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专制国家,李洪志必被处死; 如果在民主国家,李洪志必进监牢; 在共产党中国,李洪志全身而退-----共产党也因自己的所谓“宽大”而饮恨至今。 紫黄 发表于 2010-4-26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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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现居美国,在坐牢吗?信口“雌黄”了吧? 酒中仙 发表于 2010-4-26 09:26
单凭紫黄这一段话就知道他的思想有问题,共产党的洗脑术真是害人不浅。 我在 发表于 2010-4-26 09:31
同感!李洪志如果在中国,1999年势必被处死不假,但他早3年移居了美国。就是说“全身而退”只是因为跑得及时。 [资料]李洪志,生于1951年5月13日。法轮功的创始人,原籍吉林省公主岭市,中學文化。1996年起移居美国。中国政府自1999年全面鎮壓法轮功以来,对其进行通缉,但国际刑警组织指出“中国通缉李洪志的理由是基于政治或宗教动机”,拒绝合作。 酒中仙 发表于 2010-4-26 09:34
李洪志以“受到迫害”身份在美国得到庇护,其中的政治含量谁都清楚。但如果出现一个美国本土lihongzhi,坐牢是少不了的。 罪名无外乎:造谣诽谤,挑战人权。 美国人对付异端邪教一样也是辣手辣脚的,因为这是正常人性的呼唤。 紫黄 发表于 2010-4-26 10:39
同感!李洪志如果在中国,1999年势必被处死不假,但他早3年移居了美国。就是说“全身而退”只是因为跑得及时。 [资料]李洪志,生于1951年5月13日。法轮功的创始人,原籍吉林省公主岭市,中學文化。1996年起移居美国。中国政府自1999年全面鎮壓法轮功以来,对其进行通缉,但国际刑警组织指出“中国通缉李洪志的理由是基于政治或宗教动机”,拒绝合作。 酒中仙 发表于 2010-4-26 09:3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法轮功是异端邪教,为什么全世界大部分的国家都允许自由练习法轮功? 我在 发表于 2010-4-26 10:51
可是李洪志改生日,就能輕松進入美國,得到美國綠卡,甚至常住下來。真是不公平。 罗西 发表于 2010-4-26 10:52
生日日期和能不能進入美國,得到美國綠卡有什么关联? 以前的人孩子生下来不一定养得活,晚报户口也是很正常的,报错日期甚至报错姓名的都不奇怪。 我在 发表于 2010-4-26 11:07
如果法轮功要干推翻这个国家的勾当,看看这些国家会怎收拾这些轮子! TorontoRCMP2 发表于 2010-4-26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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