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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魁,回来吧

 
211#
发表于 2012-12-4 23:00:13 | 只看该作者
仔细看看我的帖子,孩子刚到加拿大就知道了,而且就开始害人了。
没有理由让孩子比大人先知道,这一家三代人的心术都不正。

一定要我明说出那个特殊时间吗,就是那个狗女人能怀上孕那个时间。
那可是在刚到加拿大时,孩子才多大,她们的亲生父母心太狠了。

我又不是没有脑子的人,怎么被骗了十八年就看不出来。
我这十八年就和你现在一样,就想不到这个世界上还有这种人。
新省阿魁 发表于 2012-12-4 00:2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假设亲生父亲爱她们,怎么可以分开十八年?如果那边有家庭无法在一起,那就不应该让孩子知道,各自分开好好的生活下去。十分的不明智。

记得新闻上讲过,寄养的孩子是不被告知亲生父母的,亲生母亲一旦弃养孩子是无权利知道寄养家庭,也无权再见孩子的,当时觉得好没人性的规定,今日才明白其合理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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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发表于 2012-12-4 23:16:5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新省阿魁 于 2012-12-5 19:28 编辑
假设亲生父亲爱她们,怎么可以分开十八年?如果那边有家庭无法在一起,那就不应该让孩子知道,各自分开好好的生活下去。十分的不明智。

记得新闻上讲过,寄养的孩子是不被告知亲生父母的,亲生母亲一旦弃养孩子是无权利知道寄养家庭,也无权再见孩子的,当时觉得好没人性的规定,今日才明白其合理的因素。
麻烦事儿 发表于 2012-12-4 23:00
如果明智,它就不是个叫兽。

我只要加拿大司法还我一个丈夫和父亲的知情权,在警方限制我自由过程中,我的妻子女儿没有住在家里,她们住在哪里,跟什么人住在一起,为什么与我分居。
警方限制了我的自由,他们就有义务给我提供相关信息。
我和她们只是加拿大居民,并不是加拿大公民。
得到充分证据以后,我跟他们在中国法庭上见。

家庭是家庭,生意是生意。
她告我家庭暴力是她告我家庭暴力,我告她不守婚约是我告她不守婚约。
四件事情我给分开清清楚楚,一个律师只打一个官司,我不让他们葫芦绞茄子。

最好是狗女人起诉狗男人,原因有两条:
第一,她是晚辈,第二,她也是受害者。
滥用职权罪,玩弄女学生罪,诱奸罪,重婚罪,遗弃亲子罪,蓄意破坏他人家庭罪。
如果我冻死在车里,可能有人给他们加上两条,侵占财产罪,图财害命罪。

那年我前脚离境加拿大入境中国,后脚就有人离境中国入境加拿大,得逞一次,这一家三代人胆子就越来越大,这次那边有人离境美国入境加拿大,这边她们三个就诬陷我家庭暴力,这十八年他们的小游击战打的挺好,里应外合,把我这个正规军给打了个晕头转向。

如果她们三个不起诉他,我的四路人马就不收兵,一直打到她到老到死。
当年体校体能测试,其他项目都没过关,只有一项达标,那就是长跑。

反正我至少还有十八年,他们有多少条狗,都不够我一个人消遣。
找对象,做生意,遛狗玩,可以说是人生三大快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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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发表于 2012-12-5 23:34:5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尊长 于 2012-12-5 23:43 编辑
假设亲生父亲爱她们,怎么可以分开十八年?如果那边有家庭无法在一起,那就不应该让孩子知道,各自分开好好的生活下去。十分的不明智。

记得新闻上讲过,寄养的孩子是不被告知亲生父母的,亲生母亲一旦弃养孩子是无权利知道寄养家庭,也无权再见孩子的,当时觉得好没人性的规定,今日才明白其合理的因素。
麻烦事儿 发表于 2012-12-4 23:00
我知道阿魁为什么不认这两个女儿了,这相当于她们杀死了自己的小弟弟或小妹妹…杯具…
悄悄话:我问一个女人是不是怀了我的孩子,她说不会告诉我,告诉我就是害我…我也是今日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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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发表于 2012-12-5 23:35:59 | 只看该作者
我知道阿魁为什么不认这两个女儿了,这相当于她们杀死了自己的小弟弟或小妹妹…杯具…
悄悄话:我问一个女人是不是怀了我的孩子,她说不会告诉我,告诉我就是害我…我也是今日才明白…
尊长 发表于 2012-12-5 23:1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吗要公平,你干吗不半夜鸡叫?所以讲她们杀死了自己的弟妹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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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发表于 2012-12-5 23:42:5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麻烦事儿 于 2012-12-6 00:07 编辑

回复 213# 新省阿魁
你的妻子住加拿大不返中国,中国的法庭对她没有制约。但是那个人在中国,你可以直接起诉那个男人吗?

如果离婚那就是分产,这里好像没听到过精神损失费什么的。官司拖久了钱就都尽律师事务所了,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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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发表于 2012-12-5 23:47:06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吗要公平,你干吗不半夜鸡叫?所以讲她们杀死了自己的弟妹不成立…
麻烦事儿 发表于 2012-12-5 23:35
她已经离婚了。你说怎样讲成立,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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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发表于 2012-12-5 23:53:13 | 只看该作者
她已经离婚了。你说怎样讲成立,探讨。
尊长 发表于 2012-12-5 23:4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个人推测她的妻子不想怀孕的可能性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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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发表于 2012-12-5 23:59:50 |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推测她的妻子不想怀孕的可能性高一些…
麻烦事儿 发表于 2012-12-5 23:53
那只有当事人清楚,我们只能假设这事是真,是不是可以这样讲。
她的意思是说,如果打掉孩子,我不会让,我会恨她,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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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
发表于 2012-12-6 00:05:03 | 只看该作者
那只有当事人清楚,我们只能假设这事是真,是不是可以这样讲。
她的意思是说,如果打掉孩子,我不会让,我会恨她,明白吗。
尊长 发表于 2012-12-5 23: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没明白,请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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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发表于 2012-12-6 00:07:22 |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推测她的妻子不想怀孕的可能性高一些…
麻烦事儿 发表于 2012-12-5 23:53

他妻子不想怀孕,这是肯定,他妻子不告诉孩子,孩子不会知道那个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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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发表于 2012-12-6 00:11:52 | 只看该作者
他妻子不想怀孕,这是肯定,他妻子不告诉孩子,孩子不会知道那个时间。
尊长 发表于 2012-12-6 00:0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吃避孕药不就行了?

如果他妻子告诉孩子这种事,太隐私了吧,不应该把孩子卷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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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发表于 2012-12-6 00:14:29 | 只看该作者
没明白,请明示。
麻烦事儿 发表于 2012-12-6 00:05
我也是猜。
她的意思应当是,如果告诉了我,她把孩子打掉,我不会让,不打掉,会给我很多解决不了的麻烦,所以,不告诉我是最好的,我也是猜,女人的话,很多都得靠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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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发表于 2012-12-6 00:28:22 | 只看该作者
吃避孕药不就行了?
如果他妻子告诉孩子这种事,太隐私了吧,不应该把孩子卷进来。
麻烦事儿 发表于 2012-12-6 00:11
确实很变态,你别忘了,她是过双重婚姻生活,她不想给他生孩子,不等于不想给别人生孩子,她能把一个别人的孩子说是他的,就能把第二个,第三个...不然,你说说她到加拿大来,又不给他生孩子的理由在哪里,仍然是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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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发表于 2012-12-6 00:51:18 | 只看该作者
吃避孕药不就行了?

如果他妻子告诉孩子这种事,太隐私了吧,不应该把孩子卷进来。
麻烦事儿 发表于 2012-12-6 00:11
不仅她是过双重婚姻生活,她和两个孩子还是过着双重家庭生活...
另一种可能,所有故事都是阿魁编的,可是18年,多少邻居,朋友,同学...人就在Montr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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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发表于 2012-12-6 12:13:49 | 只看该作者
不是方便她鬼混,这你冤枉她了,你隔壁电器店老板把他妻子杀了,她受刺激了,要跟你做个了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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