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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那个知蛛,我提个中肯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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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匿名  发表于 2002-12-12 12:08:40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可能是他犯了网规,他的行为让很多人反感。

但是无论如何,如果他知错的话,已换马甲,让他保证不再捣乱的话,大家能否心胸宽点,气量大点,放过他好吗。不知道他年龄多大,从贴子上来看,可能很小。就算他年轻无知吧,这里的大哥大嫂叔叔姐姐妹妹们,放他一码,给他一条生路,我想他应该已吸取教训了。 :smile:

那个小蜘蛛,你也在这里表个态。态度要诚垦点。如果这么多人反感你,说明你真的做过很过分的事情。道个谦或者表个态,让51的每个网友都原凉你,大家重新接受你。我想51每个网友都是很友善的。

大家玩的开心。
沙发
匿名  发表于 2002-12-12 14:03:02
裁判员?有Licence吗?
板凳
发表于 2002-12-12 14:21:22 | 只看该作者

"中肯"???

不管你是谁,能把知蛛写成这样, 估计也不是蜘蛛的马甲. 但这么说话, 一定是很少到51来的, 走过看过, 凑凑热闹而已, 想必也没兴趣去了解前因后果吧.

从前它怎么样, 在它大嚷大叫并发誓偃旗息鼓的时候, 大家也就既往不咎,一笑了之; 甚至连老夫这一俗人, 那时还对之同情了一把.

错就错在它卷土重来后, 更加变本加厉, 胡搅蛮缠. 大家要是不相信, 去看看它发的帖子就知道了.

最近不觉得无聊的家伙很多吗? 单身蜘蛛, 华夏风云, 小全能, 雨禾儿 , 甚至半数游客里那些吐着吐沫, 半天也学不出句人话的无聊家伙 , 也都是它.

无聊使它发疯不是它的错, 但它疯了以后再出来恶心人就是的它不是了.

人人皆会慈悲, 然怀着不满而行慈悲事, 则是懦弱.
地板
匿名  发表于 2002-12-12 14:27:04

回复:关于那个知蛛,我提个中肯的意见

最初由[裁判员]发布
可能是他犯了网规,他的行为让很多人反感。


Does he understand this? I doubt it.

最初由[裁判员]发布
如果他知错的话,已换马甲,让他保证不再捣乱的话,大家能否心胸宽点,气量大点,放过他好吗。

Will he 不再捣乱? We have seen him kept 捣乱over and over again with his 马甲.

Are you suggesting 大家心胸宽点 to let hime 再捣乱? I know that's not what you mean. But...


最初由[裁判员]发布
我想他应该已吸取教训了。 :smile:


Does he? I give a BIG question mark.

最初由[裁判员]发布
那个小蜘蛛,你也在这里表个态。态度要诚垦点。如果这么多人反感你,说明你真的做过很过分的事情。道个谦或者表个态,让51的每个网友都原凉你,大家重新接受你。我想51每个网友都是很友善的。

Waste no time on him, people. He doesn't deserve your kindness.

Lets be more friendly to each other, except him.
5#
匿名  发表于 2002-12-12 14:59:49
对那个无聊之人的最好办法就是凉着她(他,它)。

有一种人就叫登鼻子上脸,你越理它它越来劲。以前还不觉的他是捣乱的,现在看来,它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6#
匿名  发表于 2002-12-12 16:32:22

肃静

现在请控诉人简叙一下这只蜘蛛犯下的罪行。 :cool: 让本官下一定论。

蜘蛛有权请律师或自己辩护。

前题,不可破口大骂,不然都算有罪
7#
发表于 2002-12-13 08:29:11 | 只看该作者
要让人喜欢并不难,但是那没有什么用。
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最好。
人生就是这样子。对一件事一个人的看法,每个人是不同的,我们允许差异的存在,因为差异产生美。不懂得的人会很痛苦。
我想自己快乐才是最大的快乐。
如果说表态,上面的就是。没有人向我道歉,反而要我道歉,有点意思。也许那样就天下太平了, 不过别有用心的人是不会停止它的无聊举动的,那样生活在51,不如离开。
看看到底是谁遮住了51的太阳。
管理员们有不可以推卸的责任,所以我下岗了,看来也是好事,落得个清闲自在。
8#
匿名  发表于 2002-12-13 10:49:07
请你离开这里
就是这样子。真的。
9#
匿名  发表于 2002-12-13 12:26:15
要走就快走,少在这里磨蹭,装腔作势。

恶心 :rolleyes:    :mad:
10#
匿名  发表于 2002-12-13 12:30:14

态度不好,红牌一张。

:cool: 没傻好说的。
11#
发表于 2002-12-13 17:17:0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别自讨没趣]发布
要走就快走,少在这里磨蹭,装腔作势。

恶心 :rolleyes:    :mad:

一辈子能见着这么一个家伙, 倒也不错. 估计没什么比它更Disgusting了.

别理它了, 不值得!

避免受它骚扰的方法, 请参考葱大叔的帖子:
http://www.51.ca/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18960
12#
发表于 2002-12-13 17:34:2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态度不好,红牌一张。

最初由[裁判长]发布
态度不好,红牌一张。

:cool: 没傻好说的。

没脸皮如斯, 不知其可也!
13#
发表于 2002-12-13 20:04:01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呢....

如果一个人不喜欢你,你可以说他有偏见
如果两个人不喜欢你,你可以说他们是一伙的,
可是,如果大家都对你有看法的话,你是不是就该在自己身上找找原因了?为什么其他的人可以互相认同,和睦相处,你就不能呢?

蜘蛛的华夏风云的想法很好,也很努力做好它,这点大家都看在眼里.可是就好象现实中有些人工作很出色,但却融不进人群中去一样;网络是个虚拟的小社会,大家不用顾忌太多,对你有看法也就会很直接的表露出来.可是,我想, 当然想让所有的人都喜欢你不是容易的事,可是,不让所有的人都不喜欢你至少不是很难的事吧?

学习别人的处世之道,即使你不认同,至少给你认识你所处的环境的机会,总不是件坏事.如果你觉得实在不能接受,如果你觉得所有人都错了,只有你是对了,那你何苦呆在错的人群中呢?

也许你不爱听,也许你要挑刺,没关系,也是给我了解的机会.甚至给我学习如何BLOCK的机会啊.   
14#
发表于 2002-12-13 22:15:12 | 只看该作者

我认输,今后不再这些无聊的帖子后面跟贴就是了。

对于上面人的看法,我一个都不赞同。道理好说,就不能够就事论事,让我服,有点夸张。
我今后不再和你们谈论这些无聊的话题。我又不是主角,什么意思嘛。
15#
匿名  发表于 2002-12-13 22:48:49
我爱死你了,小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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