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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一个华人利益联盟的设想,大家看能不能行得通:
1,成立一个自愿加入、自愿退出的联盟,真正代表团体利益。这个团体的原则是民主、公开、共同利益。
2,联盟投票选举产生5-9位会员组成主席团,每届3年或4年,任何人任期不超过2届。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执行主席,每期3个月。负责日常运营。
3,一般事务由主席团负责,较大的事项全体成员投票决定。
4,财务公开,每月公布一次。
5,另外有理事会监督财务情况。
6,联盟的真正作用,是在重大问题上统一行动,如过去的捐助、反性教材、十年签证等等,全体成员投票决定是否行动。团体也可以发挥人数多的优势为会员谋求福利,如车保、旅游、购物等优惠。每年举办夏季和春节活动,加强会员之间的交流。
7.所有人员均为义工。如果会员中有人愿意参政,投票通过后全体会员支持。这取决于他对团体的贡献和威望。
8,本团体独立于任何政党和派别,其发展方向完全由会员意志决定。
9,收取象征年费用于必要开支。
特别声明:这只是一个设想,个人没有任何目的,欢迎大家讨论,拒绝谩骂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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