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雷斯不服,认为种族隔离法违反了美国宪法十三与十四修正案,他上诉美国最高法院。一八九六年最高法院驳回普雷斯的上述,最高法院说:尽管十三修正案“取消奴隶制”,但不足以保护有色人种避免严厉的州法(harsh state law),尽管十四修正案“行使两个种族的绝对平等”,但该法不在于消除基于肤色的区分或由政治平等强使社会无差别对待。【注】
四十五年前,一九五三年六月,美国人朱利叶斯.卢森堡(Julius Rosenberg)在纽约州的新生监狱(Sing Sing Prison)被执行电椅死刑,接着他的太太也被送上了电椅。当他们的死讯传出,世界上支持他们的人群只剩下了无言的悲痛,有很多人相信他们是无辜的,他们的死给了这些人的良心的极大震动。行刑前,各国的人民,特别是知识界为他们的获罪向美国政府呼吁从宽处理。
这个死刑当时轰动世界,被美国联邦调查局局长胡佛(J. Edgar Hoover)称为“世纪大案”。卢森堡夫妇是一九五一年三月被纽约市联邦法院认定有罪并判处死刑,法官考夫曼(Kaufman)宣布:“卢森堡夫妇把原子弹的秘密盗给了俄国人,使苏联提前拥有了原子弹,从而导致了共产党人入侵韩国,五万多美国人丧生韩战,今后数百万无辜的人们还将因此受难。”
一九三四年卢森堡进了纽约市立大学,这所学校被称为“穷人的哈佛”,当时是美国激进主义的温床。在酒吧里,躁动的精英们从各自的口袋里掏出了花花绿绿的救国方略,而卢森堡认定:只有共产主义能救美国。在理想的红旗下,卢森堡成了美国青年共产主义联盟的一名战士(Younth Communist League),一直到死也没有动摇过自己的选择。
那时很多美国人惊慌失措,他们相信:苏联人的目的是用共产主义征服全球,苏联已经在美国政府和文化界收罗了很多信徒,苏维埃美国(Soviet of America)正在悄悄崛起。这样的“恐共症”导致了美国历史上最黑暗的一页,“一九四九-五四红色恐惧”(Red Scare)。美国人民问政府,为什么美国对世界失去控制?谁对此负责?
如果克林顿的行为不涉及犯法,我以为他跟莱妹那一腿也是他个人的事,总统也该有自己的家务事。就象一个美国老太太在电台上讲:"I hire him (Clinton) to take care of the country. I don't care who takes care of him in bed. It is Hinary's business." (我雇克林顿是伺候国家,我不在乎谁伺候他睡觉,那是希拉蕊的事。)
入乡随俗,在美国这个长治久安的社会里,女儿培养起了待人接物的礼貌,环境保护意识,诚实,爱心和其他的文明习惯,也让成长于一个艰难时世的老爸常感自身修养不够。即便是对劳动所得的金钱,这位资本主义的小徒弟也常说:"Money is just money, not everything." (钱不是生活中的一切)当然,我印象较深的还是女儿的学习和劳动自立的观念。
回想起我受过的精英教育来,体育成了少数人为国为校争光的表演,我这么一个运动迷,在国内时也就参加过一次游泳选拔赛,第一轮就被干掉了。女儿的钢琴老师送给她亨利.戴克(Henry Dyke)的一句话:"The woods would be very silent if no birds sang except those that sang best."(如果只有最好听的鸟才唱歌,树林将会太寂静了。)
比如,我常常给女儿痛说“革命”家史:她太爷爷是河南南阳的一个带头致富的农民,四九年土地改革时让别人把地给分了,人也连气带病死了;抗日时爷爷出来念了大学,抗战胜利后一个农民娃娃娶了个买办千金(奶奶啦),四九年解放后还是搞技术,工作好干上了全国群英榜,文化革命时被迫害死了;还有老爸我在人世间的拳打脚踢。这小鬼子哪里听见过这么水深火热的事迹,每次都哭湿了几张纸巾,她说: "Dad, I really feel sorry for you." (爸爸,我真替你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