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55楼的麦芒所讲,"想请教事必言证据的torontohankou先生,“4.13”是唐先生发起、组织、领导的吗?你有什么证据证明唐炜臻案“ 这是加拿大的亲美势力”对爱国华侨的迫害?(即种族歧视)你和唐先生是不是在有预谋的要把一件纯粹的金融诈骗案泛政治化?是不是又想利用华人的爱国爱同胞的朴实热情,为唐炜臻可能的罪行殉葬?" 4.13的活动,我不必多说。关于唐先生在4.13中间扮演什么具体的角色,我不是举办人,无从说起。但是有很多新闻提到,唐先生当时出资6万租了33辆巴士。如果不是组织者,怎么会去租巴士?这应该是组织者的责任。这是我的理解。 另外要澄清一下,唐先生在4.13之前就已经是公众人物了。 唐先生做过很多公益事业,也许大家都不记得了。这是我在网上找到的唐先生为中国雪灾募捐10万的照片。 关于我和唐先生的预谋的猜测,我只能一笑了之。 我在回麦芒的帖子的时候,很是感触。麦芒先生要是活在文化大革命,绝对是一流的红卫兵小将,因为上纲上线的本领太厉害。而且感觉他对我提到针对唐案的证据一说很是恼怒,不知道为什么。 对于第56楼的管理员助理,更是造谣生事,唯恐天下不乱。我无法理解这种人,别人面对牢狱,他却一定要落井下石,还要造谣生事。对唐炜臻先生持负面意见的,怎么竟是这些人? 最后我要说的是,谈论别人,自己如果不承担言论的责任,那是很轻松的事。可是如果在别人面对牢狱之灾的时候,请不要轻易讲述负面的看法。这就是为什么我一直谈到证据的原因。这个世界上很多时候都可以不要证据,可是将一个无辜的人要送进监狱度过余生,我不知道论坛的朋友们能不能理解这件事的严重性。逞口舌之快,不承担责任,太容易了。如果有人坚持自己对唐先生负面的看法,我再一次请求出示证据。 torontohankou 发表于 2010-11-4 22:4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使用道具 举报
近日“唐炜臻”名字在论坛出现频率比较高,我也想乘机热闹一下。 说真的,老唐还是有能耐的,能凭借自己的力量融资几千万加币,这不是人人能做得到的。不信你试试看,融资几万恐怕都不容易。你做不到,我现在也做不到,虽然我也在资本市场打拼多年,也有过融资过几十亿元人民币的经历,但那是凭借所在公司的品牌、实力和团队力量,不是我个人能做得到的。这点,应该佩服老唐的能耐,特别是在这个西人文化氛围里。 紫黄 发表于 2010-11-3 12:39
唐有本事融资就让他融资好了, 为什么让他负责投资? 小黄侄啊, 要反思啊,回头写份总结给我。 无忧了 发表于 2010-11-5 14:09
对65楼的朋友,如果你极度贪婪,用非法的手段骗了我的钱,你怎么会把骗得的钱去无私地给别人呢?你有见到麦道夫募捐的新闻吗?你有见过麦道夫讲述他对社会的责任感吗?比比就知道谁是谁非了。 在4.13这件事上,唐先生表现出了个人的优秀品质。第一,对华人社区的责任感;第二,对中国的爱国心;第三,感恩之心。 torontohankou 发表于 2010-11-5 14:56
忘了说一下,70楼的朋友,能不能举一个例子?只要一个例子就好。历史上,全世界,有哪一个为国家或者社区募捐过的骗子?小说里虚构的也行。 torontohankou 发表于 2010-11-5 15:52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您将要访问以下网页
请注意:您将要访问的站点不是 51.CA 官方网站。为了保护您的财产和信息安全,请不要在该网页输入您的QQ密码、Facebook、微信密码等信息。
如果您不了解该网站的详细情况,请谨慎访问该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