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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青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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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砖也要说:加拿大警察就是不如中国的

 
91#
发表于 2012-12-15 20:50:25 | 只看该作者
再差的黑枪,也能杀人,有人对我吹牛说能用十几种枪械打出不错的成绩,我说我用水果刀就能撂倒你信不?

另外,照人开枪、打移动靶和打固定靶的差别还是有的。你说的胜算确实存在,但在现实中几率不高:现场的人要带枪,还要在第一时间没被撂倒,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是乱跑、蹲下捂住耳朵、卧倒、找掩体、装死,而不是下意识掏枪对抗。然后还要是个高手,懂得等歹徒换弹夹(还要假定歹徒不找掩体站着不动慢慢换弹夹)时还击,要在掩体后听声判断歹徒大概位置,闪身瞄准击发(我相信大部分平民“高手”还没用子弹喂到“用心瞄准,举枪就射”的水准)完成n发速射(菜鸟第二发就跑偏飞上梁了,受过训练的杀手第一发就能直接打透你的occipital lobe,这就是差距),再者,谁最先掏枪还击,谁就会优先成为歹徒的射杀目标,有的人枪法是不错啊,可就是不敢掏枪,因为你打不死对手,你就离死人不远了(歹徒的弹量肯定比咱的多,谁没事带3、5个弹夹啊),呵呵,谈何容易哦。
griffiel 发表于 2012-12-15 10:21


你太低估加拿大革命群众的能力了,现在,民间有各种各样的射击比赛,都是模仿真实的场景,要跑,要躲,等等,可不是站在那里打固定的目标,这种比赛的难度与军警相比,一点不次,你比如说多伦多最热门的CQB比赛,长短枪要一齐打,还要不停移动的,你搜搜视频,看看,都是非常的实用.

民间的高手很多呀.

比那些肥胖的警察不知要强多少.

民间军事爱好者的训练密度是很大的,我朋友每周都训练,而胖警察一年才打一次枪,能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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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表于 2012-12-15 21:08:42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上各位。我写的在这里,和中国的,都是我的亲身经历,没有任何虚言。但是也由于是亲身经历,所以看法也只是从我自身的感受出发。欢迎大家参与探讨,希望不要人身攻击。至于,回中国,还是赖在加拿大,实在和两个国家的警察好坏,没有任何关系。毕竟,人的一生,不是天天要和警察打交道的。
绛雪 发表于 2012-12-14 09:51


写了文章就要做好挨板砖的准备,有些人不厚道不奇怪,不必在意。顶你的文章。因为相信你是真实的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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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发表于 2012-12-15 21:16:55 | 只看该作者

拍砖也要说:加拿大警察就是不如中国的

本帖最后由 griffiel 于 2012-12-15 21:22 编辑
你太低估加拿大革命群众的能力了,现在,民间有各种各样的射击比赛,都是模仿真实的场景,要跑,要躲,等等,可不是站在那里打固定的目标,这种比赛的难度与军警相比,一点不次,你比如说多伦多最热门的CQB比赛,长短枪要一齐打,还要不停移动的,你搜搜视频,看看,都是非常的实用.

民间的高手很多呀.

比那些肥胖的警察不知要强多少.

民间军事爱好者的训练密度是很大的,我朋友每周都训练,而胖警察一年才打一次枪,能比吗?
李红霞 发表于 2012-12-15 20: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三句话:
1、高手平时不一定带枪,高手平时一定不穿防弹衣;
2、比赛的子弹打身上不疼,死n次也能无顾忌,你知道CQB,不错,那你知道SERE不?
3、是民间高手击毙匪徒的案例多,还是匪徒击毙美国平民的多?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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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发表于 2012-12-15 21:55:50 | 只看该作者
三句话:
1、高手平时不一定带枪,高手平时一定不穿防弹衣;
2、比赛的子弹打身上不疼,死n次也能无顾忌,你知道CQB,不错,那你知道SERE不?
3、是民间高手击毙匪徒的案例多,还是匪徒击毙美国平民的多?over。
griffiel 发表于 2012-12-15 21:16


回答你的三句话:

1,加拿大的法律不让民间高手带枪,也不让穿防弹衣,安省禁卖防弹衣.

2,比赛用的是真枪,真子弹,是不能打在身上的,只能打在靶子上.

3,法律不让民间高手带枪,如何击毙匪徒?这是主要原因.正是要改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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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发表于 2012-12-15 22:29:28 | 只看该作者
楼主难道不知道伟大的中国警察的杰作躲猫猫死, 睡梦死, 鞋带死, 不跪下就把头爆了等等杰作, 对了还有大名鼎鼎的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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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发表于 2012-12-15 23:10:40 | 只看该作者

拍砖也要说:加拿大警察就是不如中国的

本帖最后由 griffiel 于 2012-12-15 23:48 编辑

回复 97# 李红霞

哈哈,我真服了你了,那三句话的意思你大概又误解了...

1、高手也不会上哪儿都带枪带足弹药,你可以问问美国的高手朋友,小学老师能不能、有没有必要带枪?这和法律让不让有关系么?你说老师也有枪就不会有这样的惨剧,那美国人带枪是因为对自己的枪法自信,还是担心社会治安而不得不带?这道理简单吧?

2、真枪真子弹打在靶子上是很爽,就以为是高手了,可歹徒只要有一枪崩在你身上,你就基本上报废了——枪战首先是要保护自己,其次才谈得上打击对手,你越冒冒失失的举枪,丢命的可能性就越大,倒是没准给谁收尸呢——俺说“一定不穿防弹衣”就是说你玩不起,你理解成了“安省禁卖防弹衣”,我汗啊。SERE,就是告诉你实战和比赛是两码事,尤其在心理上。枪法好的人多了,这不能说明实战能力,在对抗中最终能够生存下来的,都是懂得把握进攻时机,防守意识也特别好的人,毕竟没几个平民能熬得住中弹的痛苦,呵呵。

3、我说的是“民间高手击毙匪徒的案例多,还是匪徒击毙美国平民的多?”,美国人能带枪吧,高手也不少吧,结果怎么样?太平了吗?不但不能增加平民击毙匪徒的几率,反倒更将平民置于险地,给持枪打劫报私仇创造了条件。弊大于利啊——我那个太太枪杀老公和走火打死自己的例子你确认都看明白了?

觉得警察没用,想自己带枪自保,这个我很理解,但是凡事都要综合考虑,你带枪是合法方便了,可也方便了那些恶徒,毕竟枪支是进攻的利器,持有枪支会令进攻者杀人更容易更高效,而不是令防守者保护到更多的人——如果一个社会充满了凶器,那枉死的人将会远远超过一两起恶性枪击事件,光凭几个高手英雄的偶然出现就能屡次干掉歹徒,这基本上就只是大片韩剧中的桥段而已...为了红霞你的生命安全,别嫌兄弟我说话直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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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发表于 2012-12-16 10:18:39 | 只看该作者
对国内的警察不报希望,对国内的一切人都不报希望。但这里的警察专门抓小放大,你夫妻吵架、打小孩一报警就到;你说有个黑人有枪很危险,然后他们两小时也来不了。还有一个现象,你华人小店报警有人偷东西,他们一天也来不了,但WALMART、METRO一报警如果十分钟不到,二十分钟一定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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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发表于 2012-12-16 17:24:18 | 只看该作者
但是在国内的大多数人都道听途说地认为国外的警察多么好呢。前两天还在网上看到美国的警察为了一点小得不能再小的事用电击棍电击一名女顾客。
容易 发表于 2012-12-14 21:31


总体来说,当然是加拿大警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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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发表于 2012-12-16 21:39:40 | 只看该作者
总体来说,当然是加拿大警察好!
灯儿 发表于 2012-12-16 17:24


小偷肯定认为加拿大警察好. 那个不知深浅抓小偷的陈旺不是被警察逮捕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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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2012-12-16 22:19:1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李红霞

哈哈,我真服了你了,那三句话的意思你大概又误解了...

1、高手也不会上哪儿都带枪带足弹药,你可以问问美国的高手朋友,小学老师能不能、有没有必要带枪?这和法律让不让有关系么?你说老师也有枪就不会有这样的惨剧,那美国人带枪是因为对自己的枪法自信,还是担心社会治安而不得不带?这道理简单吧?

2、真枪真子弹打在靶子上是很爽,就以为是高手了,可歹徒只要有一枪崩在你身上,你就基本上报废了——枪战首先是要保护自己,其次才谈得上打击对手,你越冒冒失失的举枪,丢命的可能性就越大,倒是没准给谁收尸呢——俺说“一定不穿防弹衣”就是说你玩不起,你理解成了“安省禁卖防弹衣”,我汗啊。SERE,就是告诉你实战和比赛是两码事,尤其在心理上。枪法好的人多了,这不能说明实战能力,在对抗中最终能够生存下来的,都是懂得把握进攻时机,防守意识也特别好的人,毕竟没几个平民能熬得住中弹的痛苦,呵呵。

3、我说的是“民间高手击毙匪徒的案例多,还是匪徒击毙美国平民的多?”,美国人能带枪吧,高手也不少吧,结果怎么样?太平了吗?不但不能增加平民击毙匪徒的几率,反倒更将平民置于险地,给持枪打劫报私仇创造了条件。弊大于利啊——我那个太太枪杀老公和走火打死自己的例子你确认都看明白了?

觉得警察没用,想自己带枪自保,这个我很理解,但是凡事都要综合考虑,你带枪是合法方便了,可也方便了那些恶徒,毕竟枪支是进攻的利器,持有枪支会令进攻者杀人更容易更高效,而不是令防守者保护到更多的人——如果一个社会充满了凶器,那枉死的人将会远远超过一两起恶性枪击事件,光凭几个高手英雄的偶然出现就能屡次干掉歹徒,这基本上就只是大片韩剧中的桥段而已...为了红霞你的生命安全,别嫌兄弟我说话直啊,哈哈。
griffiel 发表于 2012-12-15 23:10


哈哈,你又误解了我的回答,真福了U!

1,高手用不着带很多的弹药,现代的手枪,弹容量本身就大,最常见的GLOCK17,一个弹匣内装17发,高手另带两个弹匣,不多吧,共有51发弹了,够打一会了.

假设老师有枪,为何就会避免惨剧呢?因为他争取了时间!
老师开枪还击后,歹徒的注意力就被被吸引过来了,只要老师知道最基本的躲,比如躲在一个子弹打不透的水泥柱子后面,与枪手形成对峙的局面,就赢得了珍贵的时间.警察在十分种后赶来了.

如果还有另一个老师也有枪,在另一个角度与歹徒对射,那么歹徒基本上死定了.他没有机会进行屠杀了.

这个案件里,歹徒打了100枪,是从容地打的,一个一个地从容击毙了20多人,很多人是连中了几弹.

几个惨案里都是这样,挪威那个象打兔子那样,追着人打,从容极了,为嘛?因为他知道,人们没有反抗能力.只能等着被杀.

我们不说啥高手,就是一般的很烂的射手,只要他与歹徒形成对峙,不让他从容杀人,警察就会很快赶到,
这就是一般的平民持枪的意义所在.大规模的屠杀就会避免.

2.你太长歹徒的威风了,太高看他们了,他们是啥鸟人?他们只是对待没有武装的人成了英雄,
不要过度迷信防弹衣,你真穿着防弹衣,可能一枪打不死你,但巨大的冲击力的会打断你的肋骨,震伤内脏,绝对不会象是个鸡蛋砸在你身上的感觉.还有,你的头是露在外面的吧?敢迎着子弹向前冲吗?
你说"冒冒失失"地举枪,面对要杀你的歹徒,你想转身跑呀?正好是个靶子,很容易被他打倒,你是愿意与众人一起引颈等死?还是举枪还击?我看,找好隐避物,还击是最佳选择.你还有生的可能.

3,你的意思是说如果美国人不能带枪,没有高手,天下就太平了,对吗?
那个小学,就是这样,没有老师带枪,也没有高手,所以枪手转身走人了吗?没杀人,对吗?

警察不可能随时在你身边,当杀人狂出现时,到底是你身边有带枪的高手反击好.还是让他从容屠杀好?警察赶来只能收尸.

有些人把恶性案件归就于合法的枪支,用你的话说,现在社会上"已经充满了凶器",大量的合法枪支已无法收回,美国近亿支,加拿大近千万,这就是现实,就是真收回会了,非法的枪如何收回?这条路是走不通的.

那么所性,不如走另一条路,就是大规模搞治安联防,利用平民手里的枪,全民皆兵,防止杀人狂,比如,成立居民联防队,成员可以是退伍军人和高手,大家都是志愿者,也不耗费纳税人的钱,给予这些人平时带枪的权力,财一旦有事,遇到杀人狂,就可抵挡一阵子.

这才是应对之道,就是要让人民,男女老少,都有带枪的权力,罪犯和精神病者除外.

让杀人狂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里,这个社会才会合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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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12-12-16 23:10:41 | 只看该作者

拍砖也要说:加拿大警察就是不如中国的

本帖最后由 griffiel 于 2012-12-16 23:18 编辑

回复 103# 李红霞

阿哈哈,此贴证明红霞果然很有工会钢铁娘子军的风范,想法和做法都更胜猛男,好了好了,你怎么想我真的没意见,跟一个虎口没茧子的犟mm谈枪支、实战和逻辑真是件极富戏剧性的事情,我边看帖子边乐呢,从头笑到尾,不带夸张的,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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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012-12-16 23:49:4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李红霞

阿哈哈,此贴证明红霞果然很有工会钢铁娘子军的风范,想法和做法都更胜猛男,好了好了,你怎么想我真的没意见,跟一个虎口没茧子的犟mm谈枪支、实战和逻辑真是件极富戏剧性的事情,我边看帖子边乐呢,从头笑到尾,不带夸张的,嘿嘿。
griffiel 发表于 2012-12-16 23:10


你这叫傻笑.

从你的话里,看见你充满了对杀人狂的敬畏,被吓得P滚尿流的,真见到了会不会瘫了呀?

你主张的平民不反抗,任由杀人狂宰杀,再由警察收尸的做法是本人极为鄙视的.

告你一句:狭路相逢勇者胜.真碰到杀人狂,不如拼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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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2012-12-17 00:00:29 | 只看该作者

拍砖也要说:加拿大警察就是不如中国的

本帖最后由 griffiel 于 2012-12-17 00:48 编辑

请听题,你如果是美国小学老师,你天天上班都会带枪寸不离身不?每次都多带2个弹夹不?你周围的同事高手多不?如果你只在周一三五带枪,那你击毙歹徒的概率降低一倍。如果你不是每次都带够弹夹,又降低大约一倍,如果周围10个人里就有一个高手,那又降低十倍。所以最后如你想象的情况那样干掉歹徒的概率大约只占实际可能的2.5%。再者,如果学校有家长对你带枪上课不满而投诉,那这个概率可以说降到了0。所以之后你这些逻辑都是空中楼阁,白写了。还幻想2打1能成功率100%呢,纯属臆想啊。如果你说你既是高手又天天带枪弹药满满,那你的职业倒更像是个杀手而不是小学老师。

鸟人有枪,打你就跟打鸟没区别,别告诉我你能用最基本的躲闪躲子弹,这可不是《骇客帝国》哦,如果歹徒手里的也是glock,那你有自信连躲十几发?歹徒不是英雄,可他能把你当狗熊打,可别再提防弹衣,我要被雷翻了,我还真没看出来你提防弹衣的逻辑针对性在哪儿,权且当你在自言自语吧,呵呵。

这事就是发生在允许私人配枪的美国,可为啥没有老师可以还击呢?在歹徒从容打了100枪之后,为啥高手还是没出现呢?因为小黑总统没有采纳你的意见,没“让杀人狂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里”——按照你的逻辑:只要立法规定每个平民上班都要带枪带满弹药上班,让枪战高手证和驾照一样成为通用ID,那这个社会一定会合谐!因为高手的枪永远不会走火,而且高手一定都是好人,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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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012-12-17 00:06:22 | 只看该作者

拍砖也要说:加拿大警察就是不如中国的

本帖最后由 griffiel 于 2012-12-17 00:34 编辑
你这叫傻笑.

从你的话里,看见你充满了对杀人狂的敬畏,被吓得P滚尿流的,真见到了会不会瘫了呀?

你主张的平民不反抗,任由杀人狂宰杀,再由警察收尸的做法是本人极为鄙视的.

告你一句:狭路相逢勇者胜.真碰到杀人狂,不如拼了算了.
李红霞 发表于 2012-12-16 23:4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告你一句:两勇相逢智者胜。真碰到杀人狂,你得智勇兼备。人家可是不要命的歹徒,你再勇勇得过他吗?除非工会人士都是义和团:个个男彪女悍且“刀枪不入”。

我最同情的是纸上谈兵和眼高手低的,被吓得P滚尿流的是前者,被歹徒首轮秒杀的是后者,请问你想做前者还是后者,抑或前后者的结合?哈哈,我那不是傻笑,而是笑你傻得可爱。是被吓瘫了的人多,还是被歹徒打瘫了的人多,我们也不需要讨论了吧。

啥人才能称得上“敬畏”?你不但是在调戏“敬畏”二字,更是在消遣你所说的“高手”,他正在笑眯眯的敲最后一个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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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2012-12-17 10:09:24 | 只看该作者

拍砖也要说:加拿大警察就是不如中国的

本帖最后由 小二毛子 于 2012-12-17 10:10 编辑

回复 103# 李红霞

按照李小姐的设计,美国的小学、中学老师可能都是从阿富汗或者伊拉克战场回来的,要不就至少经过了正规的军事化训练。何不给美国提个建议,要想应聘小学或者中学老师,首先必须符合一个条件:那就是必须参加过战斗或者经历过正规的军事训练,否则如果是一般人,只要一听见枪响,真正有人开枪射击了(而不是打靶),马上手脚就软了,还能找个水泥柱子,形成对射,赢得宝贵时间?: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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