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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清风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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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竹为什么容许一篇错误百出的文章一贴再贴??

 
16#
发表于 2012-7-7 12:32:49 | 只看该作者
你自己都无法自圆其说,好话说尽,你硬要欺骗世人做个骗子是你自己的事,没工夫继续陪你玩
hls812 发表于 2012-7-7 07:43

你自己错误、荒谬的问题之一,你回答了没有?!


你的所谓错误是以你为标准,还是以事实为标准? 以下是你的问题,我的回答。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东方华不知道从哪里找来得N年前的资料, 现在早已过时了
hls812 发表于 2012-7-2 13:40
http://bbs.51.ca/thread-372609-1-1.html




请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是如何全称德国大使馆的(Embassy of the 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同时请注意最近更新时间为2012年5月24日。


(Germany)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大使馆
(最近更新时间:2012年5月24日)

http://www.fmprc.gov.cn/chn/pds/ziliao/wjgmc/t5272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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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2-7-7 12:36:0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东方华 于 2012-7-7 13:38 编辑
你自己都无法自圆其说,好话说尽,你硬要欺骗世人做个骗子是你自己的事,没工夫继续陪你玩
hls812 发表于 2012-7-7 07:43

实话告诉你,就你这种骗人的技俩和用意相信绝大多数左、中、右网友都不会支持你的。
http://bbs.51.ca/thread-371958-1-2.html
http://bbs.51.ca/thread-37294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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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2012-7-7 12:38:58 | 只看该作者
现在我们不仅要问,像hls812的人,居然可以肆意漫骂网友为“刁民”,并且还居高临下地指责斑竹,这样的玩意儿到底是哪里来的,或者说是从哪里制造出来的呢?

hls812的言行,包括伪造美国国籍法的手法,咱们是不是有曾是相识的熟悉感呢?
Sanssouci 发表于 2012-7-7 10:59



    不过是为了一己自私,就重复发表一篇错误百出的帖子,是不是做得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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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2012-7-7 12:42:22 | 只看该作者
别撤,咱还没玩够呢!

你伪造的中文美国国籍法,有哪几位美国官员和律师在使用,请正面回答。

居然还有脸反复贴这样的谎言,妄图搞舆论导向,手法也太拙劣了吧?
把美国公民分为允许双重国籍(你所谓的“双籍”)和不允许双重国籍(你所谓的“单籍”)两大类,是hls812的一大发明,应该不能诬赖到我党的头上吧?

美国移民及国籍法 第349条 (INA: ACT 349 - LOSS OF NATIONALITY BY NATIVE-BORN OR NATURALIZED CITIZEN  Sec. 349. [8 U.S.C. 1481] )的核心内容是容你这样的跳梁小丑篡改的吗?
Sanssouci 发表于 2012-7-7 10:45


你先回答我,美国共和党为什么紧抓奥巴马出生国籍证明事件不放?

如果美国承认双重国籍,奥巴马是否是双重国籍重要吗?

对美国的法律一点都不清楚,也来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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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2-7-7 12:50:01 | 只看该作者
不过是为了一己自私,就重复发表一篇错误百出的帖子,是不是做得过分?
hls812 发表于 2012-7-7 13:38


好啦,你伪造美国国籍法,混淆视听,居然还诬蔑别人的贴子错误百出,真是岂有此理!
为了证明别人的错误,捏造一个不存在的美国国籍法,你说是谁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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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2-7-7 12:56:18 | 只看该作者
你先回答我,美国共和党为什么紧抓奥巴马出生国籍证明事件不放?

如果美国承认双重国籍,奥巴马是否是双重国籍重要吗?

对美国的法律一点都不清楚,也来蒙人
hls812 发表于 2012-7-7 13:42


"紧抓奥巴马出生国籍证明事件不放"是因为如果奥巴马不是在美国出生,他就没有资格当美国总统。这与在这讨论的美国默认双重国籍有关吗?

看来,你不但对美国国籍法一无所知,而且还对美国宪法也一无所知。所以只会在这颠倒黑白、混淆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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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主| 发表于 2012-7-7 13:01:29 | 只看该作者
"紧抓奥巴马出生国籍证明事件不放"是因为如果奥巴马不是在美国出生,他就没有资格当美国总统。这与在这讨论的美国默认双重国籍有关吗?

看来,你不但对美国国籍法一无所知,而且还对美国宪法也一无所知。所以只会在这颠倒黑白、混淆是非。
东方华 发表于 2012-7-7 13:56



    你自己打自己的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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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楼主| 发表于 2012-7-7 13:02:36 | 只看该作者
好啦,你伪造美国国籍法,混淆视听,居然还诬蔑别人的贴子错误百出,真是岂有此理!
为了证明别人的错误,捏造一个不存在的美国国籍法,你说是谁过分?
Sanssouci 发表于 2012-7-7 13:50


你胡说八道什么,你回答我问题先

你先回答我,美国共和党为什么紧抓奥巴马出生国籍证明事件不放?

如果美国承认双重国籍,奥巴马是否是双重国籍重要吗?

对美国的法律一点都不清楚,也来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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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2-7-7 13:02:3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东方华 于 2012-7-7 14:04 编辑
你自己打自己的嘴巴
hls812 发表于 2012-7-7 14:01

无理啊,你就只会耍赖。

"紧抓奥巴马出生国籍证明事件不放", 是因为如果奥巴马不是在美国出生,他就没有资格当美国总统。这与在这讨论的美国默认双重国籍有关吗?


你自己错误、荒谬的问题之一,你回答了没有?!


你的所谓错误是以你为标准,还是以事实为标准? 以下是你的问题,我的回答。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东方华不知道从哪里找来得N年前的资料, 现在早已过时了
hls812 发表于 2012-7-2 13:40
http://bbs.51.ca/thread-372609-1-1.html


请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是如何全称德国大使馆的(Embassy of the 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同时请注意最近更新时间为2012年5月24日。

(Germany)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大使馆
(最近更新时间:2012年5月24日)

http://www.fmprc.gov.cn/chn/pds/ziliao/wjgmc/t5272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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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楼主| 发表于 2012-7-7 13:04:09 | 只看该作者
无理啊,你就只会耍赖。

"紧抓奥巴马出生国籍证明事件不放"是因为如果奥巴马不是在美国出生,他就没有资格当美国总统。这与在这讨论的美国默认双重国籍有关吗?
东方华 发表于 2012-7-7 14:02


任何美国公民都有资格参选总统,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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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2-7-7 13:17:2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东方华 于 2012-7-7 14:25 编辑
任何美国公民都有资格参选总统,是不是?
hls812 发表于 2012-7-7 14:04
错, 不是“任何美国公民都有资格参选总统”。


而只是在美国出生,并有18岁以上的美国公民才有资格参选总统。施瓦辛格就曾经挑战这一条,因为他没有出生在美国,但是他是美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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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2-7-7 13:18:52 | 只看该作者
你先回答我,美国共和党为什么紧抓奥巴马出生国籍证明事件不放?

如果美国承认双重国籍,奥巴马是否是双重国籍重要吗?

对美国的法律一点都不清楚,也来蒙人
hls812 发表于 2012-7-7 13:42


说你脑子不够用,你又不服了,是不?

很简单,做美国总统是有条件的,必须要在本土出生的美国人才行,和双重国籍还真一点关系都没有。
就像台湾香港,做公务员是不录用有双重国籍身份的,必须退出外国籍,才能担任。但这并不妨碍台湾香港承认双重国籍。

咱给你布置的作业,美国国籍法INA: ACT 349 ,你没好好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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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2-7-7 13:26:39 | 只看该作者
你胡说八道什么,你回答我问题先

你先回答我,美国共和党为什么紧抓奥巴马出生国籍证明事件不放?

如果美国承认双重国籍,奥巴马是否是双重国籍重要吗?

对美国的法律一点都不清楚,也来蒙人
hls812 发表于 2012-7-7 14:02


咱可以断定,你连英文都不懂,还奢谈什么美国法律。如果你在正式场合下,引用你伪造的美国法律,恐怕你会吃不了兜着走。

这样吧,咱相信你是不会做伪造法律那种下三滥的事,你能告诉大伙,你那三条什么双籍子女籍单籍美国法律,到底是谁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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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2-7-7 13:33:21 | 只看该作者
错, 不是“任何美国公民都有资格参选总统”。


而只是在美国出生,并有18岁以上的美国公民才有资格参选总统。施瓦辛格就曾经挑战这一条,因为他没有出生在美国,但是他是美国公民。
东方华 发表于 2012-7-7 14:17


估计这个hls812是刚从“我们这儿”跑出来的,怎么什么都不懂啊?我党遇到这样的货色,真是倒了大霉。还别说,这样的人,在“我们这儿”是升官发财的好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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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楼主| 发表于 2012-7-7 14:04:0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hls812 于 2012-7-7 15:08 编辑

美国国务院关于美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权威法律文件, 链接如下:

http://travel.state.gov/travel/cis_pa_tw/cis/cis_1753.html


The concept of dual nationality means that a person is a citizen of two countries at the same time. Each country has its own citizenship laws based on its own policy.Persons may have dual nationality by automatic operation of different laws rather than by choice. For example, a child born in a foreign country to U.S. citizen parents may be both a U.S. citizen and a citizen of the country of birth.
  
A U.S. citizen may acquire foreign citizenship by marriage, or a person naturalized as a U.S. citizen may not lose the citizenship of the country of birth.U.S. law does not mention dual nationality or require a person to choose one citizenship or another. Also, a person who is automatically granted another citizenship does not risk losing U.S. citizenship. However, a person who acquires a foreign citizenship by applying for it may lose U.S. citizenship. In order to lose U.S. citizenship, the law requires that the person must apply for the foreign citizenship voluntarily, by free choice, and with the intention to give up U.S. citizen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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