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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明白了
你也不也是自以为正确吗?!
所以说这世界上没有什么绝对的“真理”,"公平“和”公义“,都是建立在一定的利益基础上的,是一定利益群体的”道德“诉求体现,就是所谓”意识形态“”上层建筑“都是建立在物质,利益基础上的。即便说所谓”纳税人“概念,那只是一个”通称“,纳税人里面也是有不同阶层的,利益体现和诉求都不会一样。“福特事件”并不是一个”纳税人“与”非纳税人“(理论上,加拿大没有这群人存在)的矛盾,而是”纳税人“中不同利益阶层矛盾的激烈冲突的体现。既然如此,在这个”冲突“中,没有所谓普世的”真理“,”公平“,”公义“可言,只有利益可说。
云水怒 发表于 2013-11-28 11:4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这个观点,我赞同。普通纳税人的利益与享有公共领域工会特权的利益就不同。福特事件基本上就反应了这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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