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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紫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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怯生生想问一句:“为什么要入籍”?

 
91#
发表于 2012-5-21 18:31:1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紫玉龙山 于 2012-5-21 19:32 编辑
我来说两句,对文不对人。

“入籍加拿大是我们的权利和荣耀” 这篇文章,总的来看是不错的。

这里的权利,应该理解为申请的权利。不管3年、5年、8年、10年,只要他允许我申请,我就被赋予了申请的权利。

再说荣耀。综合而言,加拿大是当今世界上,比较文明发达的国家。能成为这样国家的一个公民,难道不是件荣耀的事吗?就象以前农村到城市、集体单位到政府机构、监狱到自由,人们不都觉得很荣耀吗?

我们入了籍,别人怎么看,我不管。我觉得,所有公民都一样地拥有公民的义务和权利,都是平等的。我们不卑不亢地、努力进取地以公民的身份生活在这里,早晚会消除别人心里的歧视,如果他们心里有的话。进而,还能够获得他们的尊重、和敬重。

那些自卑与自傲夹杂于心的人们,很难理解、更难达到这种不卑不亢的心态。他们不入籍的选择是对的。

在某些国家,到都是公民,但大多数人有权利吗?能作主吗?荣耀吗?不是比其他少数公民低n等还不止吗?

我没说错吧?
墨子 发表于 2012-5-21 18:41

不幸的很,您说的基本都不对!

首先您没弄清什么是权利,权利是您根据自身利益的主张,他是与生俱来的,是不易他人意志为转移的,比方您今天想吃饭,这是您的权利,谁不让您吃都不行。

而您入籍则不是能所了算的,您要看加拿大认的脸色,人家批准你才能入籍,人家不批准您就无法入籍。所以,您所谓的权利并不是权利,而是“资格”。您首先要分清资格与权利的区别。

其次,关于荣耀问题。您言下之意再明白不过,中国人是N等的低级。我不知道您是不是中国人?一个中国人自己说出这样的话,那您把自己置于何地呢?难听的话就不说了,相信您完全可以理解我的意思。。。。

最后,实事求是地说,作为加拿大人没有任何荣耀可谈,您一样要吃喝拉撒,一样要工作上税,加拿大一样有抢劫杀人,加拿大人只是加拿大人,他们是很幸福的人,但仅此而已,绝对谈不上什么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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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表于 2012-5-21 18:35:33 | 只看该作者
看到许多胞胞为签证需要邀请函而愤怒,我一时也帮不上什么忙,只觉得大使馆方面有点缺乏人情,至少在程序和态度上有点僵硬和傲慢。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我一直估计入籍后会有许多麻烦出现,因为身份改变,意味着“质”的改变,所以我也宁可枫叶卡持续renew,也不想走出夸不回来的这一步。

对我来说,“不入籍”丝毫没有影响我什么,反而在回中国时存在事实上的诸多便利。恕我愚钝,我到现在还没想通“为什么要入籍”?
紫黄 发表于 2012-5-19 16:45


看看你在这帖子里的表现,哪有一点“怯生生”的样子?你是理直气壮,有备而来的。
你在这个时候旧题重拾当然是“思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加拿大和中国国籍你选择哪一个???(要说真话哦)
http://bbs.51.ca/viewthread.php?tid=232788&page=2#pid13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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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发表于 2012-5-21 18:38:39 | 只看该作者
放屁!我入不入籍是我个人的选项,与你何干?

海外华侨队伍里有许多人长期侨居海外而不入籍的,他们中的许多人不知道要比你优秀多少倍,你有什么资格对别人的选项评头论足的。你在海外呆了那么多年,貌似已经入籍,怎么一点规矩都不懂?
紫黄 发表于 2012-5-20 12:54


你这是怯生生地骂人呀?!
在51骂人,失态倒也是常事,不足为奇。不过,这是不是说明你有点理屈词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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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发表于 2012-5-21 18:46:01 | 只看该作者
你说得也有道理。

不过,从交谈中,我觉得你不适合成为加拿大公民。虽然我不能确认你的入籍有蒙混的成分在,但你确实不适合成为加拿大公民。

我建议你立刻退出加拿大公民,如果能马上乘飞机离开加拿大那是你有自知之明的举动。当然,这只是我一个旁观者的观点,你不要太在意,这里只是论坛。你继续赖在加拿大不走,别人也不会拿你怎么样,这是个自由社会。
紫黄 发表于 2012-5-21 10:51


好(y) 请 J 入瓮

指责别人的时候理直气壮,从来没想过别人可以用同样的话回复你

曾听说墨子是个才女,原来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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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发表于 2012-5-21 18:51:5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野驰 于 2012-5-21 19:54 编辑

5毛狗就免谈入籍吧,加国没你屁事。

早点理直气壮滚回天朝, 怯生生伺候你党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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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发表于 2012-5-21 19:03:26 | 只看该作者
同意。

紫黄啊,入籍,可以使人堂堂正正地做一个较文明发达国家的公民,行使一个公民应尽的权利,当然,同时也享有一个公民应有的利益。

长期待着,又不入籍,小算盘打着,想在夹缝中,只占便宜,不以一个公民去贡献,你以为这样的人如何?

也好,这样的人不入籍也好。最好,待也别待。
墨子 发表于 2012-5-20 11:49


入籍有入籍的理由不入籍有不入籍的说法,跟你讲的“小算盘打着,想在夹缝中,只占便宜,不以一个公民去贡献”毫不沾边。
你就敢说你入籍了比没入籍的人对国家的贡献大?上税多?
更不要说你没半点权力让别人 待也别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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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发表于 2012-5-21 19:11:32 | 只看该作者
看到许多胞胞为签证需要邀请函而愤怒,我一时也帮不上什么忙,只觉得大使馆方面有点缺乏人情,至少在程序和态度上有点僵硬和傲慢。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我一直估计入籍后会有许多麻烦出现,因为身份改变,意味着“质”的改变,所以我也宁可枫叶卡持续renew,也不想走出夸不回来的这一步。

对我来说,“不入籍”丝毫没有影响我什么,反而在回中国时存在事实上的诸多便利。恕我愚钝,我到现在还没想通“为什么要入籍”?
紫黄 发表于 2012-5-19 16:45


我现在不谈每个人移民加拿大都“有所得和有所失”的问题。单就一个人在政治上和权利上的待遇与地位上来谈,我来加拿大之前和之后,都确信我享受到了比在中国更多的自由和更平等的权利。所以我喜欢加拿大国籍和加拿大护照。
从你所说的“不想走出跨不回来的这一步”,简单地表明了你在中国的权利和地位比我高很多,以至于你觉得在加拿大这种追求人人权利平等的环境并不能使你感到优越,反而你担心由于失去了中国籍的“质”的改变,会使你失去在中国既得的好处。这些好处应该是与地位,权利有关。对!是高人一等的地位和权利。我可以理解你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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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发表于 2012-5-21 19:19:12 | 只看该作者
你说“权利”是与生俱来的?不以他人意志为转移的?你举例说,吃饭你的权利,谁不让你吃都不行?我说,这饭,还真不是你想吃就吃的。不劳动者,不得食。你没有吃白饭的权利,吃饭,是有条件的。所以,“权利”,不是与生俱来的,是有条件的。你不挣饭、或不买单,还就不让你吃。

在某些国家,堂堂的公民还被饿死一大片。权利何在?

我们到人家国度谋生,自然要依从人家的法规制度,自然是他让我申请、并批准,我才能入籍。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你来移民,不是也看、甚至更看人家的脸色吗?我们现在是公民了,看的脸色,可能比你移民要看得少些吧?你如此在意别人的脸色,还待个啥?请到一个不看别人脸色的地方去。

关于荣耀问题,你的语文能力非常不好。再回头看一遍我之所写。我还是copy在此“
在某些国家,到都是公民,但大多数人有权利吗?能作主吗?荣耀吗?不是比其他少数公民低n等还不止吗?”

再费我时间给你解释那根本无须解释的话,这回听好了哈:在某些国家,人人都是公民。但人与人之间,极不平等。同样是公民,那大多数公民没有权利、不能作主、忍气吞声,那真叫天天看别人的脸色,还不一定看得着。这些国家的大多数公民,不是比这些国家的少数公民低n等还不止吗?

现在明白了吗?请就你的误解,向我道歉。

你居然说:“作为加拿大人没有任何荣耀可谈,您一样要吃喝拉撒,一样要工作上税”,你认为的荣耀,难道是不吃喝拉撒?不工作上税?

抢劫杀人,哪里都有,但概率不同,处罚也不同。在某些国家,官二代杀人不尝命的。

是的,加拿大人只是加拿大人,他们是很幸福的人。所以,我们要成为那样的人。由不幸福、或不怎么幸福的人,成为幸福的人,难道不荣耀吗?


不幸的很,您说的基本都不对!

首先您没弄清什么是权利,权利是您根据自身利益的主张,他是与生俱来的,是不易他人意志为转移的,比方您今天想吃饭,这是您的权利,谁不让您吃都不行。

而您入籍则不是能所了算的,您要看加拿大认的脸色,人家批准你才能入籍,人家不批准您就无法入籍。所以,您所谓的权利并不是权利,而是“资格”。您首先要分清资格与权利的区别。

其次,关于荣耀问题。您言下之意再明白不过,中国人是N等的低级。我不知道您是不是中国人?一个中国人自己说出这样的话,那您把自己置于何地呢?难听的话就不说了,相信您完全可以理解我的意思。。。。

最后,实事求是地说,作为加拿大人没有任何荣耀可谈,您一样要吃喝拉撒,一样要工作上税,加拿大一样有抢劫杀人,加拿大人只是加拿大人,他们是很幸福的人,但仅此而已,绝对谈不上什么荣耀!
紫玉龙山 发表于 2012-5-21 19:31

该帖已经同步到51微博 墨子 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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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发表于 2012-5-21 20:09:17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你的原创吗?表达了许多人的意见,支持。

所以,要海外中国人融入居住国的主流社会,最好的办法就是以民为本,实行双重国籍,让大家自己选择合适的生存地和生存方式,大家也会以各种形式积极参与祖国的建设。而现行国籍法,不仅严重阻碍了海外中国人融入居住国的主流社会,而且在海外中国人中造成分裂,扶植起一股反对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情绪。

而多伦多中领馆在房利上任后,在签证业务上烧的一系列“火”,不仅没有改善签证服务,反而激化了中国政府和海外原籍中国人的矛盾,大大削弱了中国共产党的威信,无形中助长了“国外敌对势力”,这个责任,房总领是推托不了的。
Sanssouci 发表于 2012-5-21 11:3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正是本人拙文。欢迎批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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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2012-5-21 20:39:0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Hahaha 于 2012-5-22 21:44 编辑
Hahaha先生/女士,这篇文字见过许久了,似乎被人四处传送,相比你也因为自豪,但在老夫看来,您还是收起您的荣耀理论,为好,省的为自己的祖宗丢人现眼。

您的题目“入籍加拿大是我们的权利和荣耀”,这题目就是在欠妥。

您哪里来的入籍的权力?你能否入籍,完全取决于加拿大的法律规定,加拿大今天规定你注满三年可以入籍,那你就得呆满三年入籍,如果加拿大法律改为必须呆满五年才能入籍,那你就得呆满五年,你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请问你有什么权利?退一万步说,加拿大政府如果规定永远不给新移民入籍那你就永远别想入籍。在入籍这件事上,你没有任何权利!所以您题目中的“权利二字”完全是您的想象,你要记住的是你没有权利!

另外还有你那个荣耀?

入了加拿大籍怎么就荣耀了呢?我们这些拿中国护照的就不荣耀?中国人比加拿大低一等?这是不是您心里的潜台词!如果是,那我告诉你,你即便入了籍,在白人眼里,你还是中国人,你根本得不到你想要的“荣耀”。而且你的荣耀最好在心里耀一下就可以了,千万别说出来。如果被令尊大人听见,他们的儿女以“成为外国”为荣耀,那套老人家会很后悔的,或会没把您X墙上!

我说的没错吧?
紫玉龙山 发表于 2012-5-21 16: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建议你将回帖发到我的原帖处。因为这帖的原意有所不同。
我说的是
入籍加拿大是我们的权利 (right or privilege)
不是你说的“入籍的权力”。两者的概念大相径庭。

你认为“在入籍这件事上,你没有任何权利!”
错。加拿大规定移民住满三年且通过公民考试就可以入籍。你认为在加拿大有人可以剥夺一个合资格的移民入籍的权利吗?如果有这样的人的话,你完全可以入禀法院。胜诉是肯定的。

你说:“入了加拿大籍怎么就荣耀了呢?”有学过“子非鱼”一说吗?不知道是否做P民就觉得更加荣耀呢?要知道,p民是无法登录到本站的。更不要说本站的论坛了。

不过有幸听说你的“令尊大人很后悔的,或会没把您X墙上”。像你这样满嘴喷粪的,人人都会鄙视你。
有本事就有理说理,不说粗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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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12-5-21 21:12:3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东方顺 于 2012-5-21 22:28 编辑
不幸的很,您说的基本都不对!

首先您没弄清什么是权利,权利是您根据自身利益的主张,他是与生俱来的,是不易他人意志为转移的,比方您今天想吃饭,这是您的权利,谁不让您吃都不行。

而您入籍则不是能所了算的,您要看加拿大认的脸色,人家批准你才能入籍,人家不批准您就无法入籍。所以,您所谓的权利并不是权利,而是“资格”。您首先要分清资格与权利的区别。

其次,关于荣耀问题。您言下之意再明白不过,中国人是N等的低级。我不知道您是不是中国人?一个中国人自己说出这样的话,那您把自己置于何地呢?难听的话就不说了,相信您完全可以理解我的意思。。。。

最后,实事求是地说,作为加拿大人没有任何荣耀可谈,您一样要吃喝拉撒,一样要工作上税,加拿大一样有抢劫杀人,加拿大人只是加拿大人,他们是很幸福的人,但仅此而已,绝对谈不上什么荣耀!
紫玉龙山 发表于 2012-5-21 19:31

以你的逻辑,也“怯生生”的问一句:你认为“想吃饭”是权利,是与生俱来的;那么祖籍国国籍是不是与生俱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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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012-5-21 21:14:54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人和中国公民不是同一个概念!
作为中国人,我为自己的祖先和文化感到自豪,作为中国公民,即使我不承认,很多事情都在提醒我,中国公民就是低人一等,甚至N等,尤其是在自己的政府面前。

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选择。
我支持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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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2012-5-21 21:27:08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人和中国公民不是同一个概念!
作为中国人,我为自己的祖先和文化感到自豪,作为中国公民,即使我不承认,很多事情都在提醒我,中国公民就是低人一等,甚至N等,尤其是在自己的政府面前。

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选择。
我支持墨子。
kanada 发表于 2012-5-21 22:14

言之有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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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012-5-21 21:32:53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人和中国公民不是同一个概念!
作为中国人,我为自己的祖先和文化感到自豪,作为中国公民,即使我不承认,很多事情都在提醒我,中国公民就是低人一等,甚至N等,尤其是在自己的政府面前。

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选择。
我支持墨子。
kanada 发表于 2012-5-21 22:1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absolutely, in chinese government's eyes,中国公民低canadian citizens N等 . If someone doesn't believe, I happen to have an example here

汶川地震中在四川外国游客无一伤亡

时间:2008-06-14 00:57 来源: 作者: 点击: 42次 tag: “闰四月” “闰四月”今日开始
       四川省副省长黄彦蓉在今天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汶川特大地震中,四川省对万余名旅游者进行生死大营救,妥善处理了五十四名遇难游客的善后工作,无一名外国游客伤亡,取得了旅游史上游客救援工作的奇迹。

  黄彦蓉说,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共出动民航和空军直升机二十多架次、旅游车一百余辆次,疏散、解救在川旅游团队六百四十九个,受困、受伤游客一万零六百六十八人。其中,涉及韩国、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德国、泰国、日本、英国、加拿大、马来西亚、巴西等十二个国家的三十二个旅游团队,五百一十六名外国游客;港澳台地区的七十八个旅游团队, 一千六百五十名游客。由于营救及时,在环境恶劣、救灾面广、营救时间长的情况下,游客伤亡人数被降到最低,无一名外国游客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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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2012-5-21 21:40:57 | 只看该作者
你说“权利”是与生俱来的?不以他人意志为转移的?你举例说,吃饭你的权利,谁不让你吃都不行?我说,这饭,还真不是你想吃就吃的。不劳动者,不得食。你没有吃白饭的权利,吃饭,是有条件的。所以,“权利”,不是与生俱来的,是有条件的。你不挣饭、或不买单,还就不让你吃。

在某些国家,堂堂的公民还被饿死一大片。权利何在?

我们到人家国度谋生,自然要依从人家的法规制度,自然是他让我申请、并批准,我才能入籍。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你来移民,不是也看、甚至更看人家的脸色吗?我们现在是公民了,看的脸色,可能比你移民要看得少些吧?你如此在意别人的脸色,还待个啥?请到一个不看别人脸色的地方去。

关于荣耀问题,你的语文能力非常不好。再回头看一遍我之所写。我还是copy在此“
在某些国家,到都是公民,但大多数人有权利吗?能作主吗?荣耀吗?不是比其他少数公民低n等还不止吗?”

再费我时间给你解释那根本无须解释的话,这回听好了哈:在某些国家,人人都是公民。但人与人之间,极不平等。同样是公民,那大多数公民没有权利、不能作主、忍气吞声,那真叫天天看别人的脸色,还不一定看得着。这些国家的大多数公民,不是比这些国家的少数公民低n等还不止吗?

现在明白了吗?请就你的误解,向我道歉。

你居然说:“作为加拿大人没有任何荣耀可谈,您一样要吃喝拉撒,一样要工作上税”,你认为的荣耀,难道是不吃喝拉撒?不工作上税?

抢劫杀人,哪里都有,但概率不同,处罚也不同。在某些国家,官二代杀人不尝命的。

是的,加拿大人只是加拿大人,他们是很幸福的人。所以,我们要成为那样的人。由不幸福、或不怎么幸福的人,成为幸福的人,难道不荣耀吗?
墨子 发表于 2012-5-21 20:19


我真的很怀疑加拿大移民制度的科学性。“不劳动者,不得食。你没有吃白饭的权利,吃饭,是有条件的。”这就是您这位加拿大人的思维?那加拿大的难民制度岂不成了世界上最愚蠢的政策?您如此地狭隘和偏执,加拿大怎么就吸收了那你这样的公民呢?

我不会同您这样的加拿籍中国人谈论什么了。您现在需要的是反省!

该帖已经同步到51微博 紫玉龙山 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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