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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夏候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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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加拿大的真实感受

 
91#
发表于 2012-12-19 15:29:24 | 只看该作者
兄弟,知道你是好意,想叫大家的讨论理性些,有些价值,出来劝劝。那不知....., 请酌情处理吧。
追逐人生 发表于 2012-12-19 09:06


支持,对毫无价值的讨论大家还是弃而远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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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表于 2012-12-19 15:35:54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争论到此为止吧,楼主的帖子是让大家谈'移民真实感受',每个人的起点不同,移民的方式也不同。即使都是技术移民,因为各自的专业、学历、技术特长、语言能力、交际能力的不同,在加拿大的移民生活可能是完全不同的。

我们身边有博士打累脖开便利店的,有硕士开出租开卡车的,还有难民当老板的,甚至有难民的孩子当总督的。个中的滋味和辛苦不见得其他人能体会,有些压力就是对父母和老伴也不能提,在论坛上面哪能几句话就统一思想呢?

再说,投票不是强制统一思想,投票的结果只表示各种状况的支持者数量。在我党的民主集中制度下,依然允许持保留意见,又何况在西方社会呢?在一个多党制的加拿大社会,与其劝说别人放弃意见,不如自己多写文章阐述自己的思想,看看支持者有多少,楼上几位同意吗?
从来就没救世主 发表于 2012-12-19 09:28


支持,对每个移民来说,移民就是挑战、就是奋斗、就是再生。没有这点精神,还是尽早而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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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发表于 2012-12-19 23:48:00 | 只看该作者
又不敢直接问答问题? - 如果没有你的跟贴,一场所谓的“争议”,或者所谓的“争端”会发生吗?

没问你祥林嫂或者太监的事。难道你不祥林嫂或者太监就不能回答问题?!你就这能力?!
随意而安 发表于 2012-12-19 01:4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对你这种没事硬插进来颠倒黑白的问题根本就不屑一顾。

嫂粉先生,请问你是祥林嫂的肚中蛔虫吗?连她咬人的想法你都清楚。你也很有“能力”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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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发表于 2012-12-19 23:52:19 | 只看该作者
你这是怎么回事?与你讨论了,解释问题,你说是在“攻击”你,是“挑起争端”, 同时我也觉得与你探讨问题无丝毫意义和价值。我已经把话放在那里了 - 请搁置争议,天各一方,明白的人一看都知道是什么意思,可你又说是“玩起了乌龟不出头”。这就是你的能力和思维?
追逐人生 发表于 2012-12-19 09:0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大嫂,你那叫“讨论解释问题”吗?
是我稀罕和你这种人讨论吗?
一出场张嘴就咬人,你也好意思谈“能力和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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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发表于 2012-12-20 00:00:0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天涯明月刀 于 2012-12-20 02:16 编辑
楼上的争论到此为止吧,楼主的帖子是让大家谈'移民真实感受',每个人的起点不同,移民的方式也不同。即使都是技术移民,因为各自的专业、学历、技术特长、语言能力、交际能力的不同,在加拿大的移民生活可能是完全不同的。

我们身边有博士打累脖开便利店的,有硕士开出租开卡车的,还有难民当老板的,甚至有难民的孩子当总督的。个中的滋味和辛苦不见得其他人能体会,有些压力就是对父母和老伴也不能提,在论坛上面哪能几句话就统一思想呢?

再说,投票不是强制统一思想,投票的结果只表示各种状况的支持者数量。在我党的民主集中制度下,依然允许持保留意见,又何况在西方社会呢?在一个多党制的加拿大社会,与其劝说别人放弃意见,不如自己多写文章阐述自己的思想,看看支持者有多少,楼上几位同意吗?
从来就没救世主 发表于 2012-12-19 09:2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本来就该如此。
不同的人的感受是不一样的。
大家谈自己的感受就行。

可有一帮嘴贱的东西,自己不谈感受不说,却拿别人的感受来攻击别人“没有能力”、“没有本事”、“祥林嫂”。
你要说他们自己有本事能和人比也行啊。可他们自己狗屁都不是,却喜欢拿杨振宁来和人比。

末了不认错不说,还倒打一耙,明明是他们咬人引起的纠纷,却无耻地把别人发表真实感受说成是产生纠纷的原因。
如果没有你的跟贴,一场所谓的“争议”,或者所谓的“争端”会发生吗?

看看这人能无耻到什么程度?
见过无耻的,可这么无耻的人却真很少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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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发表于 2012-12-20 00:43:18 | 只看该作者
大嫂,你那叫“讨论解释问题”吗?
是我稀罕和你这种人讨论吗?
一出场张嘴就咬人,你也好意思谈“能力和思维”?
天涯明月刀 发表于 2012-12-19 23:52


我早就发帖说明诚意希望停止这一场十分无聊的争论:

为了不大嫂,不抱个82老汉回中国,不抱个82的婴儿归,不狰狞,不叫兽,不祥林嫂,为了不使对方误会和不愉快,

请搁置争议,天各一方。

你的诚意是什么?你想干什么请提出来?希望大家求同存异,用文明的办法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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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发表于 2012-12-20 00:54:4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随意而安 于 2012-12-20 01:04 编辑
兄弟,知道你是好意,想叫大家的讨论理性些,有些价值,出来劝劝。那不知....., 请酌情处理吧。
追逐人生 发表于 2012-12-19 09:06

谢谢,看形势发展吧。不过你已经多次做出善意的行动也十分难得,只怕事以愿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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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发表于 2012-12-20 00:58:1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随意而安 于 2012-12-20 01:01 编辑
我对你这种没事硬插进来颠倒黑白的问题根本就不屑一顾。

嫂粉先生,请问你是祥林嫂的肚中蛔虫吗?连她咬人的想法你都清楚。你也很有“能力”嘛。
天涯明月刀 发表于 2012-12-19 23:48


又不敢直接问答问题? - 如果没有你的跟贴,一场所谓的“争议”,或者所谓的“争端”会发生吗?
看看,你不颠倒黑白、你不嫂粉、不祥林嫂、不肚中蛔虫、不咬人,你就不能回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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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发表于 2012-12-20 01:05:53 | 只看该作者
我早就发帖说明诚意希望停止这一场十分无聊的争论:

为了不大嫂,不抱个82老汉回中国,不抱个82的婴儿归,不狰狞,不叫兽,不祥林嫂,为了不使对方误会和不愉快,

请搁置争议,天各一方。

你的诚意是什么?你想干什么请提出来?希望大家求同存异,用文明的办法解决争议。
追逐人生 发表于 2012-12-20 00:4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诚意在哪里?
在咬了人后不仅不承认还倒打一耙吗?
真要有诚意,你早该自己删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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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2012-12-20 01:07:1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天涯明月刀 于 2012-12-20 01:28 编辑
又不敢直接问答问题? - 如果没有你的跟贴,一场所谓的“争议”,或者所谓的“争端”会发生吗?
看看,你不颠倒黑白、你不嫂粉、不祥林嫂、不肚中蛔虫、不咬人,你就不能回答问题??!!
随意而安 发表于 2012-12-20 00:5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有什么可回答的?
你的问题本就是颠倒黑白的谎言。
我的跟帖是我自己的感受,没有任何攻击他人的东西,只有咬了人还倒打一耙的人才会问出如此颠倒黑白的问题。

我的跟帖,请问哪里有“挑起争端”的言辞?

确实是双向。
但朝加拿大方向的容易,回中国的难。
看看国内单位的招聘广告有几个招35岁以上的就知道,更何况放弃的那个工作岗位可能是经过多年努力才得到的。

总的来说,加拿大还算凑合。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有得有失,加上回程又太难,所以选择留下。


这是祥林嫂对我的跟帖,出言不逊,张口就咬人。
你不会比杨狰狞叫兽老吧?人家不但回了,还抱个28归。
你就不要祥林嫂了。


你孤陋寡闻吧? 你没听说过自费公派吗?奖学有部分和全额之分,人家获的是全额,什么不能说是全额资助呢?况且,你怎么知道人家的资助只是奖学金?


不要认为你不幸,中国大陆来的都应该不幸。我身边的十多个朋友,除两个外,个个在外过的很滋润。这两个朋友,一个回中国大陆过得不错,因为他有背景,回去不搞专业当大官了;另一个,前几年又回来了,正从头开始走呢。


这是嫂粉你对我的跟帖,很典型的颠倒黑白,故意歪曲。
你说35岁以后就不能回去,没人要。人家举出只要有能力82岁也能回,不是吗?

能力不行你就提高提高。说什么“最多让82岁的老头抱回中国”,你就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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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12-12-20 01:20:07 | 只看该作者
有什么可回答的?
你的问题本就是颠倒黑白的谎言。
我的跟帖是我自己的感受,没有任何攻击他人的东西,只有咬了人还倒打一耙的人才会问出如此颠倒黑白的问题。

我的跟帖,请问哪里有“挑起争端”的言辞?
天涯明月刀 发表于 2012-12-20 01:07

你的跟帖如果有你又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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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012-12-20 01:21:3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天涯明月刀 于 2012-12-20 01:23 编辑
你的跟帖如果有你又怎么样?
随意而安 发表于 2012-12-20 01:2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有就请你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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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2012-12-20 01:23:53 | 只看该作者
有什么可回答的?
你的问题本就是颠倒黑白的谎言。
我的跟帖是我自己的感受,没有任何攻击他人的东西,只有咬了人还倒打一耙的人才会问出如此颠倒黑白的问题。

我的跟帖,请问哪里有“挑起争端”的言辞?


这是祥林嫂对我的跟帖,出言不逊,张口就咬人。


这是嫂粉你对我的跟帖,很典型的颠倒黑白,故意歪曲。
天涯明月刀 发表于 2012-12-20 01:07

你又祥林嫂、又嫂粉、又很典型的颠倒黑白、又故意歪曲、又咬了人,搞这些你就不能谈点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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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012-12-20 01:25:3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天涯明月刀 于 2012-12-20 01:27 编辑
你又祥林嫂、又嫂粉、又很典型的颠倒黑白、又故意歪曲、又咬了人,搞这些你就不能谈点正事?
随意而安 发表于 2012-12-20 01:2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对习惯于硬插进来颠倒黑白、故意歪曲地为咬人的祥林嫂辩护的嫂粉你来说,这就是再正不过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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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2012-12-20 01:32:19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有就请你指出。
天涯明月刀 发表于 2012-12-20 01:21

如果有就一个条件:大家就不要“内斗”下去了。到此为止怎么样?都快到新年了,没人希望带着这些不愉快到明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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