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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华人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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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现场观摩老唐辩论 - 身处弱势, 有口难言

 
61#
发表于 2012-10-29 14:28:26 | 只看该作者
以你的经验,对老唐案的结果有何预见?谢谢。
华荣 发表于 2012-10-29 15:1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现在连控方对他的指控罪名都不知道。不敢预测。
他有足够的时间针对所有的指控准备证据,如果他的律师足够好,可以提供很多好的意见,但我相信老唐连律师费也pay不起,可能律师都是法庭指定的吧,那样,自己就一定多研究指控条文,提出辩护的证据来,一味靠博取同情是没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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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12-10-29 14:41:38 | 只看该作者
我想可能控方告他庞氏骗局,用下家的钱支付上家的盈利,不断吸引下家以支撑供应链。并且挪用投资者的资金,用于别的用途;如果这些是指控罪名,老唐公司的账目和银行的Statement就是最主要证据,我估计如果老唐的账目真的不明,那么最终结果不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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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12-10-29 14:44:52 | 只看该作者
我现在连控方对他的指控罪名都不知道。不敢预测。
他有足够的时间针对所有的指控准备证据,如果他的律师足够好,可以提供很多好的意见,但我相信老唐连律师费也pay不起,可能律师都是法庭指定的吧,那样,自己就一定多研究指控条文,提出辩护的证据来,一味靠博取同情是没有用的。
枫之刀 发表于 2012-10-29 15:28

可老唐认为加拿大司法系统有问题,对他不公正。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他有钱也不会请律师为其辩护的。

另外,如果有犯罪事实,有好律师就可以逃脱定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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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12-10-29 14:47:00 | 只看该作者
我想可能控方告他庞氏骗局,用下家的钱支付上家的盈利,不断吸引下家以支撑供应链。并且挪用投资者的资金,用于别的用途;如果这些是指控罪名,老唐公司的账目和银行的Statement就是最主要证据,我估计如果老唐的账目真的不明,那么最终结果不容乐观。
枫之刀 发表于 2012-10-29 15:41

认同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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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9 14:57:22 | 只看该作者
老枫的扫盲贴对我们华人太有启发了, 很有价值. 我谨代表所有看官向你致敬.

:clap::clap::clap:

一并感谢华龙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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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12-10-29 14:57:24 | 只看该作者
可老唐认为加拿大司法系统有问题,对他不公正。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他有钱也不会请律师为其辩护的。

另外,如果有犯罪事实,有好律师就可以逃脱定罪吗?
华荣 发表于 2012-10-29 15:4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所以老唐开始就搞错了问题的关键。任何一个司法系统都不完美,但陪审团制度相比之下一定是最合理的制度,我不相信中国或亚洲的司法制度会更加完善(那里连独立的司法都没有)。这个司法制度也在不断地修善中,你做的不应该是挑战这个司法制度(因为它是经过上百年的立法机构不断完善而来的,都是沿袭英式陪审团制度),而是在体制内为自己寻找辩护的证据,简单来说,就事论事,你说我挪用了投资人的资金,我给出你证据说我没挪用,现在老唐不说这事儿,说加拿大司法制度迫害他,在体制内已经认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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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12-10-29 15:03:03 | 只看该作者
所以老唐开始就搞错了问题的关键。任何一个司法系统都不完美,但陪审团制度相比之下一定是最合理的制度,我不相信中国或亚洲的司法制度会更加完善(那里连独立的司法都没有)。这个司法制度也在不断地修善中,你做的不应该是挑战这个司法制度(因为它是经过上百年的立法机构不断完善而来的,都是沿袭英式陪审团制度),而是在体制内为自己寻找辩护的证据,简单来说,就事论事,你说我挪用了投资人的资金,我给出你证据说我没挪用,现在老唐不说这事儿,说加拿大司法制度迫害他,在体制内已经认输了。
枫之刀 发表于 2012-10-29 15:57

所言极是。

问题是老唐这样做是否有其它打算呢?这个始终是个谜。只有拭目以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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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9 16:01:36 | 只看该作者
老枫说的陪审团制度经过上百年的立法机构不断完善, 相比之下一定是最合理的制度. 这种认同应该有其先决条件.对于语言, 文化等背景相同的人来说比较合适. 对其他人来说结局不妙.

生搬硬套到老唐的案子上, 老唐吃亏吃大了, 并且让能他哑叭吃黄莲有口难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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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12-10-29 16:03:58 | 只看该作者
老枫的扫盲贴对我们华人太有启发了, 很有价值. 我谨代表所有看官向你致敬.



一并感谢华龙支持.
山寨来的记者 发表于 2012-10-29 15:5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怎么跟老唐一样,动不动就代表这个代表哪个?

我知道你说笑,我也是,你别误会: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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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12-10-29 16:07:51 | 只看该作者
所以老唐开始就搞错了问题的关键。任何一个司法系统都不完美,但陪审团制度相比之下一定是最合理的制度,我不相信中国或亚洲的司法制度会更加完善(那里连独立的司法都没有)。这个司法制度也在不断地修善中,你做的不应该是挑战这个司法制度(因为它是经过上百年的立法机构不断完善而来的,都是沿袭英式陪审团制度),而是在体制内为自己寻找辩护的证据,简单来说,就事论事,你说我挪用了投资人的资金,我给出你证据说我没挪用,现在老唐不说这事儿,说加拿大司法制度迫害他,在体制内已经认输了。
枫之刀 发表于 2012-10-29 15:5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老唐不傻,如果是在法制内辩护,他已经彻底输了,因为起诉方肯定握有确凿的证据,他根本无法否认,所以只好挑战体制不公迫害他,来争取陪审团和媒体及大众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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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12-10-29 17:04:13 | 只看该作者
老唐不傻,如果是在法制内辩护,他已经彻底输了,因为起诉方肯定握有确凿的证据,他根本无法否认,所以只好挑战体制不公迫害他,来争取陪审团和媒体及大众的同情。
雨夹雪 发表于 2012-10-29 17:0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法律就是法律,有罪就是有罪,法律就是惩治犯罪的,所以这个法律制度是好的,如果他真的清白,怎么会哑巴吃黄莲? 他不用发言,只让律师呈上证据证物就好了。法律外博取同情,或许可以让法官量刑的时候轻一些,但没有证据,无法说服陪审团判你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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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12-10-29 17:07:53 | 只看该作者
老枫说的陪审团制度经过上百年的立法机构不断完善, 相比之下一定是最合理的制度. 这种认同应该有其先决条件.对于语言, 文化等背景相同的人来说比较合适. 对其他人来说结局不妙.

生搬硬套到老唐的案子上, 老唐吃亏吃大了, 并且让能他哑叭吃黄莲有口难言.
山寨来的记者 发表于 2012-10-29 17:0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说这个法律体制是好的,是因为它最大限度地保证了人的平等权力。
老唐有权请律师,法庭也可以提供翻译,是他自己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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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9 18:51:51 | 只看该作者
说的也在理. 在此地, 要想获得平等权利, 首先需要知道如何获得权利... ...

可怜老唐至今没搞明白这个圈套. :crying::crying::cr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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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012-10-29 19:31:52 | 只看该作者
他们同意你代表了吗?
我谨代表所有看官向你致敬.
一并感谢华龙支持.
山寨来的记者 发表于 2012-10-29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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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12-10-29 21:30:41 | 只看该作者
“法庭在实践中, 也要遵守平等公正的原则立场. 如果实际操作背离这个原则. 公众有义务监督并提醒. 我的现场观察感到老唐在与检察官的对话时, 处于弱势, 有口难辩真假. 这可能导致陪审团, 法官, 新闻报道出现背离事实的偏差, 可能导致错误结论, 误导大众.”

同情错人了。新闻报道会出现偏差,法庭断案也同样会出现偏差。而唐的问题在于,他的钱出现了严重的偏差,这是和尚头上的大便,所有的人都看得见的。如果说是操作出了问题,可以理解,但唐在出现问题后还在那忽悠人,这才是最让人觉得可恨的。
至于不要翻译,不要律师,这是他的选择。你代表不了他。现在他只有一条路就是思考着如何让人将他评估为智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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