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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p,我的比喻只是打个比方,不完全准确。这我承认。
不过以我的理解,在加拿大,哪怕是一个building里的一个房间不准讲中文(强调是“不准”,forbidden)、哪怕是一个厕所不许讲中文, 也必须要有充分的理由,不是被理解为歧视的理由,您赞成吧?
esl教室不准讲中文,但也不准讲印度语、俄语,对吧?如果只禁止讲中文,那绝对是问题。
这个问题我们不用争论太多,因为我们都不专业搞法律的,只是基于常识、对加拿大的基本理解,都会感受到这个“版规”大有问题。
还是回到我那句话,真要打官司的时候,当然有很多往来的回合,各人找有利于自己的法律条文,各说各话,但我相信51这边的输面相当大。
51这个building并没有说"不准xxx入内",只是某个房间规定"不准讲中文”,这个可以理解.ESL教室常常说"不准讲中文”,也没有人说歧视.
参靠言论 发表于 2013-11-18 13: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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