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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青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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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砖也要说:加拿大警察就是不如中国的

 
76#
发表于 2012-12-15 08:00:38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上各位。我写的在这里,和中国的,都是我的亲身经历,没有任何虚言。但是也由于是亲身经历,所以看法也只是从我自身的感受出发。欢迎大家参与探讨,希望不要人身攻击。至于,回中国,还是赖在加拿大,实在和两个国家的警察好坏,没有任何关系。毕竟,人的一生,不是天天要和警察打交道的。
绛雪 发表于 2012-12-14 09:5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应该是真的。国内警察对外还是可以的。加拿大警察那真的光拿钱不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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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012-12-15 08:07:55 | 只看该作者
“你说的太对了,2年前的一个雨天夜晚我儿子开车,有点雾看不清路牌时速,有时他偶尔可能超速,一个警车就悄悄的跟着我儿子的车后边好久好久,后来追上让停车,我儿子心慌在停牌处停车动作没有停死,也停错了地方,孩子让警察吓蒙了,住址也报错了,刷刷警察连开了4张罚单,这人可能雨天情绪不好都发泄到我儿子了,或是为完成任务,我儿子气的也无可奈何,自己也有错,胆也小见了警车来就乱了手脚,一直上诉到现在才在庭上打完票,打掉了3个告票,剩下最后一个挨罚了,吸取教训,遵守交通规则。”

荒謬,什麽叫偶爾可能超速?萬一撞死撞傷人怎麼辦?如果你既親人給超速車撞倒,警察放過他,你會怎想?如果停牌不停死,撞傷人又怎麼辦?
建議那些討厭加拿大的人,馬上執行李返去,接受黨的愛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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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12-12-15 08:23:0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 李红霞

妹子,你床头下放把枪,谁还敢找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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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012-12-15 08:34: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5# 李红霞

同样道理,要那么多TTC员工干社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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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12-12-15 09:06:06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是个实在人:thum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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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12-12-15 09:10:19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是个实在人:thum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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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012-12-15 09:40:0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5# griffiel

这你就错了,歹徒的枪法比起合法持持枪的平民要差很多,原因是合法持枪的人可平时在靶场进行训练,而黑帮分子不会,因为他们只要有前科,就无法成为合法的持枪者,没有枪牌,是无法进入靶场的.

在加拿大,要获得枪牌,就要通过警方的背景调查,比有有无神精病史,夫妻关系都要查,还有有几个证人,证明你没有行为上的问题.

你看屎家褒,伊顿中心的枪案,歹徒都是有目标的,打某个人,可是打不到,误伤大量的平民,如果枪法好的话,一枪就解决了,黑帮本身也不愿意打伤别人,搞出出这么大的动静.说明了他们的枪法很糟.很多的例子都说明了此点.

而另一方面,如果在在场的平民中,有几个带枪者,平时又常去训练,与歹徒对射,是完全有胜算的.

多伦多在"维多利亚大街"/ST,CLAIRE,附近就有一个手枪靶场,周日开门,去练习的市民很多.这些人的枪法都是很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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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012-12-15 09:49:42 | 只看该作者
俺觉得即便有几个老师带枪,也够呛。如果歹徒想用枪致你于死地,会给你掏枪还击的机会吗?歹徒一梭子子弹过去只有几秒钟,打完100发子弹的时间也未必够你反应的。我记得有个枪击案就是女警在歹徒换弹夹时才敢露头还击,估计也就警察有这能力抓住这个几秒钟的空挡予以有效打击,老师即便是有枪,使得不熟也白搭,谁不信可以自己试一试,尤其是在歹徒先发致人的紧张情况下,平民连能否握住手枪不打颤都是个未知数。

坏人确实能搞到非法的黑枪,可这个家伙根本不需要黑枪,人家命都不想要了,哪还在乎自家子弹会泄密,只要一个人真的想杀人且不要命了,就不是咱手上有没有强力武器对抗的问题了,而是“横的也怕不要命的”问题,悲剧早就无法避免了。即便好人带枪能在此事中减少伤亡,那也难保平时带枪不出问题,有个太太和记者去自家抓老公的奸,情绪激动,当场把老公给枪毙了。还有,某个马虎鬼带枪不关保险,走火打断了自己的腿动脉...完全放任平民带枪,恐怕弊远大于利,表面上平民能因轻易的弄到枪械而获益,可事实上凶手更能获益——咱小学老师上课谁天天带枪呢?(只要你敢带,咱华人家长还不投诉你到死啊)而歹徒必然是打有准备之仗啊,下次歹徒不仅带枪,还再穿个防弹背心,就凭咱平民老师的枪法,想在人家换弹夹的空挡打出爆头穿腿的壮举,恐怕只是小概率事件咯——平民以暴制暴,想都别想,空谈。对平民的武器解禁和允许任何国家拥有核武器是一个道理,眼瞅着离末日节也没几天了...

另:加拿大也不是不能买手枪吧,貌似只是枪弹必须分离且带枪打猎不能绕路?还请专业人士给解答下...
griffiel 发表于 2012-12-15 00:36


在说禁枪,如何禁?是把全部的合法枪收回吗?全美国有几亿支,加拿大几百万条,每支枪从几百到几千元的都有,你是说全部没收?充公?剥夺私人的财产?

私人财产不可侵犯,这是这个社会的原则吧?

国家收购?这个巨额资金从何而来?加税吗?

军火工业将受沉重打击,大批从业人员失业,向政府领救济.还谈谈侲兴经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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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012-12-15 10:02:22 | 只看该作者
别的不敢说,今年和去年回国,北京望京花家地小区派出所的服务,好的没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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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2012-12-15 10:21:14 | 只看该作者

拍砖也要说:加拿大警察就是不如中国的

本帖最后由 griffiel 于 2012-12-15 10:47 编辑
回复  griffiel

这你就错了,歹徒的枪法比起合法持持枪的平民要差很多,原因是合法持枪的人可平时在靶场进行训练,而黑帮分子不会,因为他们只要有前科,就无法成为合法的持枪者,没有枪牌,是无法进入靶场的.

在加拿大,要获得枪牌,就要通过警方的背景调查,比有有无神精病史,夫妻关系都要查,还有有几个证人,证明你没有行为上的问题.

你看屎家褒,伊顿中心的枪案,歹徒都是有目标的,打某个人,可是打不到,误伤大量的平民,如果枪法好的话,一枪就解决了,黑帮本身也不愿意打伤别人,搞出出这么大的动静.说明了他们的枪法很糟.很多的例子都说明了此点.

而另一方面,如果在在场的平民中,有几个带枪者,平时又常去训练,与歹徒对射,是完全有胜算的.

多伦多在"维多利亚大街"/ST,CLAIRE,附近就有一个手枪靶场,周日开门,去练习的市民很多.这些人的枪法都是很不错的.
李红霞 发表于 2012-12-15 09:4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再差的黑枪,也能杀人,有人对我吹牛说能用十几种枪械打出不错的成绩,我说我用水果刀就能撂倒你信不?

另外,照人开枪、打移动靶和打固定靶的差别还是有的。你说的胜算确实存在,但在现实中几率不高:现场的人要带枪,还要在第一时间没被撂倒,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是乱跑、蹲下捂住耳朵、卧倒、找掩体、装死,而不是下意识掏枪对抗。然后还要是个高手,懂得等歹徒换弹夹(还要假定歹徒不找掩体站着不动慢慢换弹夹)时还击,要在掩体后听声判断歹徒大概位置,闪身瞄准击发(我相信大部分平民“高手”还没用子弹喂到“用心瞄准,举枪就射”的水准)完成n发速射(菜鸟第二发就跑偏飞上梁了,受过训练的杀手第一发就能直接打透你的occipital lobe,这就是差距),再者,谁最先掏枪还击,谁就会优先成为歹徒的射杀目标,有的人枪法是不错啊,可就是不敢掏枪,因为你打不死对手,你就离死人不远了(歹徒的弹量肯定比咱的多,谁没事带3、5个弹夹啊),呵呵,谈何容易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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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2012-12-15 10:28:55 | 只看该作者

拍砖也要说:加拿大警察就是不如中国的

本帖最后由 griffiel 于 2012-12-15 11:07 编辑
在说禁枪,如何禁?是把全部的合法枪收回吗?全美国有几亿支,加拿大几百万条,每支枪从几百到几千元的都有,你是说全部没收?充公?剥夺私人的财产?

私人财产不可侵犯,这是这个社会的原则吧?

国家收购?这个巨额资金从何而来?加税吗?

军火工业将受沉重打击,大批从业人员失业,向政府领救济.还谈谈侲兴经济吗?
李红霞 发表于 2012-12-15 09:4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对此我不发表意见。
我通篇只有个“对平民的武器解禁”的假设性提法,对此我是反对的。
对美国的“禁枪”问题俺没有任何评论哦,这个话题很坑爹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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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发表于 2012-12-15 12:24:54 | 只看该作者
亲眼见到在纽约法拉盛街头的巡警哔哩叭啦地往车窗外丢早餐垃圾,与在加拿大见到的个别国移有的一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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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2012-12-15 12:34:37 | 只看该作者
这种偷盗的案件,不管警察出警如何迅速和及时,案子都往往成为悬案,损失也无法挽回……中国警察不可能像你说的那么完美,不然你干嘛赖在加拿大?
HAPPY KITTEN 发表于 2012-12-14 09:4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就敢说你来加国后就从未有过任何抱怨,一有人发点抱怨就要别人回去,且不论你有没有这种权力.真的人都走光了,剩下的都是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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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发表于 2012-12-15 13:12:46 | 只看该作者
你就敢说你来加国后就从未有过任何抱怨,一有人发点抱怨就要别人回去,且不论你有没有这种权力.真的人都走光了,剩下的都是猪了.
快活和尚 发表于 2012-12-15 12:34



    :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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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2012-12-15 13:33:23 | 只看该作者
我朋友说亲眼看见加拿大警察把没收的现金几个人当场私分了。没给事主留下任何收款凭证。
因为他们知道那个卖盗版碟的小贩绝对不敢去报警。本来我也不相信,可是看了楼主的文章我觉得还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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