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将孩子的身高和同种族、同年龄、同性别的正常健康儿童的身高进行比较。而这个正常的身高被称之为标准,它是从大多数有代表性的健康儿童的体格测量中计算出来的数字。目前,临床上以百分位法和标准差法来判断身高是否达标。 百分位法是随机抽取100个孩子,将他们的身高数值按从小到大排列,排在第25至75位的属于中等,在第75至97位为中上等,在97位以上者为上等,在第25至第3位为中下等,在第3位以下为下等属于身材矮小。一般来说,只要孩子身高的数值在第3至第97位之间,且长期监测画出的曲线没有偏离原先的百分位数,就不需要太担心。 标准差法是用平均值和标准差作为评价“标准”,凡是身高在平均值加减1个标准差范围内属于中等,在平均值加1-2个标准差范围内的为中上,超过2个标准差以上者为上等,属于身材高大;低于平均值2个标准差或2个标准差以上为下等,属于身材矮小。 以1岁的孩子为例,这个群体的平均身高大概为75cm,如果孩子的实际身高低于75cm两个标准差或以上,就说明偏离正常值太远了,属于矮小范畴。 不过,由于不同种族和地区的生长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因此应选择代表本国家和民族的近期体格发育数字作为评价标准,目前我们常用标准是2006版世界卫生组织标准和2005年中国九城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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