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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加东老张 于 2016-12-23 18:01 编辑
加拿大第一次接触警察,是我在餐馆打工的时候,
第一天上班,路不熟怕迟到,结果提前到了半个小时,
在餐馆门口等开门,见两个白人小伙子在那摆弄两台单车,
我就过去看看,小伙子问我买不买,50块钱一台。
我口袋只有40块,要买那台新的,小伙子说可以,
小伙子接过了钱,却没有车钥匙,我就怀疑车是偷的,
我就把钱从小伙子手里抢回来,告诉他我不买了,
两个小伙子把钱又抢回去,骑着那辆没锁的单车就跑。
我追上去拉住拿钱小伙子,另一个就用单车撞我,
我躲开,他们又跑,我再追上,他们又撞,然后又跑,
就这样纠缠两条街,我想放弃,突然一辆警车停在我面前,
警察招呼我上车,追上了小伙子,小伙子对面又来了一辆警车。
两辆警车四个警察,几乎同时跳下车,不关车门掏出抢来。
四个警察同一姿势,两腿叉开,喝令小伙子把手举过头顶,
每个小伙子被两把枪对着,被喝令到对面警车,两手按着车盖,
四个警察把枪收起,走到小伙子后边搜身,让他们保持原姿势,
其中一个警察过来让我下车,叫我面向警车站着不许回头。
过了很长时间,警察过来拍拍我的肩膀,告诉我可以回过头来,
跟他一起过来的还有一位白人女士,警察说,她就是报警的人,
警察说,报警人同意跟你见面,你们可以谈谈,然后就走开了,
女士说,她看见这两人抢我的钱并且撞我,警察已经做了笔录。
女士还说,如果我要索赔,她可出庭给我作证,不会要我费用,
我向女士表示感谢,告诉她不用了,女士招手示意让警察过来,
警察又问我一次,我还是说不用起诉,只把40块钱还我就行了,
女士告辞,警察问她是否需要警车送她,女士说不用,就走了。
警察又问我,是否受伤,是否受到惊吓,是否要去医院做检查,
我都说不用,警察验了我的身份,记下了我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警察把钱给我,又给了我一张名片,告诉我有事可以随时联系,
那两个小伙子始终被强制把头趴在胳膊上,什么也不许他们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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