾着的两方面中,必有一方是主要的,他方是次要的。其主要方面,即所谓矛盾起主导作用的方面。
  然而这种情形不是固定的,矛盾的主要与非主要的方面互相转化着。在矛盾发展的一定过程或一定阶段上,主导方面属于甲方,非主导方面属于乙方;及到另一发展阶段或另一发展过程时,就互易其位置,这是依靠双方斗争的力量来决定的。
  例如资本主义社会,在长时期中,资产阶级处于主要地位,起着主导的作用,无产阶级则服从之;但到革命前夜及革命之后,无产阶级就转化到主要地位,起着主导的作用,而资产阶级作了相反的转化。十月革命前后的苏联就是这种情形。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主义已从过去封建社会时的附庸地位,转化成了主要力量,封建势力则由主要化为附庸。但何以解释日本及革命前的俄国呢?他们依然是封建势力占着优势,资本主义尚不起决定一切的作用。这是因为他们的矛盾方面尚未完成其决定的转化的原故。这种转化,因为时代的关系,已经不能走历史的老路,而为另一种情形的转化所代替,即是把地主阶级与资产阶级整个儿地转到被统治的地位,而由无产阶级与农民起来占据主导的方面。目前一切尚未完成资本主义转化的国家(中国也在内)都将走向这条新路,虽然并不跳过民主革命的阶段,可是这种革命是由无产阶级领导执行的。
  帝国主义与整个中国社会的矛盾中,主导的方面属于前者,它在双方斗争中占着优势。然而事情也正在变化,在彼此对立的局面中,中国一方正由被压迫地位向自由独立的地位转化,而帝国主义则将转化到被打倒的地位。
  中国国内封建势力同人民大众对抗的情况也正在变化,人民将依靠革命斗争把自己转化为主要与统治的力量。过去已有过例证,这就是南方革命势力由次要地位转化到主要地位,而北洋军阀则作了相反的转化。苏区中也有此种情形,农民由被统治者转化为统治者,地主则作了相反的转化。
  以中国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关系而言,资产阶级因握有生产手段与统治权,至今还居于主导地位,然在反帝反封建的革命领导上说来,由于无产阶级觉悟程度与革命的彻底性,却较之动摇的资产阶级反居于主导地位,这一点将影响到中国革命之前途。无产阶级要在政治上物质上都居于主导地位,只有联合农民与小资产阶级。果能如此,革命之决定的主导的作用就属于无产阶级了。
  在农民与工人的矛盾中,目前工人的主导地位,曾经是由附庸地位转化而来,而农民作了相反的转化。在产业工人与手工工人的矛盾中,在熟练工人与非熟练工人的矛盾中,在城市与乡村的矛盾中,在劳心与劳力的矛盾中,在唯物论与唯心论的矛盾中,都作了同样的转化。
  革命斗争中某些时候,困难条件超过顺利条件,这时,困难是矛盾的主要方面,顺利是其次要方面。然而由于革命党人的努力,利用已有的若干顺利条件作基础,能够逐渐克服困难,开展顺利的新局面,困难的主导地位转化到以顺利为主导。1927年革命失败后的情形,红军长征中的情形,都是如此。今日的中日战争,中国又处在十分困难的地位,但我们应该也能够努力于它的转变。在相反的情形,顺利也能转化为困难,如果是革命党人犯了错误的话。1925至27年的大革命的胜利转化为失败,中央苏区一、二、三、四次战争粉碎围剿的胜利转化为五次围剿的失败,等等皆是。
  研究学问时,由不知到知的矛盾也是如此。没有研究马克思主义的人,不知或知之不多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精深博大的马克思主义则是矛盾的另一方面,然而由于学习的努力,可以由不知转化到知,由知之不多转化到知之甚多,我们的许多同志正是走的这条路。在相反的情形也一样,如果中途拒绝前进,或甚至想入非非走了邪路,已有的知可以化为不知,正确可以化为错误。考茨基、普列哈诺夫[8]、陈独秀等人就是走了这条路。我们队伍中的若干自大主义者,如果他不改变,也有这种危险。
  据我看来,一切矛盾方面之主导与非主导的地位,都是这样互相转化的。
  有人觉得有些矛盾并不是这样。例如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生产力是主导;理论与实践的矛盾,实践是主导;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经济基础是主导。如此等等,它们并不互相转化。须知这是就一般情形而言,站在唯物论的基点上,它们确是不转化的绝对的东西。然而就历史上许多特殊情形而言,它们仍在转化着。生产力、实践、经济基础,一般表现主导的决定的作用,谁不承认这一点,谁就不是唯物论者。然而,生产关系、理论、上层建筑这些方面,有时亦表现其主导的决定的作用,这也是应该承认的。当着不变更生产关系,生产力就不能发展之时,生产关系的变更就起了主导的决定的作用。当着如同列宁所说的“没有革命理论,就没有革命运动”[9]之时,革命理论的提倡就起了主导的决定的作用。当着某一件事情(任何事情都是一样)要做,但还没有方针、方法、计划或政策之时,确定方针、方法、计划或政策,也就是主导的决定的东西。当着政治文化等等上层建筑阻碍着经济基础的发展时,对于政治文化上面的革新就成为主导的决定的东西了。这样来说,是否违反唯物论呢?不违反的。因为我们承认总的历史发展中是物质的东西决定精神的东西;但同时又承认而且应该承认,精神的东西之反作用。这不是违反唯物论,而正是避免机械唯物论,坚持了辩证唯物论。
  在研究矛盾特殊性问题中,如果不研究过程中主要矛盾与非主要矛盾,及矛盾之主要方面与非主要方面这两种情形,也就是说,研究这两种的差别性,那就仍将陷入于抽象的研究,不能具体地懂得矛盾,因而也不能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来。这两种差别性或特殊性,都是矛盾的不平衡性。世界没有绝对地平衡发展的东西,所以成其为世界,我们应该反对平衡论(或均衡论)。矛盾之各种不平衡中,对于主要与非主要的矛盾、主要与非主要的矛盾方面之研究,成为革命政党正确决定其政治上战略战术的基本方法之一(军事上也是一样)。所以不能不充分注意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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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 21:03:1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9# 胡硕士
回复 160# 单枪匹马
回复 158# 和者盖寡A
回复 155# 默存
bunch of retar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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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发表于 2015-1-21 22:54:5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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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nch of retarded.......
onceninerfan 发表于 2015-1-21 21:03

胡硕士
单枪匹马
和者盖寡A
默存
onceniner范

建议投票,谁那啥,

俺投小范那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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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发表于 2015-1-21 22:57:49 | 只看该作者
(五)主要的矛盾与主要的矛盾方面
  在矛盾特殊性问题中,有两种情形应该特别提出研究的,这就是主要的矛盾与主要的矛盾方面。
  在复杂的过程中.有许多矛盾存在,其中一个是主要矛盾,由于它的存在与发展,规定或影响其他矛盾的存在与发展。
  例如资本主义社会中,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是主要的矛盾;其他如残存的封建势力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农民小资产者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无产阶级与农民小资产者的矛盾,自由资产阶级与金融资产阶级的矛盾,资产阶级民主主义与法西斯主义的矛盾,资本主义国家相互间的矛盾,帝国主义与殖民地的矛盾,以及其他矛盾等等,都为这个主要矛盾所规定、所影响。
  半殖民地的社会如中国,其主要矛盾与非主要矛盾的关系呈现着复杂的情况。当半殖民地没有遭受帝国主义压迫时,其主要矛盾是封建或半封建制度与人民大众的矛盾,一切其他矛盾都受这个主要矛盾所规定。但当这种社会遭受帝国主义压迫时,内部的主要矛盾能够暂时地转化到非主要地位,而帝国主义与整个或差不多整个半殖民地社会之间的矛盾,能够占据主要的地位,规定一切其他矛盾的发展。这种时候,依帝国主义压迫及半殖民地人民革命的程度,而变化着或主要或非主要矛盾的地位。
  例如当帝国主义向这种国家举行侵略战争,这种国家的内部各阶级,能够暂时地团结起来进行民族战争去反对帝国主义。这时,帝国主义与这种国家之间的矛盾成为主要矛盾,而这种国家内部各阶层的一切矛盾(包括封建制度与人民大众之间这个主要矛盾在内),便都暂时地降到次要与服从的地位。中国的鸦片战争,义和团战争,甲午中日战争,目前的中日战争,在外国,有美国的独立战争,南非洲同英国的战争,菲律宾同西班牙的战争等等,都是如此。
  然而在另一种情形,则矛盾的地位起了变化。当着帝国主义不用战争压迫而用政治、经济、文化的形式进行比较温和的压迫,半殖民地国家的统治阶级就向帝国主义投降,二者之间结成同盟,由二者的对抗变成二者的统一,共同压迫人民大众。这时,人民大众往往采取用国内战争的形式,去反对帝国主义与封建阶级的联盟,而帝国主义则往往采取秘密援助国内的统治阶级压迫国内的革命战争,而不直接行动,显出了内部矛盾的特别尖锐性。例如中国的太平军战争,辛亥革命,1925—1927年的大革命,1927年以后的苏维埃战争。在外国,则有俄国的二月革命与十月革命(俄国也带了若干半殖民地性),中美洲南美洲若干带革命性的内战等等的情形,都是如此.还有半殖民地各统治集团之间的内战,也表现了内部矛盾尖锐的情况。在中国,在中南美,也是很多的,也属这一类。
  当着国内战争发展到根本威胁帝国主义及其走狗国内统治者的存在时,帝国主义就往往采取上述方法以外的方法,企图维持其统治;或者分化革命阵线的内部,例如1927年中国资产阶级的叛变,或者直接出兵援助国内统治者,例如苏联内战的末期,今日的西班牙战争。这时,帝国主义与国内封建阶级乃至资产阶级完全站在一个极端,人民大众则站在另一极端,这时帝国主义与全殖民地之间这个外部的主要矛盾,封建势力与人民大众之间这个内部的主要矛盾,就几乎合并起来,成为一个主要矛盾,而规定其他矛盾的发展地位,情形是非常明显的。
  然而不管怎样,过程发展之各个阶段中,只有一个主要矛盾起着领导的作用,是完全没有疑义的。
  由此可知,任何过程如果有多数矛盾的话,其中必定有一个是主要的,起着领导的、决定的作用,其他则处于次要与服从的地位。因此,研究任何过程,首先要弄清它是单纯的过程,还是复杂的过程。如果是存在着二个以上矛盾的复杂过程的话,就要用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捉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这是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告诉我们的方法。列宁研究帝国主义时,列宁和斯大林研究苏联过渡期经济时,也同样告诉了我们这种方法。万千的学问家、实行家,不懂得这种方法,结果如堕烟海.找不到中心,也就找不到解决矛盾的方法。
  不能把过程中的矛盾平均看待,应把它们区别为主要的与次要的两类,着重于捉住主要矛盾,既如上述。但是矛盾之中,不论主要的或次要的,矛盾着的两个方面或侧面又是否可平均看待呢?也是不可以的。无论什么矛盾,也无论在什么时候。矛盾的方面或侧面,其发展是不平衡的。有时候似乎势均力敌,然而这是暂时的与相对的情形,基本形态则是不平衡,就是在似乎平衡之时,实际上也没有绝对的平衡。矛盾着的两方面中,必有一方是主要的,他方是次要的。其主要方面,即所谓矛盾起主导作用的方面。
  然而这种情形不是固定的,矛盾的主要与非主要的方面互相转化着。在矛盾发展的一定过程或一定阶段上,主导方面属于甲方,非主导方面属于乙方;及到另一发展阶段或另一发展过程时,就互易其位置,这是依靠双方斗争的力量来决定的。
  例如资本主义社会,在长时期中,资产阶级处于主要地位,起着主导的作用,无产阶级则服从之;但到革命前夜及革命之后,无产阶级就转化到主要地位,起着主导的作用,而资产阶级作了相反的转化。十月革命前后的苏联就是这种情形。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主义已从过去封建社会时的附庸地位,转化成了主要力量,封建势力则由主要化为附庸。但何以解释日本及革命前的俄国呢?他们依然是封建势力占着优势,资本主义尚不起决定一切的作用。这是因为他们的矛盾方面尚未完成其决定的转化的原故。这种转化,因为时代的关系,已经不能走历史的老路,而为另一种情形的转化所代替,即是把地主阶级与资产阶级整个儿地转到被统治的地位,而由无产阶级与农民起来占据主导的方面。目前一切尚未完成资本主义转化的国家(中国也在内)都将走向这条新路,虽然并不跳过民主革命的阶段,可是这种革命是由无产阶级领导执行的。
  帝国主义与整个中国社会的矛盾中,主导的方面属于前者,它在双方斗争中占着优势。然而事情也正在变化,在彼此对立的局面中,中国一方正由被压迫地位向自由独立的地位转化,而帝国主义则将转化到被打倒的地位。
  中国国内封建势力同人民大众对抗的情况也正在变化,人民将依靠革命斗争把自己转化为主要与统治的力量。过去已有过例证,这就是南方革命势力由次要地位转化到主要地位,而北洋军阀则作了相反的转化。苏区中也有此种情形,农民由被统治者转化为统治者,地主则作了相反的转化。
  以中国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关系而言,资产阶级因握有生产手段与统治权,至今还居于主导地位,然在反帝反封建的革命领导上说来,由于无产阶级觉悟程度与革命的彻底性,却较之动摇的资产阶级反居于主导地位,这一点将影响到中国革命之前途。无产阶级要在政治上物质上都居于主导地位,只有联合农民与小资产阶级。果能如此,革命之决定的主导的作用就属于无产阶级了。
  在农民与工人的矛盾中,目前工人的主导地位,曾经是由附庸地位转化而来,而农民作了相反的转化。在产业工人与手工工人的矛盾中,在熟练工人与非熟练工人的矛盾中,在城市与乡村的矛盾中,在劳心与劳力的矛盾中,在唯物论与唯心论的矛盾中,都作了同样的转化。
  革命斗争中某些时候,困难条件超过顺利条件,这时,困难是矛盾的主要方面,顺利是其次要方面。然而由于革命党人的努力,利用已有的若干顺利条件作基础,能够逐渐克服困难,开展顺利的新局面,困难的主导地位转化到以顺利为主导。1927年革命失败后的情形,红军长征中的情形,都是如此。今日的中日战争,中国又处在十分困难的地位,但我们应该也能够努力于它的转变。在相反的情形,顺利也能转化为困难,如果是革命党人犯了错误的话。1925至27年的大革命的胜利转化为失败,中央苏区一、二、三、四次战争粉碎围剿的胜利转化为五次围剿的失败,等等皆是。
  研究学问时,由不知到知的矛盾也是如此。没有研究马克思主义的人,不知或知之不多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精深博大的马克思主义则是矛盾的另一方面,然而由于学习的努力,可以由不知转化到知,由知之不多转化到知之甚多,我们的许多同志正是走的这条路。在相反的情形也一样,如果中途拒绝前进,或甚至想入非非走了邪路,已有的知可以化为不知,正确可以化为错误。考茨基、普列哈诺夫[8]、陈独秀等人就是走了这条路。我们队伍中的若干自大主义者,如果他不改变,也有这种危险。
  据我看来,一切矛盾方面之主导与非主导的地位,都是这样互相转化的。
  有人觉得有些矛盾并不是这样。例如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生产力是主导;理论与实践的矛盾,实践是主导;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经济基础是主导。如此等等,它们并不互相转化。须知这是就一般情形而言,站在唯物论的基点上,它们确是不转化的绝对的东西。然而就历史上许多特殊情形而言,它们仍在转化着。生产力、实践、经济基础,一般表现主导的决定的作用,谁不承认这一点,谁就不是唯物论者。然而,生产关系、理论、上层建筑这些方面,有时亦表现其主导的决定的作用,这也是应该承认的。当着不变更生产关系,生产力就不能发展之时,生产关系的变更就起了主导的决定的作用。当着如同列宁所说的“没有革命理论,就没有革命运动”[9]之时,革命理论的提倡就起了主导的决定的作用。当着某一件事情(任何事情都是一样)要做,但还没有方针、方法、计划或政策之时,确定方针、方法、计划或政策,也就是主导的决定的东西。当着政治文化等等上层建筑阻碍着经济基础的发展时,对于政治文化上面的革新就成为主导的决定的东西了。这样来说,是否违反唯物论呢?不违反的。因为我们承认总的历史发展中是物质的东西决定精神的东西;但同时又承认而且应该承认,精神的东西之反作用。这不是违反唯物论,而正是避免机械唯物论,坚持了辩证唯物论。
  在研究矛盾特殊性问题中,如果不研究过程中主要矛盾与非主要矛盾,及矛盾之主要方面与非主要方面这两种情形,也就是说,研究这两种的差别性,那就仍将陷入于抽象的研究,不能具体地懂得矛盾,因而也不能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来。这两种差别性或特殊性,都是矛盾的不平衡性。世界没有绝对地平衡发展的东西,所以成其为世界,我们应该反对平衡论(或均衡论)。矛盾之各种不平衡中,对于主要与非主要的矛盾、主要与非主要的矛盾方面之研究,成为革命政党正确决定其政治上战略战术的基本方法之一(军事上也是一样)。所以不能不充分注意这个问题。
onceninerfan 发表于 2015-1-21 20:4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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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发表于 2015-1-21 22:58:25 | 只看该作者
  说到这里,认识运动就完成了吗?我们的答复是完成了,又没有完成。社会的人投身于变革在某一一定发展阶段内之某一一定客观过程的实践中(不论是关于变革某一自然过程的实践,或变革某一社会过程的实践),由于客观过程的反映与主现能动性的作用,使得人的认识由感性的推移到了理性的,造成了大体上相应于该客观过程之法则性的理论、思想、计划、或方案,然后再应用这种理论、思想、计划或方案于该同一客观过程的实践,如果能够实现预想的目的,即将预定的理论、思想、计划、方案于该同一过程的实践中变为事实,或大体上变为事实,那末,对于这一具体过程的认识运动算是完成了。例如,在变革自然的过程中,某一工程计划的实现,某一科学假想的证实,某一器物的制成,某一农产的收获,在变革社会过程中,某一罢工的胜利,某一战争的胜利,某一教育计划的实现,某一救国团体的成立,都算实现了预想的目的。然而一般说来,不论在变革自然或变革社会的实践中,人们原定的理论、思想、计划、方案,毫无改变地实现出来之事,是很少的。这是因为从事变革现实的人们,常常受着许多的限制,不但常常受着科学条件与技术条件的限制,而且也受着客观过程表现程度的限制(客观过程的方面及本质尚未充分暴露)。在这种情形之下,由于实践中发现前所未料的情况,因而部分地改变理论、思想、计划、方案的事是常有的,全部地改变的事也是有的。即是说原定的理论、思想、计划、方案,部分或全部不合于实际,部分错了或全部错了的事,都是有的。许多时候须反复失败过多次,才能纠正错误的认识,才能到达于同客观过程的规律性相符合,因而才能够变主观的东西为客观的东西(即在实践中得与预想结果之正确的认识)。但不管怎样,到了这种时候,人们对于在某一一定发展阶段内之某一一定客观过程的认识运动,算是完成了。
  然而对于过程之推移而言,人的认识运动是没有完成的。任何过程,不论是属于自然界的与属于社会的,由于内部的矛盾与斗争,都是向前推移向前发展的,人的认识运动也应跟着推移与发展。依社会运动来说,所贵于革命的指导者,不但在于当自己的理论、思想、计划、方案有错误时须得善于加以改正,如同上面已经说到的,而且在于当某一一定的客观过程已经从某一一定的发展阶段向另一一定的发展阶段推移转变的时候,须得善于使自己及参加革命的人员在主观认识上也跟着推移转变,即是要使新的革命任务与新的工作方案的提出,适合于新的情况的变化。革命时期情况的变化是很急速的,如果革命党人的认识不能随之而急速变化,就不能引导革命走向胜利。然而思想落后于实际的事是常有的,这是因为人的认识受了许多限制的原故。许多人受了阶级条件的限制(反动的剥削阶级,他们已无认识任何真理的能力,因而也没有改造宇宙的能力,相反地,他们变成了阻碍认识真理与改造世界的敌人),有些人受了劳动分工的限制(劳心、劳力的分工,各业之间的分工),有些人受了原来的错误思想的限制(唯心论与机械论等多属于剥削份子;但也有被剥削份子,由于剥削份子的教育而来),而一般的原因则在受限制于技术水平与科学水平的历史条件。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应该利用自己天然优胜的阶级条件(这是任何别的阶级所没有的),利用新的技术与科学,利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与方法论,紧密地依靠革命实践的基础,使自己的认识跟着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变化,使理论的东西随历史的东西,平行并进,达到完满地改造世界的目的。
  我们反对革命队伍中的顽固派,他们的思想不能随变化了的客观情况而前进,在历史上表现为右倾机会主义。中国1927年的陈独秀主义,苏联的布哈林主义,都属于这一类。这些人看不出矛盾的斗争已将客观过程推向前进了,而他们的认识仍然停止在旧阶段。一切顽固派的思想都有这样的特征。他们的思想离开了社会的实践,他们不能站在社会车轮的前头充任向导的工作,他们只知跟在车轮后面怨恨车轮走的太快了,企图把它向后拉,开倒车。
  我们也反对“左”翼清谈主义。中国1930年的李立三主义,苏联在尚可作为一个共产主义派别看待时的托洛斯基主义(现在则已成最反动的派别),以及世界各国的超左思想,都属于这一类。他们的思想超过客观过程的一定发展阶段,有些把幻想看作真理,有些则把仅在将来有现实可能性的理想,强迫放在现时来做,离开了当前大多数人的实践,离开了当前的现实性,行动上表现为冒险主义。
  唯心论与机械论,机会主义与冒险主义,都没有唯物辩证的认识论的根据,他们都是以主观同客观相分裂,以认识与实践相舍离为特征的。以科学的社会实践为特征的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不能不坚决反对这些错误思想。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在绝对的总的宇宙发展过程中,各个具体过程的发展都是相对的,因而人的认识也在绝对的真理中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之认识只有相对的真理。客观过程的发展是充满着矛盾与斗争的发展,人的认识运动也是充满着矛盾与斗争的发展。一切客观世界的辩证法的运动,都或先或后地能够反映到认识中来。实践中之发展与消灭的过程是无穷的,人的认识之发生、发展与消灭的过程也是无穷。根据于一定的理论、思想、计划、方案以从事于变革客观现实的实践,一次又一次地向前,人对客观现实的认识也就一次又一次地深化。客观现实世界的变化运动永远没有完结,人在实践中对真理的认识也永远没有完结。马克思主义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地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我们的结论是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知与行的具体历史的统一,反对一切离开具体历史的“左”的或“右”的错误思想。
  大宇宙中自然发展与社会发展到了今日的时代,正确地认识宇宙与改造宇宙的责任,已经历史地落在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肩上。这种根据科学认识而定下来的改造世界的实践过程,在世界、在中国均已到达了一个历史的时节——自有历史以来未曾有过的重大时节,这就是整个儿地推翻世界与中国的黑暗面,把它转变过来成为前所未有的光明世界。无产阶级及革命人民改造世界的斗争,包括实现下述的任务:改造客观世界,也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改造自己的认识能力,改造主观世界同客观世界的关系。地球上已经有一部分实行了这种改造,这就是苏联。他们还正在为自己为世界推进这种改造过程。中国人民与世界人民也都正开始或将要通过这样的改造过程。所谓被改造的客观世界,其中包括了一切反对改造的人们,他们的被改造,须通过强迫的阶段,然后才能进入自觉的阶段。世界到了全人类都自觉地改进自己与改造世界的时候,那就是世界的共产主义时代。
  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与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形式,循环发展以至无穷,而实践与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唯物辩证法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唯物辩证法的知行统一观。(第二章完)
--------------------------------------------------------------------------------
注释:
[1] 参见《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第2版序言》:“逻辑不是关于思维的外在形式的学说,而是关于“一切物质的、自然的和精神的事物”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关于世界的全部具体内容的以及对它的认识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对世界的认识的历史的总计、总和、结论。”(《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55卷,第77页)
[2] 出自《自然辩证法》中《[辩证法作为科学]?辩证法》。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3版,第3卷,第907页:“自然界、社会和思维的发展的一个一般规律”。
[3] 出自《卡尔?马克思(传略和马克思主义概述)》中《辩证法》。参见《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26卷,第55页:“最全面、最富有内容、最深刻的发展学说。”
[4] 出自《卡尔?马克思(传略和马克思主义概述)》中《辩证法》。参见《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26卷,第55页:“把自然界和社会的实际发展过程(往往伴有飞跃、剧变、革命)弄得残缺不全。”
[5] 出自《黑格尔辩证法(逻辑学)的纲要》。参见《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55卷,第290页:“不必要三个词:它们是同一个东西。”
[6] 出自《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第2部分。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3版,第2卷,第12页:“黑格尔的思维方式不同于所有其他哲学家的地方,就是他的思维方式有巨大的历史感作基础。形式尽管是那么抽象和唯心,他的思想发展却总是与世界历史的发展平行着,而后者按他的本意只是前者的验证。”
[7] 出自《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第2部分。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3版,第2卷,第13页:“历史常常是跳跃式地和曲折地前进的,如果必须处处跟随着它,那就势必不仅会注意许多无关紧要的材料,而且也会常常打断思想进程;并且,写经济学史又不能撇开资产阶级社会的历史,这就会使工作漫无止境,因为一切准备工作都还没有做。因此,逻辑的方式是唯一适用的方式。但是,实际上这种方式无非是历史的方式,不过摆脱了历史的形式以及起扰乱作用的偶然性而已。”
[8] 出自《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第2版序言》。参见《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55卷,第75页:“逻辑的范畴是‘外部存在和活动的’‘无数’‘细节’的简化”。
[9] 出自《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第2版序言》。参见《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55卷,第78页:“范畴是区分过程中的梯级,是帮助我们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
[10] 出自《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主观逻辑或概念论?第2篇 客观性》。参见《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55卷,第160页:“人的实践活动必须亿万次地使人的意识去重复不同的逻辑的式,以便这些式能够获得公理的意义。”
[11] 出自《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主观逻辑或概念论?第3篇 观念》。参见《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55卷,第186页:“人的实践经过亿万次的重复,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式固定下来。这些式正是(而且只是)由于亿万次的重复才有着先入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
[12] 原文如此,恐为“论理”(即“逻辑”)误。
[13] 出自《自然辩证法》中《[物质的运动形式以及各门科学的联系]》。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3版,第3卷,第943页:“每一门科学都是分析某一个别的运动形式或一系列互相关联和互相转化的运动形式的,因此,科学分类就是这些运动形式本身依其内在序列所进行的分类、排序,科学分类的重要性也正在于此。”
[14] 出自《自然辩证法》中《[辩证法作为科学]?[认识]》。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3版,第3卷,第939页:“‘物质’和‘运动’这样的词无非是简称,我们就用这种简称把可感知的许多不同的事物依照其共同的属性概括起来。”
[15] 出自《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第3章第5节。参见《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18卷,第180页:“世界上除了运动着的物质,什么也没有,而运动着的物质只能在空间和时间中运动。人类的时空观念是相对的,但绝对真理是由这些相对的观念构成的;这些相对的观念在发展中走向绝对真理,接近绝对真理。正如关于物质的构造和运动形式的科学知识的可变性并没有推翻外部世界的客观实在性一样,人类的时空观念的可变性也没有推翻空间和时间的客观实在性。”
[16] 出自《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主观逻辑或概念论?第3篇 观念》。参见《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55卷,第165页:“矛盾的发生和解决的永恒过程中”。
[17] 出自《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主观逻辑或概念论?第1篇 主观性》。参见《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55卷,第152页:“认识是人对自然界的反映。但是,这并不是简单的、直接的、完整的反映,而是一系列的抽象过程,即概念、规律等等的构成、形成过程”。
[18] 即波格丹诺夫。
[19] 出自《自然辩证法》中《[辩证法作为科学]?[认识]》。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3版,第3卷,第938页:“对自然界的一切真实的认识,都是对永恒的东西、对无限的东西的认识,因而本质上是绝对的。”
[20] 出自《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主观逻辑或概念论?第3篇 观念》。参见《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55卷,第183页:“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它不仅具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
[21] 出自《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主观逻辑或概念论?概念总论》。参见《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55卷,第142页:“物质的抽象,自然规律的抽象,价值的抽象以及其它等等,一句话,一切科学的(正确的、郑重的、非瞎说的)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着自然。”
[22] 参见前注。
[23] 出自《俄国社会民主党人的任务》以及《怎么办?》第1章第4节。分别参见《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2卷,第443页;第6卷,第23页:“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
[24] 出自《论列宁主义基础》第3部分《理论》。参见《斯大林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99—200页:“离开革命实践的理论是空洞的理论,而不以革命理论为指南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
onceninerfan 发表于 2015-1-19 21:4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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