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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帖子交流到这里已经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了,这里已经成为了不同理财公司经纪借机宣传公司或者隐含宣传自己的场所了。有人在这里不断地要显示自己的专业水准,有人找托为自己背书,甚至还要带出所谓的“山东人直觉”。各位看官不觉得可怕吗?这难道不又是另一可能的陷阱吗?有谁真正为这次事件的受害者潘女士从心里产生过同情呢?大多数人对她“贪婪”的指责所表现的出的冷漠就如同鲁迅笔下那些正在等待血馒头的人,你们以为这样的事情将来不会发生在你自己身上吗?骗子的伎俩在不断地更新,难道让潘女士上当受骗的那位魏姓理财经纪比你们的所谓专业知识少吗?
在这次事情中我们一定要看到谁是真正的弱势群体。我认为当然是像潘女士这样的大多数没有金融理财知识的人,因为有很多信息是不对等的。不要指责他们的贪婪,每个人都有贪婪的一面,只是每个人贪婪的程度以及因此所带来的风险不同而已。即便你追求2%的回报率在我看来也是贪婪。 当然有些业内人士也会认为理财经纪是弱势群体,理由是客户盈利就高兴,亏钱就指责经纪,我承认会有这种人存在。 那么好,我们是否可以这样建议这些自诩弱势群体的经纪,在你每一次向客户介绍公司背景,介绍产品时全程录音?这样是不是就可以避免今后可能产生的纠纷。 这当然是个好方法,但我想请问在这儿的各位专业人士,请你们摸着奶子回答你敢吗? 我相信你不敢,我也相信你们的公司不允许,因为这样一来产品就难以推销出去了。你们很清楚当你面对客户时哪些该讲,哪些是不能说的。这还要被你们自诩为销售技巧和经验。
回到今天的话题,我们应该讨论的是如何让类似潘女士这样的人少受欺诈,以及受了欺诈后有什么样的渠道可以解决问题。我想说的是,
1)在加拿大尽可能不要轻信他人,如果一个陌生人在和你相识不久就表现出莫名其妙,异乎寻常的热情,你一定要提高警惕。这些人十有八九不是做传销的就是各类经纪,说白了就是想从你身上获得利益的。
2) 遇到理财产品时尽可能多问几家不同的公司,银行,多问几位经纪。因为每家公司都能替你找到别的公司的弱点。
3)千万不要轻易签名,即使要签也一定要有足够的时间了解清楚,即便是简签(initial)也要慎重。
4)一定要留下合约副本,即使有些经纪告诉你暂时无法给你,你自己也一定要做一份复印。
那么当发现自己受了欺诈后应当怎么做呢? 我认为
1)先到就近的警局报警备案,表明你受了欺诈寻求警方的介入。即便警方不调查,他们也会告诉你应该如果去做。
2)立即投诉到该经纪所在公司并同时投诉到FSCO(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 of Ontario),不要存有任何幻想私下解决。
3)寻求律师帮助,准备上庭。当然这是成本比较高的。
打击犯罪 发表于 2013-9-13 13:1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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