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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51论坛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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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十万去投资:亏得让人睡不着觉

 
661#
发表于 2013-9-15 11:51:16 | 只看该作者
每一个受害者都应该捍卫自己的权益。

“不管这魏经纪是人寿保险经纪还是理财经纪,假如潘女士说的是事实的话,那他就明显至少违反了诚信,专业和作假(honest, professional, fraud)这3个行为操守规定(Code of Ethics)。关于2类经纪的行为操守规定,基本相似,可以在FSCO网站查到。如果你能证明那个简签(Initial)不是潘女士签的,那么你一定可以胜诉。你可以到FSCO网站,下载一个申诉表格,PDF格式的,填好后,签字。可以传真,也可以电邮,也可以直接递交给FSCO。如果能联络到其他几名受害人,可以分别各自填写申诉。FSCO会调查处理的。一般2个月内会有个结论。

如果运气好,胜诉了,经纪的ERROR & OMISSON 保险会代经纪支付的,如果经纪没有赔偿能力而公司又不肯赔的话。通常有每笔投诉上限50万或100万(大部分是100万)。

如果申诉人多,而又证据充分的话,你一定会赢。即使你没有证据,你也有50%的机会赢。如果申诉人多,就是没有直接证据,只有你真没简签过,而整个过程其他的事件能说得通没签,依然非常有可能会赢。不要听这论坛内一些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的胡言。FSCO我打过很多次交道,很熟悉他们的程序和做法。

加拿大的金融行业内还有2个重要的规定:一个是DISCLOSE,即任何保险投资理财在客户签字前,必须告诉客人所有好坏的可能性;第二个是任何客户签字(包含简签)的文件必须以经纪力所能及的时间内交给客户一副本。没有副本,可视为没有这份签字的文件,即这份文件是无效的。

潘女士如没有收到这份文件的副本,这将成为本案投诉的关键之一,第二个关键是作假FRAUD。这2个关键点将极有可能使FSCO或法庭判定整个合约或者经纪的整个操作无效,是没有客户授权下的操作,所有损失自然也与客户无关。

即使客户1年后发觉或提起告诉,不管经纪是否已经离职,FSCO或法庭是看事件什么时候发生的,而不是什么时候投诉的。客户就是在一年内常常查看账户收益,并不能说明客户知道经纪是怎么安排的投资比例,是高风险还是低风险。查看账户,并不是重点。

另外,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只是公司的代表,客户所有合约其实都是与公司签的。如果发生经纪违反行为操守,FSCO除了对经纪处罚外,还会对公司进行处罚。

希望那些想搅乱这盘水的人,不要否认以上2个关键事实,再加上 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

潘女士只要针对以上5点,一定会得到满意的结果。其他读者,如果有类似问题,也可提告。这样可以整肃整个市场,对大家都有利! 如果对于文件合法性的2个关键点被FSCO或法庭认可,获得全额赔偿是没有什么悬念的!!! 对于经纪违反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的其中任何一项成立,也有可能获得全额赔款。

违规只要确实发生,只要在法律追诉期内都可以投诉。是否看帐和知道早晚并不会改变违规的事实。客户可能并不知道可以投诉,这是最好的解释。总之,从法律上讲,投诉是早是晚与本案发生的违规事实没有关系。

投诉,一定要准备充分,不要随意,然后又去更改投诉内容。否则你会遇到麻烦的,原本可能赢的,可能会输。最后递交申请之前,请教一下专业律师,可以理由律师首个30分钟免费服务,然后支付200~300元,再继续1~2个小时,获得律师具体的指点。咨询重点放在事实和文件上,以及怎样才能证明自己所陈述的事实是可信的,能被FSCO接受或法庭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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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MR 发表于 2013-9-14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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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
发表于 2013-9-15 11:53:52 | 只看该作者

贷款十万去投资:亏得让人睡不着觉

本帖最后由 little piggy 于 2013-9-15 12:58 编辑
别以为说了这么多正义的话,你就代表正义了。。。人有道德正义是好的,那是君子。。。但是有的人本身并不具备很多,却以道德正义去号召大家以达到某种目的,这个就属于奸雄一类。。。社会必定存在,我也能接受。。。但是我在看他的话会把一层的皮先剥了再说。
潘女士这个事情我说得很清楚了,她应该去投诉,因为有修改签名和其实一些她没有批准的交易在里面。她可以向仲裁部门提出补偿。。。是否能得到补偿,我不能肯定,她可以争取。。。。但是补偿不是她能决定的,金融公司会按照规范尽量给她,十万的Case在投资领域根本就很小。。。她不需要、公众也不需要把她当成一个代表来处理,她就需要平静的等待和抗争。
我到是感觉到楼里有不少人一样地投资失败,想使用某种非正当手段来捞回经济损失。。。告诉你们,死了这条心吧。当年已经上了赌桌,赢了算你运气,输了就只能认了。。。不认输是徒劳的,无法改变现实,只会让生活更糟。
克 飞 发表于 2013-9-15 12:4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即使得不到赔偿,也应该投诉!投诉经纪的欺诈行为。假如你有亲人被车撞死了,你会因为人死不能复生,就放弃讨回公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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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
发表于 2013-9-15 12:00:58 | 只看该作者
你没有明白我的意思。我也相信克飞不会向一个在麦当劳(Subway或许)打工的人推荐这种贷款投资, 但是我们的原因不一样。你是认为克飞心地善良,不忍心这么做。 其实克飞我了解,和我以前帖子里讲的一样,他实际是一个中国封建社会士大夫形象。 在他眼中,在在麦当劳打工的人事实是下等人。他不屑一顾的。现在下等人要投诉,是不是让士大夫很愤怒,“刁民,敢犯上。 贱民,活该。” 士大夫说。
所以我们克飞的辩护和梦鸽一样,因为梦鸽其实也觉得敢告他家天一的是刁民+贱民。
加国日日新 发表于 2013-9-15 10:55


朋友,整李天一的根本不是什么刁民贱民,后面来头大得很。刁民贱民们最多算一些打酱油的或者被人利用的打手而已,中国的事情这一点还看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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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4#
发表于 2013-9-15 12:03:25 | 只看该作者

贷款十万去投资:亏得让人睡不着觉

依然热火朝天啊,要出去泡韩国妹妹了,不能再掺合了,大家继续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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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5#
发表于 2013-9-15 12:04:16 | 只看该作者
别以为说了这么多正义的话,你就代表正义了。。。人有道德正义是好的,那是君子。。。但是有的人本身并不具备很多,却以道德正义去号召大家以达到某种目的,这个就属于奸雄一类。。。社会必定存在,我也能接受。。。但是我在看他的话会把一层的皮先剥了再说。
潘女士这个事情我说得很清楚了,她应该去投诉,因为有修改签名和其实一些她没有批准的交易在里面。她可以向仲裁部门提出补偿。。。是否能得到补偿,我不能肯定,她可以争取。。。。但是补偿不是她能决定的,金融公司会按照规范尽量给她,十万的Case在投资领域根本就很小。。。她不需要、公众也不需要把她当成一个代表来处理,她就需要平静的等待和抗争。
我到是感觉到楼里有不少人一样地投资失败,想使用某种非正当手段来捞回经济损失。。。告诉你们,死了这条心吧。当年已经上了赌桌,赢了算你运气,输了就只能认了。。。不认输是徒劳的,无法改变现实,只会让生活更糟。
克 飞 发表于 2013-9-15 12:48

克飞, 我又来批评你了。 把别人最后一丝希望给灭掉是很残忍的。 你就鼓励大家去试试吧。 谁知道呢,也许说不定能挽回点损失的。

至于那位大老板,前面我都说了, 那老哥和那位魏经纪才是一路人呢。 咱还能指望这种人有真正的正义? 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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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
发表于 2013-9-15 12:04:30 | 只看该作者
别以为说了这么多正义的话,你就代表正义了。。。人有道德正义是好的,那是君子。。。但是有的人本身并不具备很多,却以道德正义去号召大家以达到某种目的,这个就属于奸雄一类。。。社会必定存在,我也能接受。。。但是我在看他的话会把一层的皮先剥了再说。
潘女士这个事情我说得很清楚了,她应该去投诉,因为有修改签名和其实一些她没有批准的交易在里面。她可以向仲裁部门提出补偿。。。是否能得到补偿,我不能肯定,她可以争取。。。。但是补偿不是她能决定的,金融公司会按照规范尽量给她,十万的Case在投资领域根本就很小。。。她不需要、公众也不需要把她当成一个代表来处理,她就需要平静的等待和抗争。
我到是感觉到楼里有不少人一样地投资失败,想使用某种非正当手段来捞回经济损失。。。告诉你们,死了这条心吧。当年已经上了赌桌,赢了算你运气,输了就只能认了。。。不认输是徒劳的,无法改变现实,只会让生活更糟。
克 飞 发表于 2013-9-15 12:48


这话更象一个在险恶金钱世界闯荡的人说得话。克飞在51攒下来的仁爱形象全垮了。 马克思说得对,金钱撕下了罩在人们脸上那温情脉脉的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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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7#
发表于 2013-9-15 12:06:28 | 只看该作者
刚才与一位投资受害者通电话了,是六位受害人之一。在这里特别提醒受害人如下:

1、FSCO的投诉信的书写内容非常非常重要。首先要写出详细的受骗或被误导或无授权等的详细过程,包括具体经纪说了什么,你说了什么,要按时间顺序。FSCO调查人员就是要从具体过程中找到经纪违规的事实。所以,每个细节都非常重要。

2、然后再写文件的问题,以及你事后发现的问题,这些问题,你何时发现的,怎么发现的,发现后,你做了什么,经纪又是怎么做的,细节细节。

3、发生问题后,你是怎么与公司(非个人经纪)交涉的,公司又是怎么回复你的。

4、结论部分,综合上述事实,你认为经纪违反了什么规定和行为操守,你的要求是什么。

5、附上所有电子邮件副本,电话通讯记录,如有人证,请证人在你投诉文件上签字。

记住:投诉的重点在事实的陈述上,而不是你的总结和结论指控上。只有通过具体详细的事实陈述中,FSCO才能发现违规点,来支持你的结论。

本人不准备回复那些搅混水者的污蔑,清者自清。从我帖子的内容,相信广大读者会认可我的为人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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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8#
发表于 2013-9-15 12:11:39 | 只看该作者
相信广大读者会认可我的为人人品。
CBMR 发表于 2013-9-15 13:06


经纪们都这么说。。。包括那位魏经纪。 :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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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9#
发表于 2013-9-15 12:18:04 | 只看该作者
这话更象一个在险恶金钱世界闯荡的人说得话。克飞在51攒下来的仁爱形象全垮了。 马克思说得对,金钱撕下了罩在人们脸上那温情脉脉的面纱。
加国日日新 发表于 2013-9-15 13:0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没有去追求什么仁爱形象,我又不是政治家。。。只是尽可能地告诉大家事实而已,不要活在自以为事的梦里,这样大家朴素一些,也不会容易受骗。。。自以为是的聪明并不好,因为脱离,反而成了被人利用的工具。。。有句话叫,聪明反被聪明误。。。。误了一次,别再误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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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
发表于 2013-9-15 12:21:02 | 只看该作者
这话更象一个在险恶金钱世界闯荡的人说得话。克飞在51攒下来的仁爱形象全垮了。 马克思说得对,金钱撕下了罩在人们脸上那温情脉脉的面纱。
加国日日新 发表于 2013-9-15 13:04



俺到认为,克飞的话是 良药苦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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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
发表于 2013-9-15 12:22:52 | 只看该作者
刚才与一位投资受害者通电话了,是六位受害人之一。在这里特别提醒受害人如下:

1、FSCO的投诉信的书写内容非常非常重要。首先要写出详细的受骗或被误导或无授权等的详细过程,包括具体经纪说了什么,你说了什么,要按时间顺序。FSCO调查人员就是要从具体过程中找到经纪违规的事实。所以,每个细节都非常重要。

2、然后再写文件的问题,以及你事后发现的问题,这些问题,你何时发现的,怎么发现的,发现后,你做了什么,经纪又是怎么做的,细节细节。

3、发生问题后,你是怎么与公司(非个人经纪)交涉的,公司又是怎么回复你的。

4、结论部分,综合上述事实,你认为经纪违反了什么规定和行为操守,你的要求是什么。

5、附上所有电子邮件副本,电话通讯记录,如有人证,请证人在你投诉文件上签字。

记住:投诉的重点在事实的陈述上,而不是你的总结和结论指控上。只有通过具体详细的事实陈述中,FSCO才能发现违规点,来支持你的结论。

本人不准备回复那些搅混水者的污蔑,清者自清。从我帖子的内容,相信广大读者会认可我的为人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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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MR 发表于 2013-9-15 13:06



看得出你是真诚的人,只要有机会就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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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
发表于 2013-9-15 12:24:51 | 只看该作者
我没有去追求什么仁爱形象,我又不是政治家。。。只是尽可能地告诉大家事实而已,不要活在自以为事的梦里,这样大家朴素一些,也不会容易受骗。。。自以为是的聪明并不好,因为脱离,反而成了被人利用的工具。。。有句话叫,聪明反被聪明误。。。。误了一次,别再误第二次。
克 飞 发表于 2013-9-15 13:18

你个死克飞, 怎么就是那么顽固。 这个时候你还来个忠言逆耳,大家是听不进去的。 估计有人揍你的心都有了。 不过,我可能更敬重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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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3#
发表于 2013-9-15 12:31:25 | 只看该作者
“不管这魏经纪是人寿保险经纪还是理财经纪,假如潘女士说的是事实的话,那他就明显至少违反了诚信,专业和作假(honest, professional, fraud)这3个行为操守规定(Code of Ethics)。关于2类经纪的行为操守规定,基本相似,可以在FSCO网站查到。如果你能证明那个简签(Initial)不是潘女士签的,那么你一定可以胜诉。你可以到FSCO网站,下载一个申诉表格,PDF格式的,填好后,签字。可以传真,也可以电邮,也可以直接递交给FSCO。如果能联络到其他几名受害人,可以分别各自填写申诉。FSCO会调查处理的。一般2个月内会有个结论。

如果运气好,胜诉了,经纪的ERROR & OMISSON 保险会代经纪支付的,如果经纪没有赔偿能力而公司又不肯赔的话。通常有每笔投诉上限50万或100万(大部分是100万)。

如果申诉人多,而又证据充分的话,你一定会赢。即使你没有证据,你也有50%的机会赢。如果申诉人多,就是没有直接证据,只有你真没简签过,而整个过程其他的事件能说得通没签,依然非常有可能会赢。不要听这论坛内一些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的胡言。FSCO我打过很多次交道,很熟悉他们的程序和做法。

加拿大的金融行业内还有2个重要的规定:一个是DISCLOSE,即任何保险投资理财在客户签字前,必须告诉客人所有好坏的可能性;第二个是任何客户签字(包含简签)的文件必须以经纪力所能及的时间内交给客户一副本。没有副本,可视为没有这份签字的文件,即这份文件是无效的。

潘女士如没有收到这份文件的副本,这将成为本案投诉的关键之一,第二个关键是作假FRAUD。这2个关键点将极有可能使FSCO或法庭判定整个合约或者经纪的整个操作无效,是没有客户授权下的操作,所有损失自然也与客户无关。

即使客户1年后发觉或提起告诉,不管经纪是否已经离职,FSCO或法庭是看事件什么时候发生的,而不是什么时候投诉的。客户就是在一年内常常查看账户收益,并不能说明客户知道经纪是怎么安排的投资比例,是高风险还是低风险。查看账户,并不是重点。

另外,保险经纪和理财经纪,只是公司的代表,客户所有合约其实都是与公司签的。如果发生经纪违反行为操守,FSCO除了对经纪处罚外,还会对公司进行处罚。

希望那些想搅乱这盘水的人,不要否认以上2个关键事实,再加上 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

潘女士只要针对以上5点,一定会得到满意的结果。其他读者,如果有类似问题,也可提告。这样可以整肃整个市场,对大家都有利! 如果对于文件合法性的2个关键点被FSCO或法庭认可,获得全额赔偿是没有什么悬念的!!! 对于经纪违反HONEST,PROFESSIONAL 和 FRAUD的其中任何一项成立,也有可能获得全额赔款。

违规只要确实发生,只要在法律追诉期内都可以投诉。是否看帐和知道早晚并不会改变违规的事实。客户可能并不知道可以投诉,这是最好的解释。总之,从法律上讲,投诉是早是晚与本案发生的违规事实没有关系。

投诉,一定要准备充分,不要随意,然后又去更改投诉内容。否则你会遇到麻烦的,原本可能赢的,可能会输。最后递交申请之前,请教一下专业律师,可以理由律师首个30分钟免费服务,然后支付200~300元,再继续1~2个小时,获得律师具体的指点。咨询重点放在事实和文件上,以及怎样才能证明自己所陈述的事实是可信的,能被FSCO接受或法庭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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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MR 发表于 2013-9-14 21:45
little piggy 发表于 2013-9-15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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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4#
发表于 2013-9-15 12:33:22 | 只看该作者
俺到认为,克飞的话是 良药苦口
紫色罂粟a 发表于 2013-9-15 13:21


"。。。已经上了赌桌,赢了算你运气,输了就只能认了。。" 你觉得当年魏经纪拉人入伙的时候,说过这句话吗? 那时候还不是吹得天花乱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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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5#
发表于 2013-9-15 12:40:15 | 只看该作者
朋友,整李天一的根本不是什么刁民贱民,后面来头大得很。刁民贱民们最多算一些打酱油的或者被人利用的打手而已,中国的事情这一点还看不清?
某新移民 发表于 2013-9-15 13:00


出国时间长了,对中国的事情不是太明白。你怎么知道整李天一的后面来头大得很? 你可不可以和大家分享一下你知道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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