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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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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费看教养 华人爱故意不给小费?

 
91#
 楼主| 发表于 2013-8-27 20:22:50 | 只看该作者
两位,别犟了,我知道你俩是好人。但在本帖原文中的情况,和你们二位说的餐馆就餐是不一样的。
8月21日,加拿大本地有一则新闻报道:52名游客参加温哥华某大牌旅行社前往美加西岸旅游团。部分游客不满在黄石公园期间的行程有变动,而拒付每天8元的司导小费,引发游客与导游及巴士司机争执,游客称遭导游及司机粤语粗口辱骂。27名游客向BC商誉局(Better Business Bureau,BBB)、加拿大旅游业协会(ACTA)等有关机构投诉。省商誉局说事件处理过程需要三个星期左右,游客还可向卑诗消费者保护协会 (Consumer Protection BC)咨询;上网至,详细了解自己在旅行中的权利。在本省法例中,对于旅行过程中的服务质量并没有详细赔偿规 定。
坚决镇压 发表于 2013-8-27 19:44



既然投资兄拍板,咱就不再矫情了。。。
你们哥俩儿去吃牛肉面,不用给小费了,回头我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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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表于 2013-8-27 20:37:12 | 只看该作者
既然投资兄拍板,咱就不再矫情了。。。
你们哥俩儿去吃牛肉面,不用给小费了,回头我送去。。。
racingtrack 发表于 2013-8-27 21:2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只是想让他看看,什么是最一般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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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发表于 2013-8-27 22:07:07 | 只看该作者
我只是想让他看看,什么是最一般的服务。
坚决镇压 发表于 2013-8-27 21:37

靠,要吃面也得去个好地呀。就这么定了,明天中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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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发表于 2013-8-27 22:14:35 | 只看该作者
靠,要吃面也得去个好地呀。就这么定了,明天中午?
就是不给你用3 发表于 2013-8-27 23:0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次熬,早说呀,刚跟一个人约的明天中午去fairview mall,

你默默道道地我还以为你有啥见不得人的事呢。。:smok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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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发表于 2013-8-27 22:20:06 | 只看该作者
次熬,早说呀,刚跟一个人约的明天中午去fairview mall,

你默默道道地我还以为你有啥见不得人的事呢。。
坚决镇压 发表于 2013-8-27 23:14

你是老娘们呀,还喜欢逛Mall。那你哪天有空,通知我。咱就不磨机了。我随时奉陪。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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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发表于 2013-8-27 22:23:51 | 只看该作者
你是老娘们呀,还喜欢逛Mall。那你哪天有空,通知我。咱就不磨机了。我随时奉陪。呵呵
就是不给你用3 发表于 2013-8-27 23:2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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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发表于 2013-8-27 22:25:06 | 只看该作者
小费和教养没关系。楼主说小费是对为你服务人员的尊重,肯定和感谢。如果服务好以上小费的含义正确。如果服务不好,还要给小费那就只能说太犯贱货了!服务不好就已经没有职业操守,不自重了,还需要别人尊重吗?还需要给小费肯定和感谢对你的不尊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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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发表于 2013-8-27 22:29:08 | 只看该作者
小费和教养没关系。楼主说小费是对为你服务人员的尊重,肯定和感谢。如果服务好以上小费的含义正确。如果服务不好,还要给小费那就只能说太犯贱货了!服务不好就已经没有职业操守,不自重了,还需要别人尊重吗?还需要给小费肯定和感谢对你的不尊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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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Q 发表于 2013-8-27 23:2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小费是高高兴兴后给的。给小费是一个规矩,但不是一个义务。如果是义务,就请打在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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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发表于 2013-8-27 22:41:47 | 只看该作者
同意,小费是高高兴兴后给的。给小费是一个规矩,但不是一个义务。如果是义务,就请打在单里。
克 飞 发表于 2013-8-27 23:29

就是。小费和教养没关系,更不是义务。 我去日本出差,在饭店吃饭,吃完给了5美元,饭店也没有要。可见小费是一个风俗习惯。和中国人用筷子吃饭,老外用刀叉吃饭一样。 不存在教养和义务。太自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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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2013-8-27 23:33:17 | 只看该作者
小费最早是西方人的嫖客对酒吧女的性暗示 现在被港怂们演化成一种文化 擦  可笑 此文作者 你的小费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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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13-8-28 17:17:01 | 只看该作者
请你涨价10%-15%,但别再找我要小费。真他妈烦这唧唧歪歪的,还他妈的狗屁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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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013-8-29 15:21:55 | 只看该作者
给不起 就不出去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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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2013-8-30 00:14:51 | 只看该作者

从小费看教养 华人爱故意不给小费?

本帖最后由 拙见 于 2013-8-30 01:40 编辑

楼主文中说“小费的本身,传递出多层涵义。它反映了客人对服务生为自己付出劳动的尊重,表达客人对服务的 肯定和感谢,体现了顾客本人的文化修养和教养。从某种角度来看,小费文化也体现着人性和人品。”对此,本人无法苟同。

直白地说,小费是北美恶文化中的一个典型。服务业热衷小费的背后,有三个动机。

其一,贪婪。因为小费并无明码标价,完全在顾客主观掌控之下,所以就给了服务生尽可能多索要小费的空间。实际上,很多服务质量差的服务生,往往是对小费最贪婪的人。前面一位客人付的消费少,后面一位客人就会待人受过,看服务生的冷脸。小费这种社会坏习惯并不会整体提高北美的服务质量,反而会产生很多顾客与商家的矛盾。

中国日本有许多星级饭店餐厅的服务生,都没有小费这一说,难道他们的服务水准真不如多伦多的餐馆吗? 西欧许多国家的饭店,服务费是按固定比例记在用餐账单中的。服务生并不另收取小费,然而他们仍然是彬彬有礼,服务上乘。如果说“小费文化也体现着人性和人品”的话,那么西欧,中国(大陆)和日本这些基本没有小费文化的国家,是否就是人性和人品低劣的国家呢?身居北美的那些人性和人品“高尚”的人士,到中日西欧旅行时,是否能慷慨解囊付小费,以实际行动在当地人面前,表现出你的“高尚”呢?

如果说小费是“客人对服务生为自己付出劳动的尊重,表达客人对服务的 肯定和感谢”的话,那么医疗服务(医生和护士),司法服务(律师),治安服务(警察),教育服务(教师),交通服务(飞机火车的乘务员),社会服务(social worker, 图书馆员)等等要不要得到”尊重,肯定和感谢”呢?楼主用如何付小费来评价接受服务者的文化修养和教养,那么那些从不收小费的服务提供者的文化修养和教养,与为讨一点小费大动肝火的人相比,孰高孰 低呢?

小费文化的出现,关键在贪婪。老板为最大利润拼命压低服务生的工钱,服务生无计可施只有去挤压客人的荷包。我想,最初的小费可能是客人对服务生可怜状态的一种怜悯方式。然而,后来就一点点地走样了。为什么不可以向中国那样,把服务成本打入菜单中呢?或者向西欧那样,在账单上明确地加上一个固定比例的服务费呢。这样会减轻多少矛盾啊。这样,服务生之间不会为小费谁多谁少而互相妒忌,客人也不会为该付多少而犯难。可是,楼主百般推崇的北美小费文化,使这种简单易行的事变得根本不可能。为什么,这就是其二。

其二,不公平竞争。商家东主把部分乃至大部分服务成本,打在账单之外,期望通过小费方式补充服务生的收入。更有少数恶劣东主,竟然还要在服务生的小费上抽头。账单中不计或少计服务成本,明显有利于他们与那些把服务成本计入账单中的商家,进行不公平竞争。这样做法首受其害的是本地的快餐业,因为服务业的主要竞争者是本地同行。同时,在表面价格上,使中日西欧的同行陷入尴尬境地。在提倡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社会氛围里,这种竞争手段极其下作。而楼主却把这种下作竞争手段,当成一种“文化”来推崇,并根据人们对这种低俗“文化”的适应程度,来评价人们的修养,人品,人性,教养等等极其复杂的东西。这无异于用杨梅大疮的颜色为标准,去评价牡丹梅花开得鲜艳与否。请问楼主,中国人今天是不是应当把祖上的“三妻六妾,三寸金莲”当做非物质文化遗产来向联合国申请,并向全世界推广呢?

其三,鼓励逃税漏税。逃税漏税,这已不是个简单的文化或习惯问题了。小费基本是以现钞形式付给的,没有收据。楼主是否认为小费属于一种收入(income),是否应当归入纳税范围(taxable income)。如果是,税务部门如何监管?如果没有一个有效的监管手段,无疑将导致普遍的逃税漏税行为。至于绝大多数服务生是否如实申报全部小费收入,我想楼主和读者们都是心知肚明的事。该付5%还是15%的小费,至多只是个人品行的主观问题。而是否如实申报纳税,却是一个法律,道德和社会公平的严肃问题。遗憾的是,楼主通篇没有谈及小费应否纳税的问题。也许楼主认为这不是个问题,或者是个太大而碰不得的问题。当然,我没有理由因此而怀疑楼主鼓励服务生逃税漏税。

既然整个北美的“文化”已经认同小费,我在餐馆里也是入乡随俗。付账时,以凑整数的方式,把小费付在10%-15%的范围内。我没有第一位提到的那种气派,说李嘉诚先生请服务生从地上拾起一张1元钞票,然后为此服务而付了100元的小费。而且,我心胸狭窄地怀疑这个故事的真实性,甚至怀疑这是讨要小费者使用的激将法。如果说,这种炫富行为就能够成就一个李嘉诚,我可以做得更加出彩。我会让另一个服务生帮我把厚厚的钱夹从口袋里掏出来,抽出一张百元钞给弯腰拾钱的服务生之后,让他自己再抽出两张百元钞票,作为对他的小费。因为后者的“劳动量”,远超前者。

融入当地文化,是个复杂的问题。我曾对孩子说,到了首尔或平壤,有朋友请你吃狗肉辣椒泡菜大米饭,那是朋友把你当成上宾对待了。不要考虑北美的人怎么想,但绝对不能让当地的朋友遗憾和难堪。狗肉烧红辣椒是高丽餐饮文化的精华,要带着感激朋友的心情去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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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013-8-30 14:41:27 | 只看该作者
这种说法也是错的。即便旅行社违约在先,你可以去投诉旅行社老板让旅行社赔钱,跟服务员没有关系,他们都是雇员,拿工资的,就应该给小费。

小费正常情况在加国会给的,但服务不好会少给。如果我听服务员说他们能分小费我一般多给,反之老板全收的能少给就少给。
那个新闻是旅行社违约在先,所以乘客不满意,小费是对服人员做好时给的一种感谢,你违约了不赔钱就不错了,还来要小费,这可真难理解了。有没有教养是双方的不能一概而论。
所以这篇文章在立场上是有问题,做为新闻应该在中立位置,但现在有些倾向商家了。
tankbig 发表于 2013-8-26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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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2013-8-30 23:05: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 热带森林


别人做不够的地方,不等于自己也可以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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