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竹 发表于 2016-2-22 20:24:39

被“宰”怕了的中国人

哈尔滨“天价鱼”剧情一波三折哈尔滨官方给出的事件调查初步结论称涉事饭店价格有明码标价,不涉嫌违规,同时披露举报者实际消费数额为人民币7200元。
[*]春节刚过,哈尔滨一家名叫北岸野生渔村的餐厅一下火遍全国。起因是江苏常州游客陈先生发微博投诉称,过年期间在该餐厅吃饭,被宰1万多块钱。
http://upload.cankaoxiaoxi.com/2016/0217/1455706629824.jpg
[*]根据陈先生上传的菜单显示,就餐人数共20人,共计消费10302元,其中“鳇鱼中段铁锅”单价为398元/斤。结账时,陈先生就鳇鱼重量与店家发生了争执。在拨打了110报警后,店家却“当着警察的面”打他的头,最终“被迫结账”。

[*]经媒体报道后,此事在网上持续发酵。据央广网报道,2月14日,涉事商家首度发声,反驳陈先生的说法。饭店经理表示:“最终的价格我们给他打了七折,他实际付款7200元;且在点餐时,服务员多次劝阻‘少点,少点’,而消费者不听劝阻。”老板还称,价格高的一部分原因是鱼成本高,冬天鳇鱼进价一百七八十元左右,另外员工春节是双薪。

[*]2月15日,哈尔滨官方给出事件调查初步结论,称涉事饭店价格有明码标价,不涉嫌违规;同时披露举报者实际消费数额为人民币7200元,并且举报者陈先生在最后曾经与涉事饭店老板拥抱和解,互留电话及微信。
http://upload.cankaoxiaoxi.com/2016/0217/1455706665747.jpg
[*]就在事件暂告一段落时,16日,事件再度发生反转,当事人陈先生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调查小组出具的调查情况不属实。关于斤两问题,陈先生称店方绝对是搞错了;另外关于店方出示的一个签了“陈”字的菜单,陈先生表示,“那肯定不是我签的字,这个可以做笔迹鉴定!”

[*]就外界关心的为何用餐价格从10000多元打折到7200元,陈先生也给出了解释,当时是因为警方到场调解后,饭店与自己进行了协商,最后付钱方才离开饭店。“警察来了说这事要么走处罚程序,要么就双方调解,我们来哈尔滨旅游,不想惹事,于是选择了跟饭店方面调解。”

[*]截至目前,到底事件双方孰对孰错还有许多细节有待查实。不过,陈先生并不是第一个在网上曝光北岸野生渔村的人。在某论坛上,名叫“冰冰LOVE”的用户曾在2014年7月13日发帖称,在“北岸野生渔村”遭遇了“天价鱼”消费;在大众点评网上,也有多位用户留言对这一餐馆进行投诉:“被出租车司机、导游骗过来的”“别处卖几十块钱一斤的鱼,这里要卖298元一斤、398元一斤”等,网上打出一两星低分评价的网友不在少数。








游客已经被“宰”出妄想症?从三亚到青岛再到哈尔滨,地点和饮食品种不同,但本质是监管失灵下宰客经济的乱象。
[*]无论是之前的“青岛大虾”,还是更早的“三亚海鲜排档”,它们都包含两个共同的关键词:假日、旅游。此次事件中,陈先生一家跟青岛“天价大虾”事件中的消费者一样,都是在节假日期间去外地旅游,从而遭遇了消费欺诈,背后暴露出的都是旅游消费环境混乱的大问题。

[*]在春节等节假日期间,一些商家坚持营业,收取相对较高的费用,本在情理之中。但从近年来一些典型的“天价”事件来看,已有愈演愈烈、难以控制之势。

[*]以去年“十一”的“青岛大虾”为例:近几年,山东省着力打造“好客山东”品牌,“好客山东欢迎您”的广告宣传语随处可见。但是,就是这一只大虾,却在一夜之间将“好客山东”品牌毁于一旦,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http://upload.cankaoxiaoxi.com/2016/0217/1455706760741.jpg
[*]不过,在众多的“天价”事件中,也出现过一些“乌龙”。曾经有网友在微博上投诉在丽江吃饭遭遇“宰客”被网友吐槽。他们一行6人点了炒饭,米线和可乐等,共消费248元,人均40元左右。清单上显示,可乐8元,炒饭22元,米线16元。其实这个价格说便宜倒也不便宜,但也远没有到“天价”的水平。该网友在微博上反应如此激烈,引发许多网友的吐槽。有人评论称,“吃顿饭人均40元还嫌贵?穷就不要出门旅游了!”

[*]曾几何时,“天价X”事件成为节日后的新闻标配。公众刚刚旅游归来,对旅途上奇贵无比、深感被宰的某顿饭正感到无处出气的时候,这样的新闻恰恰给了人们一个表达强烈愤慨和不满的机会。特别是当加上“不宰客就不是景点”的习惯性想象,就足以把公众拉进一个“悲同身受”的情景中,所以出现“6人吃200多叫屈”的新闻也就不足为奇了。仿佛一在外吃饭,人人都成了“惊弓之鸟”,避“天价”而不及。

[*]据新华社报道,2015年,中国旅游业总收入达到2.5万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0%;国内旅游人数达到33亿人次,旅游业初步建设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中国旅游业进入大众化的全面发展阶段。但诸如强制消费、天价消费等问题,也在侵蚀国内旅游环境,让行业长期在低水平徘徊。
http://upload.cankaoxiaoxi.com/2016/0217/1455706800439.jpg
[*]稍加观察,我们便能发现,此类事件被宰的主角都是外地的旅游者,而非本地居民。原因很简单:本地居民不能得罪,坏口碑一传出去,在当地就混不下去了;而外地人大都是“一锤子买卖”,能坑一回是一回。

[*]《新京报》上的一个调查问卷显示,多于四成的受访者表示自己曾亲身遭遇“宰客”;在“是否会选择投诉或维权”问题上,45%的人选择会,20%选择沉默;在“遭遇宰客,您会选择什么样的维权方式”问题上,近五成的受访者会优先选择将证据发上网,进行网络维权。

[*]在传统思想中,人们出门在外大多选择“息事宁人”,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助涨了黑心商家的嚣张气焰。如果不是因为社交媒体高度发达,恐怕许多事情都不会曝光于大庭广众之下,最终只会以被宰者吃个哑巴亏告终。有时,被宰的人常常会感觉自己进入了鲁迅先生所说的“无物之阵”,要么找不着投诉的途径,要么投诉之后遭遇所谓的“太极”神功。




“天价”事件远未终结“商品天价”的背后,是“监管缺位”,被动执法的“马后炮”监管已经行不通了。
[*]回到此次“天价鱼”事件上,结合目前所有的信息,仍然有几个疑点有待解开:1、鱼的重量到底是多少? 2、鳇鱼是否为纯野生?定价是否合理? 3、商家与旅行社有无勾结、吃回扣行为? 4、在结账过程中双方有无肢体接触?现场视频何时公开?但在15日发布的初步调查结果中,只是笼统的回答定价不存在违规,许多关键信息点并没有回应。

[*]法律工作者徐明轩表示,目前“天价鱼”事件的关键信息没有得到核实,“宰客”和“明码标价”都是一面之词。首先,“明码标价”不代表就没有欺诈行为,诚信经营应该包括公平计量、如实提示消费风险等。餐饮价格不属于政府价格管制范围,原则上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即可,但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应该得到保障。

[*]徐明轩称,该事件的“争议点”在于《消法》第10条明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权获得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陈先生作为外地游客,在夜间9点被带到人生地不熟的饭店,一定程度上消费选择权是受限制的,所以当地市场监督部门应该查明的是:一者,398元一斤鱼,算不算《消法》明确的“价格合理”?二者,饭店有没有公平计量?

[*]从多起类似事件看,监管部门的反应和初始态度往往遭到诟病。物价、工商等部门缺乏横向协作,屡屡陷入事前缺乏有效管理,事中不能及时应急,事后难以查缺补漏的尴尬。受此所困,游客往往陷入循环投诉、无人救急的窘境。这不仅让众多旅游目的地“宾至如归”的宣传变得可笑,更让游客满肚子都是“外乡人”被宰的委屈。

[*]要想杜绝“天价宰客”现象,不仅要严惩无良商家,更要让执法部门监管及时到位。从某种意义上说,“商品天价”的背后,也是“监管缺位”,被动执法的“马后炮”监管已经行不通了。有网友喊出:“‘天价’不可怕,就怕监管‘睁眼瞎’”。话虽重,但提醒我们反思,处理“天价宰客”事件,相关职能部门需抢时间出重拳,不能“等明天”。






结语:要让不管是“青岛大虾”还是“哈尔滨铁锅鱼”都有“家的味道”,不仅仅是去掉“天价”二字,需要做的还有很多。(参考消息)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被“宰”怕了的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