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紫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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怯生生想问一句:“为什么要入籍”?

 
316#
发表于 2012-6-2 18:34:15 | 只看该作者
mw2006third网友,你还是洗洗睡了吧。
签证事务外交部从来都是定个大框架,具体事宜由大使馆或领事馆的签证官看情况执行。
难道拒签,加急签,多次签都要外交部去管,十个周恩来也被你累死。
外交部确实在指引中有邀请函一条,也不是说签证官非要邀请函才给签证。
不然,为什么美国那么多领事馆,没有一家对原籍中国人回家探亲要求邀请函的呢?
你想搞死共产党,你就玩你的完全可以伪造的邀请函,拒收签证申请,乃至于拒签。
除非你是房利的马仔,到现在面对那么多人的反对声中,真想不通为什么还在为他辩护。
Sanssouci 发表于 2012-5-30 23:58


你来加拿大入籍了,算一算年头也不少了,但你的思维还是那种不能容忍别人有不同说法,动不动就要给人扣上一顶帽子。

政策性的规定和规章制度,什么时候能够轮到小房这一级别的官员来制定了,邀请函这一类就是。你要说到恩来先总理,他老人家可是有句名言:外交无小事。就算是邀请函这样的事情,如果他老人家在,必定会亲自过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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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发表于 2012-6-2 18:52:06 | 只看该作者
好了,不值一驳的陈词老调别重弹了,你也别造谣国内民调了,哪里来的民调请举出来,中国政府搞过任何国籍法的民调吗?本来现有的国籍法就是80年老邓为了外资,听李光耀的一句话而制定的。

占便宜论早已经没市场了,早已被驳得体无完肤了,歇着吧。
Sanssouci 发表于 2012-5-20 13:29



    中国的国籍法在50年代就制定了,从那个时候起,一些基本的规定就没有任何变化,如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加入外国国籍就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对当事人国籍的取得采用血统原则等等,这些还真怪不到武大郎身上,如果在武大郎时代制定国籍法,我想中国会承认双重国籍,因为很多高官贪官的子女们早取得了外国国籍,同时他们才是真正有条件两边的便宜均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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