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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青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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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砖也要说:加拿大警察就是不如中国的

 
106#
发表于 2012-12-17 21:02:41 | 只看该作者
请听题,你如果是美国小学老师,你天天上班都会带枪寸不离身不?每次都多带2个弹夹不?你周围的同事高手多不?如果你只在周一三五带枪,那你击毙歹徒的概率降低一倍。如果你不是每次都带够弹夹,又降低大约一倍,如果周围10个人里就有一个高手,那又降低十倍。所以最后如你想象的情况那样干掉歹徒的概率大约只占实际可能的2.5%。再者,如果学校有家长对你带枪上课不满而投诉,那这个概率可以说降到了0。所以之后你这些逻辑都是空中楼阁,白写了。还幻想2打1能成功率100%呢,纯属臆想啊。如果你说你既是高手又天天带枪弹药满满,那你的职业倒更像是个杀手而不是小学老师。

鸟人有枪,打你就跟打鸟没区别,别告诉我你能用最基本的躲闪躲子弹,这可不是《骇客帝国》哦,如果歹徒手里的也是glock,那你有自信连躲十几发?歹徒不是英雄,可他能把你当狗熊打,可别再提防弹衣,我要被雷翻了,我还真没看出来你提防弹衣的逻辑针对性在哪儿,权且当你在自言自语吧,呵呵。

这事就是发生在允许私人配枪的美国,可为啥没有老师可以还击呢?在歹徒从容打了100枪之后,为啥高手还是没出现呢?因为小黑总统没有采纳你的意见,没“让杀人狂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里”——按照你的逻辑:只要立法规定每个平民上班都要带枪带满弹药上班,让枪战高手证和驾照一样成为通用ID,那这个社会一定会合谐!因为高手的枪永远不会走火,而且高手一定都是好人,哈哈哈。
griffiel 发表于 2012-12-17 00:00


1,如果我是美国的小学老师,如果当地法律允许的话,我天天带枪,总放在我手拿得到的地方,比如我的包里,这样做的原因是我一点都不反感枪,二者为了安全,多带两个弹匣一点都不费事,就那么小的东西,带习惯了,就象带化妆品一样.我每天都带枪,都带两个弹匣.

我的同事里一定也会有人带枪,是不是高手无所谓,大家一起练习贝.

家长不会不满,因为一个是他们不知道,另外就是知道了也明白这是为了他们孩子的安全.

按照法律,隐蔽带枪的人很多,他们从事各种职业,包含教师.他们是正常的,随时保护自己的人,不是职业杀手.


2,不是"自信能躲十几发的问题",而是要不要反抗的问题,是等着被处决,还是拼了的问题.

3,美国并不是所有的州都可随身带枪,小学所在地的州的法律我不清楚,当地是否可在学校配枪我不知道,可能是因为不可以,所以没有老师配枪.这就要反思.

你可能不知道,在加拿大,枪证与驾照一样,都是可以证明身份的官方通用ID.

枪会走火,汽车会相撞.高手不一定是好人,可杀人狂也不一定是高手,你为啥那么害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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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发表于 2012-12-17 21:36:33 | 只看该作者
1,如果我是美国的小学老师,如果当地法律允许的话,我天天带枪,总放在我手拿得到的地方,比如我的包里,这样做的原因是我一点都不反感枪,二者为了安全,多带两个弹匣一点都不费事,就那么小的东西,带习惯了,就象带化妆品一样.我每天都带枪,都带两个弹匣.


2,不是"自信能躲十几发的问题",而是要不要反抗的问题,是等着被处决,还是拼了的问题.

3,美国并不是所有的州都可随身带枪,小学所在地的州的法律我不清楚,当地是否可在学校配枪我不知道,可能是因为不可以,所以没有老师配枪.这就要反思.

李红霞 发表于 2012-12-17 21:02


支持红霞MM, 应该禁止公民拥有自动步枪和机关枪等装弹量大于10发的武器, 允许公民随时携带装弹量不大于10发的手枪和额外的20发子弹. 这样歹徒和良民的武力差距就不大了. 歹徒拿自动武器屠杀时, 指望警察基本都死干净了, 只有对射自卫才可能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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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2012-12-17 22:43:28 | 只看该作者

拍砖也要说:加拿大警察就是不如中国的

本帖最后由 griffiel 于 2012-12-17 23:24 编辑

回复 109# 李红霞

嗯,红霞,逻辑有所进步。
1、你一个人带枪,只是个案,不能改变上班带枪的总比率,结果还是一样的,我说这个问题就只针对你“如果现场老师使枪就能击毙的逻辑漏洞”,这已经没什么可说的了。我不能也不想针对的,是你的个人决定,你为了防备小概率时间而天天带枪,也不能说你错,怕撞车,你可以买悍马,不怕一万,谁都怕万一,但你选车总不能就为了玩碰碰车吧,难道你上班带枪就是为了防枪战?我看是为了买个心理安慰多一些吧,草木皆兵了吧。

枪和化妆品不一样,枪会走火,弹夹掉了或被偷了你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你不想别人用你的子弹作案吧,可你还一次带俩弹夹,明显是没带过枪的不知道利害关系啊。说谁不会啊,问题是谁真带啊,貌似那所小学还是间好学校,在没有危险迹象的情况下,你带枪,overkill变态了吧。下次你去海边游泳冲浪,你带枪不?可以防止鲨鱼袭击啊,哈哈~

家长会不会不满你说了不算,如果你告诉他全体老师装备手枪保护孩子安全,那恐怕这个学校很快就人去楼空了,人家会问,没事谁这么严阵以待?肯定有事——又出逻辑问题了吧...

2、反抗是为了生存,SERE是啥意思?Survival, Evasion, Resistance and Escape,第一个就是生存。拼是一定要拼的,但要拼得有脑子,有价值,你只看到歹徒中一枪就挂了,你不也一样只能中一枪?歹徒举枪第一轮乱射你是无法反击的,别告诉我你闪身掏枪开保险上膛瞄准射击这一系列的动作加起来的时间都比歹徒举枪就射快啊。你要真有那么快速专业,我一定支持你第一时间将歹徒正法,可你行吗?你说的那种高手那肯定是练家子,不是随便那个四条腿的就行的。当然,你如果能成功猫起来瞅准时机干掉歹徒,那你就真是个英雄,可这个几率仍旧只有0.x%,任意一起这样的事件都可以上头条的——因为物以稀为贵,即便在平民带枪的美国,事实最能说明问题。

3、反思啥?反思为啥有心里变态,为啥和变态住得这么近,还是为啥自己点这么背?反思是好事,可惜你反思错了地方。你就是人人带枪,也不能阻止这个社会产生变态杀手,今天人家枪杀你,你反思是你没带枪,明天人家用炸弹炸你,你还会反思自己没带拆弹夹防暴头盔和供你和歹徒对扔的炸药么?你这那叫反思啊,纯属一时脑热瞎总结啊。

有一群老鼠商量如何对付猫,得出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给猫脖子上带上铃铛,肯定100%有效啊!可到底怎么才能挂上呢?老鼠们都傻了——同理,对付持枪歹徒最好的方法,就是现场老师也有枪,可是为啥每次这种事发生,都没人带枪呢?哈哈,因为这逻辑和那群老鼠想的一样,空想再美好,还是空想。

另外请注意,我没说持枪证,我说的是“枪战高手证”,这种罕见的玩意也能当ID么?想象力可以嘛。

杀人狂也确实不一定是高手,有时候就是要置之死地而后生,可怕就怕有些人没有自知之名胆大过头了啊。我真的不希望哪天有人信了你的话,瞎反抗被人秒杀,其实本来不必死的。在你有充足自信和经验的情况下,果断出击是高手的责任,可这和严谨靠谱点没冲突吧?困兽尤斗,何况是人,我从一开始就没反对这一点,你也不必屡次重复强调,因为这根本不是问题所在。你是不害怕啊,因为你该怕的不怕,对风险和机会之间的悬殊没概念,好比不懂游泳的偏要出头去救落水人,最后把自己搭上了,这种人往往最“可怕”。当然,勇气可嘉,实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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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2012-12-17 23:01:10 | 只看该作者

拍砖也要说:加拿大警察就是不如中国的

本帖最后由 griffiel 于 2012-12-17 23:03 编辑
支持红霞MM, 应该禁止公民拥有自动步枪和机关枪等装弹量大于10发的武器, 允许公民随时携带装弹量不大于10发的手枪和额外的20发子弹. 这样歹徒和良民的武力差距就不大了. 歹徒拿自动武器屠杀时, 指望警察基本都死干净了, 只有对射自卫才可能活下来.
普通老百姓 发表于 2012-12-17 21:3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武力差距是小了,可惜枪击犯罪更频繁,死的人更多了... 想象一下,任何一个你当面得罪的人,都有可能因一时怒气而掏枪和你对射,尤其是处于叛逆期,行事不考虑后果的孩子,美国就是前车之鉴,接连不断的枪案,“华丽”得可以拍星球大战7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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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2012-12-18 07:38:31 | 只看该作者
人人自危的社会是好社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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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2012-12-18 11:20:47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要双管齐下,一方面要严格限制民间持有自动,半自动步枪. 另一方面学校等人流众多的场所还是要配备有武装的便衣保安人员. 罪犯试图闯入的时候,保安人员应该会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还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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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表于 2012-12-18 11:38:00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要双管齐下,一方面要严格限制民间持有自动,半自动步枪. 另一方面学校等人流众多的场所还是要配备有武装的便衣保安人员. 罪犯试图闯入的时候,保安人员应该会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还击的.
weinberger 发表于 2012-12-18 11:20


限制民间持有自动,半自动步枪必须和鼓励民间携带手枪同时进行才有意义. 单纯限制民间持枪, 等于剥夺良民的自卫权. 歹徒拥有的非法自动武器是禁止不了的, 歹徒屠杀时一般不到5分钟就结束了, 指望警察或保安都是远水不解近渴. 只有M个人每人手里那N发子弹有可能抵挡几分钟, 坚持到警察赶到.  

人流众多的场所配备有武装的便衣保安人员, 跟共产主义一样, 根本就不可能实现. 学校配备的话, 要几万武装保安? 商场也需要吧, 要几万武装保安? 大街上2百米没有武装保安, 也是歹徒屠杀的好地方, 20米站一名武装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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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表于 2012-12-18 14:09:10 | 只看该作者
不要命的歹徒就是在保安堆里也能掏枪打死一片,对这种家伙很难进行简洁迅速有效的防御,为了防御自杀式突袭而人人配枪处处保安,和始皇为防御匈奴而修长城一样,即便有一些功效,但是仍处在被动挨打的劣势。

治安不好就抓治安,以暴制暴是一种直接手段,这种压制永远是治标不治本越治越不安的,其实还有另一种手段,只怕说出来也不会有几个人理解的,尤其是在走下坡路的时候,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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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发表于 2012-12-18 16:07:28 | 只看该作者
5,60年代的美国拥有枪支比现在还方便,但是滥杀无辜的现象极为罕见.在学校里,电影院里大屠杀更是闻所未闻. 枪支泛滥是一个原因,人本身的堕落是更重要的原因.
每个人都以自由的名义让自己可以为所欲为不负责任,政客们为了选票也在那里纵容他们为所欲为. 什么社会责任,什么道德约束,什么宗教信仰,统统给我靠边站.
那么多的电影,那么多的video games, 举枪乱射的都被描绘成英雄,这样继续堕落下去,世界末日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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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发表于 2012-12-18 21:06:47 | 只看该作者
真的是很难得今天"老百性"和"老张"居然站在我一边了,他们虽然有时很糊涂,但在关键的事上还是明白的.

他们读懂了我最关键的意思:就是要让让平民能有能力与与杀人狂抗衡,不能完全剥夺人们自卫的能力.,那怕是一会儿,来填补警察赶来的前面的那几分钟.

杀人狂十分钟就杀了26个人,如果有人有枪,扛了5分钟,可能就会有10个人活下来.

现在社会上枪支很多,美国注册的合法枪就有2.8亿支,加拿大近千万支,黑枪更多.找到枪来做案很容易.这个现实已无法改变了.

现在最可怕的并不是黑帮,他们杀人是有目标的,为了利益杀人,是在针对着某个人去的.比如黑人王二麻子.人到别人的地地盘倒毒品,有人就要做了他.这都是个体.

可怕的是精神病,他们的目地就是滥杀,越多越好,也没有要发病的踪迹可寻,一切都可能是突发的,没有办法预防,而他面对的平民,却毫无还手之力,他们被剥夺了拥枪自卫的权力,只能等死,这样是否公平?

高官们有警卫,富豪有保镖,那一般的普通人怎么办,只能等死吗?

枪禁不了,无法全部收缴回炉炼钢,

持枪的神精病会不断地出现.

我们这些老百姓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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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发表于 2012-12-18 21:12:55 | 只看该作者

拍砖也要说:加拿大警察就是不如中国的

本帖最后由 griffiel 于 2012-12-18 21:39 编辑

回复 118# 李红霞

谁被剥夺了拥枪自卫的权力?美国人没被剥夺吧?可这事就发生在美国,so,演讲90分,逻辑没有分。如果如果如果如果,再如果也要讲逻辑,不是吗?

我们这些老百姓怎么办呢?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想太多了就凉拌,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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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发表于 2012-12-19 09:32:38 | 只看该作者
中国警察这些年变化很大, 效率永远高于加拿大.可想而知 他们的压力很大. 加拿大警察也有压力,但小得多. 因为他们有工会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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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发表于 2012-12-19 10:48:59 | 只看该作者
他们读懂了我最关键的意思:就是要让让平民能有能力与与杀人狂抗衡,不能完全剥夺人们自卫的能力.,那怕是一会儿,来填补警察赶来的前面的那几分钟.

杀人狂十分钟就杀了26个人,如果有人有枪,扛了5分钟,可能就会有10个人活下来.

现在社会上枪支很多,美国注册的合法枪就有2.8亿支,加拿大近千万支,黑枪更多.找到枪来做案很容易.这个现实已无法改变了.

现在最可怕的并不是黑帮,他们杀人是有目标的,为了利益杀人,是在针对着某个人去的.比如黑人王二麻子.人到别人的地地盘倒毒品,有人就要做了他.这都是个体.

可怕的是精神病,他们的目地就是滥杀,越多越好,也没有要发病的踪迹可寻,一切都可能是突发的,没有办法预防,而他面对的平民,却毫无还手之力,他们被剥夺了拥枪自卫的权力,只能等死,这样是否公平?
李红霞 发表于 2012-12-18 21:06


美国超过10人被杀的枪杀案, 基本上都是5分钟之内结束的. 禁掉百姓手里的枪, 就等于剥夺百姓的生命权, 等着被歹徒击毙. 别指望能禁掉歹徒手里的自动武器, 人家杀人都不怕, 还在乎什么违反禁枪的法律? 面临被屠杀的百姓, 手里有了枪, 至少活下来的希望会大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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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发表于 2012-12-19 11:15:38 | 只看该作者

拍砖也要说:加拿大警察就是不如中国的

本帖最后由 griffiel 于 2012-12-19 11:31 编辑

百姓手里有了枪,活下来的希望确实会大一点,可另一方面,百姓有了枪,能干的事就不止是保命了,案发的几率会大n点,毕竟歹徒就出自于百姓——枪是好凶器,不是好护具,人人带枪,不可能更安全,只可能更恐怖,美国就是榜样。

自以为一把枪能保护自己,却不见周围同时增加了十把枪可能杀死你,不见自己成为杀人犯、自杀者、误杀客的几率成倍增加...——人逢危难恐惧之时,多只顾头不顾尾而因小失大。病急乱投医,理解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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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发表于 2012-12-19 12:39:27 | 只看该作者
百姓手里有了枪,活下来的希望确实会大一点,可另一方面,百姓有了枪,能干的事就不止是保命了,案发的几率会大n点,毕竟歹徒就出自于百姓——枪是好凶器,不是好护具,人人带枪,不可能更安全,只可能更恐怖,美国就是榜样。

自以为一把枪能保护自己,却不见周围同时增加了十把枪可能杀死你,不见自己成为杀人犯、自杀者、误杀客的几率成倍增加...——人逢危难恐惧之时,多只顾头不顾尾而因小失大。病急乱投医,理解理解。
griffiel 发表于 2012-12-19 11:15


这样吧, 法律允许我合法带枪, 你可以自愿禁枪. 歹徒碰到你时, 一枪没打死还可以放心的靠近再补一枪. 叫击毙. 歹徒碰到我时, 一枪没把俺打死, 再想取俺性命就看警察能不能在俺的子弹打光前赶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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